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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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4〕22号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批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象住建报〔2024〕1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 (略) 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完善的防洪设施, (略) 排水系统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23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象州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排水渠工程。民族中学东侧至林业小区新建排水盖板渠2908m(已扣除部分已建排水渠);林业小区至天丽山庄新建穿山排水暗渠1200m;天丽山庄至大山塘新建排水明渠 1365m。

(2)新建提升泵站。新建体育中心排水提升泵站1座,大山塘排水提升泵站1座。

(3)调蓄池清淤。法院小区西侧调蓄池清淤面积6133㎡,朝南渠段新建调蓄池面积*㎡。

(4)花山渠、朝南渠、山厂渠、莲城渠渠道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其中:花山渠排涝通道整治总长度3.6km,疏浚清淤、新建护岸3.6km,新建1座拦水坝;朝南渠排涝通道整治总长度1.2km,疏浚清淤、新建护岸1.2km,新建2座拦水坝;山厂渠排涝通道整治总长度0.4km,疏浚清淤、新建护岸0.4km;莲城渠排涝通道整治总长度0.9km,疏浚清淤、新建护岸0.9km。

(5) (略) 工程。新建穿山排水渠出口至体育中心排水提升泵站 d1500 雨水管840m。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24.*元,预备费2232.*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

六、请项目单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 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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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批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象住建报〔2024〕1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 (略) 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完善的防洪设施, (略) 排水系统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23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象州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排水渠工程。民族中学东侧至林业小区新建排水盖板渠2908m(已扣除部分已建排水渠);林业小区至天丽山庄新建穿山排水暗渠1200m;天丽山庄至大山塘新建排水明渠 1365m。

(2)新建提升泵站。新建体育中心排水提升泵站1座,大山塘排水提升泵站1座。

(3)调蓄池清淤。法院小区西侧调蓄池清淤面积6133㎡,朝南渠段新建调蓄池面积*㎡。

(4)花山渠、朝南渠、山厂渠、莲城渠渠道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其中:花山渠排涝通道整治总长度3.6km,疏浚清淤、新建护岸3.6km,新建1座拦水坝;朝南渠排涝通道整治总长度1.2km,疏浚清淤、新建护岸1.2km,新建2座拦水坝;山厂渠排涝通道整治总长度0.4km,疏浚清淤、新建护岸0.4km;莲城渠排涝通道整治总长度0.9km,疏浚清淤、新建护岸0.9km。

(5) (略) 工程。新建穿山排水渠出口至体育中心排水提升泵站 d1500 雨水管840m。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24.*元,预备费2232.*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

六、请项目单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略) 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 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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