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启东市青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原启东市青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占地面积:*.6m2;
地理位置: (略) (略) 汇龙镇头兴港闸西侧;
委托单位: (略) 汇龙镇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工和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目前闲置待开发;
未来规划:根据委 (略) 汇龙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关于原 (略) 和原启东 (略) 两地块土地利用说明》可知,本地块暂无国土空间规划;
调查启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详细调查评估总结
(1)地块规划
根据委 (略) 汇龙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关于原 (略) 和原启东 (略) 两地块土地利用说明》可知,本地块暂无国土空间规划,从严调查,本次详细调查对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2)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共分为两次,第一次样品采集经检测显示T42号点位最底层土样(5.5-6.0m)苯超标,最大检出值10.3mg/kg,为明确污染范围与深度,二次进场对 T42点位加深至10.5m进行样品采集,并对周边进行加密布点(T50、T51、T52、T53),故本次详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53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253个土壤样品(含25个平行样),地下水20个监测点位,共采集25个地下水样品(含5个平行样),另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采集4个对照点土样和1个对照点水样,地块外布设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采集5个地表水样品(含2个平行样),3个底泥监测点位,采集5个底泥样品(含2个平行样),T0-T41、T43-T48监测点土壤采样深度及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m,T42、T50-T53监测点位土壤采样深度为10.5m。土壤及底泥检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基本的45项、特征因子砷(45基本项之一)、镉(45基本项之一)、汞(45基本项之一)、铅(45基本项之一)、*苯(45基本项之一)、铜(45基本项之一)、钼、硼、酚类化合物、苯酐、苯酐衍生物(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对氯苯酚、蒽醌、硫化物、硝酸盐、三*胺、间苯二酚、三氯*苯以及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及地表水检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基本的4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35项常规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特征污染物为砷(45基本项之一)、镉(45基本项之一)、汞(45基本项之一)、铅(45基本项之一)、*苯(45基本项之一)、铜(45基本项之一)、氟化物(地下水常规项之一)、硫化物(地下水常规项之一)、硝酸盐(地下水常规项之一)、氯离子、酚类化合物、苯酐、苯酐衍生物(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对氯苯酚、蒽醌、三*胺、间苯二酚、三氯*苯以及石油烃(C10-C40)。
(3)检测结果
1、土壤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在7.71~9.85之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pH标准,可初步判定该地块土壤酸碱度呈轻度碱化;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项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其余6种重金属均有检出,最大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中氯仿、苯、*苯、*苯、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均有检出,其中苯最大检出值为10.5mg/kg,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9.5,最大超标点位为T42(5.5-6.0m);*苯最大检出值9.3 mg/kg,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0.296,最大超标点位为T20(3-3.5m)。其余检出项最大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项中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及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均有检出,最大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特征污染物中钼有检出,最大检测值7.1mg/kg, (略) 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硼有检出,最大检出值为160mg/kg,与对照点最大检出值(117mg/kg)无显著差异;硫化物有检出,最大检测值19.61mg/kg;硝酸盐有检出,最大检出值9.59mg/kg;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最大检出值300mg/kg,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三*胺、苯酐、酚类化合物、对氯苯酚、三氯*苯、蒽醌、间苯二酚、苯酐及衍生物均未检出。
2、底泥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底泥样品pH值在8.87~8.94之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pH标准,可初步判定该地块土壤酸碱度呈轻度碱化;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项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其余6种重金属均有检出,砷最大检出值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20%,最大超标倍数0.01;其他检测项均未超出最大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中钼有检出,检出率为66.67%,最大检出浓度为2.4mg/kg,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硼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最大检出值为104mg/kg;硫化物有检出,最大检测值0.63mg/kg;硝酸盐有检出,最大检出值3.26mg/kg;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最大检出值13mg/kg,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三*胺、苯酐、酚类化合物、三氯*苯、蒽醌、苯酐及衍生物均未检出。
3、地下水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值为7.0~11.8,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重金属和无机物中氰化物、碘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硒、六价铬未检出,其他均有检出,其中砷、镍、铁、锰、铝、硫酸根、氯离子、亚硝酸根、氟离子、色度、臭和味、总硬度、浊度、耗氧量、氨氮最大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砷超标率36%,最大超标倍数2.22;镍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0.42;铁超标率8%,最大超标倍数0.8;锰超标率52%,最大超标倍数16.9;铝超标率4%,最大超标倍数3.88;硫酸根超标率52%,最大超标倍数8.08;氯离子超标率76%,最大超标倍数5.46;亚硝酸根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1.67;氟离子超标率8%,最大超标倍数2.36;色度超标率92%,最大超标倍数12.33;浊度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16.67;总硬度超标率60%,最大超标倍数4.25;耗氧量超标率72%,最大超标倍数19.33;氨氮超标率92%,最大超标倍数25;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苯、1,2-二氯*烷、*苯、氯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有检出,其中苯、1,2-二氯*烷、*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最大检出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苯最大检出值9690μg/L,超标率24%,最大超标倍数为968;1,2-二氯*烷最大检出值140μg/L,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为3.67;*苯最大检出值*μg/L,超标率4%,最大超标倍数为19.29;*苯最大检出值3460μg/L,超标率16%,最大超标倍数为10.53;间,对-二*苯最大检出值7620μg/L,超标率16%,最大超标倍数为14.24;邻-二*苯最大检出值3480μg/L,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为5.96;苯*烯最大检出值132μg/L,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为5.6;其余检出项最大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中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有检出,邻苯二*酸二*酯最大检出值29.3μg/L,检出率28%;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最大检出值4μg/L,检出率4%;其余均未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检测项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测最大值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8%,超标倍数1.83;酚类化合物中2,4-二氯酚、2,6-二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酚有检出,其余均未检出,三*胺有检出,最大检出值1.66μg/L,对氯苯酚、间苯二酚、蒽醌、苯酐、三氯*苯均未检出。
4、地表水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地表水样品中pH7.4~8.42,基本呈中性;重金属和无机物中铁、锰、铝、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镉未检出,其他均有检出,其中色度、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最大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色度超标率60%,最大超标倍数0.67,浊度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13,溶解性总固体超标率60%,最大超标倍数1.82,耗氧量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6.67;挥发酚有检出,最大检出值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超标率60%,最大超标倍数0.18;氯离子最大检出值484μg/L,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超标率40%,最大超标倍数0.94;其余检出项均未超出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检测项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测最大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三*胺有检出,最大检出值0.4mg/L;石油类、对氯苯酚、间苯二酚、蒽醌、苯酐、三氯*苯均未检出。
综上,地块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苯、*苯最大检出值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底泥样品中砷最大检出值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pH、砷、镍、铁、锰、铝、硫酸根、氯离子、亚硝酸根、氟离子、色度、臭和味、总硬度、浊度、耗氧量、氨氮、苯、1,2-二氯*烷、*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最大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值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中色度、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最大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挥发酚、氯离子最大检出值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地块土壤地下水均有污染情况,需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占地面积:*.6m2;
地理位置: (略) (略) 汇龙镇头兴港闸西侧;
委托单位: (略) 汇龙镇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工和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目前闲置待开发;
未来规划:根据委 (略) 汇龙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关于原 (略) 和原启东 (略) 两地块土地利用说明》可知,本地块暂无国土空间规划;
调查启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详细调查评估总结
(1)地块规划
根据委 (略) 汇龙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关于原 (略) 和原启东 (略) 两地块土地利用说明》可知,本地块暂无国土空间规划,从严调查,本次详细调查对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2)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共分为两次,第一次样品采集经检测显示T42号点位最底层土样(5.5-6.0m)苯超标,最大检出值10.3mg/kg,为明确污染范围与深度,二次进场对 T42点位加深至10.5m进行样品采集,并对周边进行加密布点(T50、T51、T52、T53),故本次详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53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253个土壤样品(含25个平行样),地下水20个监测点位,共采集25个地下水样品(含5个平行样),另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采集4个对照点土样和1个对照点水样,地块外布设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采集5个地表水样品(含2个平行样),3个底泥监测点位,采集5个底泥样品(含2个平行样),T0-T41、T43-T48监测点土壤采样深度及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m,T42、T50-T53监测点位土壤采样深度为10.5m。土壤及底泥检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基本的45项、特征因子砷(45基本项之一)、镉(45基本项之一)、汞(45基本项之一)、铅(45基本项之一)、*苯(45基本项之一)、铜(45基本项之一)、钼、硼、酚类化合物、苯酐、苯酐衍生物(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对氯苯酚、蒽醌、硫化物、硝酸盐、三*胺、间苯二酚、三氯*苯以及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及地表水检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基本的4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35项常规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特征污染物为砷(45基本项之一)、镉(45基本项之一)、汞(45基本项之一)、铅(45基本项之一)、*苯(45基本项之一)、铜(45基本项之一)、氟化物(地下水常规项之一)、硫化物(地下水常规项之一)、硝酸盐(地下水常规项之一)、氯离子、酚类化合物、苯酐、苯酐衍生物(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对氯苯酚、蒽醌、三*胺、间苯二酚、三氯*苯以及石油烃(C10-C40)。
(3)检测结果
1、土壤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在7.71~9.85之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pH标准,可初步判定该地块土壤酸碱度呈轻度碱化;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项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其余6种重金属均有检出,最大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中氯仿、苯、*苯、*苯、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均有检出,其中苯最大检出值为10.5mg/kg,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9.5,最大超标点位为T42(5.5-6.0m);*苯最大检出值9.3 mg/kg,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0.296,最大超标点位为T20(3-3.5m)。其余检出项最大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项中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及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均有检出,最大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特征污染物中钼有检出,最大检测值7.1mg/kg, (略) 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硼有检出,最大检出值为160mg/kg,与对照点最大检出值(117mg/kg)无显著差异;硫化物有检出,最大检测值19.61mg/kg;硝酸盐有检出,最大检出值9.59mg/kg;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最大检出值300mg/kg,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三*胺、苯酐、酚类化合物、对氯苯酚、三氯*苯、蒽醌、间苯二酚、苯酐及衍生物均未检出。
2、底泥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底泥样品pH值在8.87~8.94之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pH标准,可初步判定该地块土壤酸碱度呈轻度碱化;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项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其余6种重金属均有检出,砷最大检出值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20%,最大超标倍数0.01;其他检测项均未超出最大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中钼有检出,检出率为66.67%,最大检出浓度为2.4mg/kg,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硼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最大检出值为104mg/kg;硫化物有检出,最大检测值0.63mg/kg;硝酸盐有检出,最大检出值3.26mg/kg;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最大检出值13mg/kg,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三*胺、苯酐、酚类化合物、三氯*苯、蒽醌、苯酐及衍生物均未检出。
3、地下水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值为7.0~11.8,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重金属和无机物中氰化物、碘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硒、六价铬未检出,其他均有检出,其中砷、镍、铁、锰、铝、硫酸根、氯离子、亚硝酸根、氟离子、色度、臭和味、总硬度、浊度、耗氧量、氨氮最大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砷超标率36%,最大超标倍数2.22;镍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0.42;铁超标率8%,最大超标倍数0.8;锰超标率52%,最大超标倍数16.9;铝超标率4%,最大超标倍数3.88;硫酸根超标率52%,最大超标倍数8.08;氯离子超标率76%,最大超标倍数5.46;亚硝酸根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1.67;氟离子超标率8%,最大超标倍数2.36;色度超标率92%,最大超标倍数12.33;浊度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16.67;总硬度超标率60%,最大超标倍数4.25;耗氧量超标率72%,最大超标倍数19.33;氨氮超标率92%,最大超标倍数25;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苯、1,2-二氯*烷、*苯、氯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有检出,其中苯、1,2-二氯*烷、*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最大检出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苯最大检出值9690μg/L,超标率24%,最大超标倍数为968;1,2-二氯*烷最大检出值140μg/L,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为3.67;*苯最大检出值*μg/L,超标率4%,最大超标倍数为19.29;*苯最大检出值3460μg/L,超标率16%,最大超标倍数为10.53;间,对-二*苯最大检出值7620μg/L,超标率16%,最大超标倍数为14.24;邻-二*苯最大检出值3480μg/L,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为5.96;苯*烯最大检出值132μg/L,超标率12%,最大超标倍数为5.6;其余检出项最大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中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有检出,邻苯二*酸二*酯最大检出值29.3μg/L,检出率28%;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最大检出值4μg/L,检出率4%;其余均未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检测项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测最大值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8%,超标倍数1.83;酚类化合物中2,4-二氯酚、2,6-二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酚有检出,其余均未检出,三*胺有检出,最大检出值1.66μg/L,对氯苯酚、间苯二酚、蒽醌、苯酐、三氯*苯均未检出。
4、地表水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地表水样品中pH7.4~8.42,基本呈中性;重金属和无机物中铁、锰、铝、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镉未检出,其他均有检出,其中色度、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最大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色度超标率60%,最大超标倍数0.67,浊度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13,溶解性总固体超标率60%,最大超标倍数1.82,耗氧量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6.67;挥发酚有检出,最大检出值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超标率60%,最大超标倍数0.18;氯离子最大检出值484μg/L,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超标率40%,最大超标倍数0.94;其余检出项均未超出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检测项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测最大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三*胺有检出,最大检出值0.4mg/L;石油类、对氯苯酚、间苯二酚、蒽醌、苯酐、三氯*苯均未检出。
综上,地块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苯、*苯最大检出值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底泥样品中砷最大检出值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pH、砷、镍、铁、锰、铝、硫酸根、氯离子、亚硝酸根、氟离子、色度、臭和味、总硬度、浊度、耗氧量、氨氮、苯、1,2-二氯*烷、*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最大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值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中色度、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最大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挥发酚、氯离子最大检出值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地块土壤地下水均有污染情况,需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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