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源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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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源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石门源泰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 (略)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政务窗口)

邮 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石门源泰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地点

石门县楚江街道双红社区三组

建设单位

石门源泰 (略)

环评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石门源泰 (略) 位于石门县楚江街道双红社区三组,企业租赁 (略) 用地及厂房,总占地面积为*m2,总投资*,严格按照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建设车间、库房和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拆解燃料汽车3000辆(其中包括大型车500辆、小型车2500辆)、新能源汽车1900辆、摩托车5200辆等。项目年拆解报废汽车共计*.02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厂区落实“雨污分流”制度,雨水进 (略) ,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拆解车间拖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拆解车间拖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沟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汇合后经 (略) (略) ,进入石门县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石门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挥发废气、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时产生的制冷剂挥发有机废气、拆解粉尘、切割废气。废油液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预处理不区产污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危险废物储存区通过负压收集,再通过管道连通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DA001);建设单位设置有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项目,少量制冷剂废气无组织排放;拆解区拆解及切割作业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金属粉尘,建设单位拟配备移动式除尘器处理,仅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中;本项目在报废汽车厂房顶部及窗户等间距设排风扇,拆解、打包压块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制冷剂挥发的有机废气由车间顶部及窗户设置的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源来源于拆解设备的机械噪声、汽车拆解时机械敲打声以及空压机噪声等。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厂房隔声等防噪设施,可有效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回收有用材料和零部件,对于经流水线拆解后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电线电缆、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等作为产品,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产品贮存区,外售给相关企业进行再生利用;

其中安全气囊经引爆拆解后应放置于专用的防爆贮存装置中,当作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

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废空调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各种危废,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造成二次污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石门源泰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 (略)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政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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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石门源泰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地点

石门县楚江街道双红社区三组

建设单位

石门源泰 (略)

环评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石门源泰 (略) 位于石门县楚江街道双红社区三组,企业租赁 (略) 用地及厂房,总占地面积为*m2,总投资*,严格按照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建设车间、库房和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拆解燃料汽车3000辆(其中包括大型车500辆、小型车2500辆)、新能源汽车1900辆、摩托车5200辆等。项目年拆解报废汽车共计*.02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厂区落实“雨污分流”制度,雨水进 (略) ,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拆解车间拖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拆解车间拖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沟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汇合后经 (略) (略) ,进入石门县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石门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挥发废气、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时产生的制冷剂挥发有机废气、拆解粉尘、切割废气。废油液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预处理不区产污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危险废物储存区通过负压收集,再通过管道连通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DA001);建设单位设置有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项目,少量制冷剂废气无组织排放;拆解区拆解及切割作业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金属粉尘,建设单位拟配备移动式除尘器处理,仅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中;本项目在报废汽车厂房顶部及窗户等间距设排风扇,拆解、打包压块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制冷剂挥发的有机废气由车间顶部及窗户设置的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源来源于拆解设备的机械噪声、汽车拆解时机械敲打声以及空压机噪声等。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厂房隔声等防噪设施,可有效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回收有用材料和零部件,对于经流水线拆解后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电线电缆、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等作为产品,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产品贮存区,外售给相关企业进行再生利用;

其中安全气囊经引爆拆解后应放置于专用的防爆贮存装置中,当作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

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废空调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各种危废,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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