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浪坝石场建材有限公司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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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浪坝石场建材有限公司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耿马浪坝石场建材有限公司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耿马 (略) 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耿马 (略) 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点: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村浪坝塘山林地段,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34′0.736″,北纬23°40′43.655″;

建设单位:耿马 (略) ;

项目概况:耿马浙耿浪坝石场采矿许可证证号:C**,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500m至1425m,面积:0.0436km2,有效期2015年4月7日至2017年7月7日;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证号:C**,开采标高1500m至1400m,面积:0.4561km2,有效期2012年2月3日至2015年9月3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2015]38号要求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由耿马浙耿浪坝石场和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整合重组成一个矿山。由耿马 (略) 进行建设和经营。

目前为了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同时, (略) 场需求变大,耿马 (略) 决定扩大开采量、加工量,将矿山开采规模*t/年,外售毛石*吨/a,加工石料*吨/a,升级改造部分现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并新增环保设施,服务年限10年。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耿马 (略) ;

联系地址: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村浪坝塘山林地段;

联系人:吴水良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山 (略) 金坤尚城A-A幢30层3002号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见上文。请在10日内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耿马 (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耿马 (略) 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耿马浪坝石场建材有限公司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耿马 (略) 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耿马 (略) 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点: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村浪坝塘山林地段,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34′0.736″,北纬23°40′43.655″;

建设单位:耿马 (略) ;

项目概况:耿马浙耿浪坝石场采矿许可证证号:C**,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500m至1425m,面积:0.0436km2,有效期2015年4月7日至2017年7月7日;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证号:C**,开采标高1500m至1400m,面积:0.4561km2,有效期2012年2月3日至2015年9月3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2015]38号要求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由耿马浙耿浪坝石场和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整合重组成一个矿山。由耿马 (略) 进行建设和经营。

目前为了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同时, (略) 场需求变大,耿马 (略) 决定扩大开采量、加工量,将矿山开采规模*t/年,外售毛石*吨/a,加工石料*吨/a,升级改造部分现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并新增环保设施,服务年限10年。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耿马 (略) ;

联系地址: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村浪坝塘山林地段;

联系人:吴水良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山 (略) 金坤尚城A-A幢30层3002号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见上文。请在10日内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耿马 (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耿马 (略) 浪坝石场技改扩建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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