湖南省新晃县刘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湖南省新晃县刘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湖南省新晃县刘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南省新晃县刘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概况:湖南省新晃县刘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坝体采用高喷灌浆防渗,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2)坝顶砼硬化,上游六棱块拆除重建,下游坝坡新建草皮护坡,新建踏步及岸坡排水沟;(3)溢洪道局部底板拆除重建,新建消力池;(4)输水隧洞出口渡槽*乳砂浆修复;(5)新建管理用房;(6)进行水库大坝雨水情测报与安全监测设施建设;(7)进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项目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人:郭松林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略) 新晃县凉伞镇凉伞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合一 (略)
联系人:欧阳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箱:"mailto:*@*g.com">*@*q.com
单位地址: (略) 天心 (略) 29号上庭苑1栋105房
四、公 (略) 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略) 址: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湖南省新晃县刘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南省新晃县刘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概况:湖南省新晃县刘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坝体采用高喷灌浆防渗,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2)坝顶砼硬化,上游六棱块拆除重建,下游坝坡新建草皮护坡,新建踏步及岸坡排水沟;(3)溢洪道局部底板拆除重建,新建消力池;(4)输水隧洞出口渡槽*乳砂浆修复;(5)新建管理用房;(6)进行水库大坝雨水情测报与安全监测设施建设;(7)进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项目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人:郭松林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略) 新晃县凉伞镇凉伞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合一 (略)
联系人:欧阳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箱:"mailto:*@*g.com">*@*q.com
单位地址: (略) 天心 (略) 29号上庭苑1栋105房
四、公 (略) 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略) 址: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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