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车辆段综合利用供地项目自建锅炉房项目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车辆段综合利用供地项目自建锅炉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副中心12组团
公示时间:2024-07-15至2024-07-19
受理时间:2024-07-15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3台4.2MW和1台2.1MW燃气热水锅炉为张家湾车辆段综合利用工地项目FZX-1202-0079-03地块内的酒店和商业提供供暖和供热水服务,其中供暖季3台4.2MW锅炉作为调峰热源运行,日运行时间最大为24h,过渡季其中1台4.2MW锅炉全天运行供酒店4管制空调系统供暖热水,1台2.1MW的生活热水锅炉全年运行作为酒店生活热水的一次热源。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纪征繁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副中心12组团
公示时间:2024-07-15至2024-07-19
受理时间:2024-07-15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3台4.2MW和1台2.1MW燃气热水锅炉为张家湾车辆段综合利用工地项目FZX-1202-0079-03地块内的酒店和商业提供供暖和供热水服务,其中供暖季3台4.2MW锅炉作为调峰热源运行,日运行时间最大为24h,过渡季其中1台4.2MW锅炉全天运行供酒店4管制空调系统供暖热水,1台2.1MW的生活热水锅炉全年运行作为酒店生活热水的一次热源。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纪征繁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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