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水利局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蠡县水利局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蠡县水利局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蠡县水利局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蠡 (略) 6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蠡县水利局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 | (略) 蠡县 | 蠡县水利局 | 河北浩达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027.*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长度 57.5 公里,其中潴龙河 35 公里,陈村分洪道长度 22.5 公里。潴龙河堤防加高加固68.14公里,其中左堤36.98公里、右堤31.16公里;陈村分洪道堤防加高加固40.72公里,其中左堤22.00公里、右堤18.72公里;险工段治理10处;结合复堤修建 (略) ;对主槽进行整治;重建王大引水穿堤涵洞,新建漫水桥8座等。 |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项目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入河道水体。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就近向导流段河道排放或场地洒水降尘;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再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绿化。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在各类生态敏感区范围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和沿线及时采取生态修复。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做好施工期水质监测,加强河道内水生生物调查频次,如发现保护植物和保护动物受到损害,及时采取保护和救助等措施。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外购的商品沥青、混凝土均经专用车 (略) 现场使用;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营地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 (略) 线;集中居民点设置隔声屏障;落实对环境敏感点的降噪措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跟踪监测,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按照规范要求,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设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强化施工和运输管理,防范事故环境风险。项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库房地面、生产车间地面等均采取了相关防渗措施;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略) 公示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
蠡县水利局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蠡县水利局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蠡 (略) 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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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蠡县水利局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 | (略) 蠡县 | 蠡县水利局 | 河北浩达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027.*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长度 57.5 公里,其中潴龙河 35 公里,陈村分洪道长度 22.5 公里。潴龙河堤防加高加固68.14公里,其中左堤36.98公里、右堤31.16公里;陈村分洪道堤防加高加固40.72公里,其中左堤22.00公里、右堤18.72公里;险工段治理10处;结合复堤修建 (略) ;对主槽进行整治;重建王大引水穿堤涵洞,新建漫水桥8座等。 |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项目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入河道水体。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就近向导流段河道排放或场地洒水降尘;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再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绿化。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在各类生态敏感区范围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和沿线及时采取生态修复。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做好施工期水质监测,加强河道内水生生物调查频次,如发现保护植物和保护动物受到损害,及时采取保护和救助等措施。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外购的商品沥青、混凝土均经专用车 (略) 现场使用;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营地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 (略) 线;集中居民点设置隔声屏障;落实对环境敏感点的降噪措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跟踪监测,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按照规范要求,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设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强化施工和运输管理,防范事故环境风险。项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库房地面、生产车间地面等均采取了相关防渗措施;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略) 公示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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