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旺财养殖场入河排污口设置第三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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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旺财养殖场入河排污口设置第三次公示

怀环溆审〔2024〕01号

关于溆浦县旺财 (略) 溆浦县旺财养殖场(南分场)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批复

溆浦县溆浦县旺财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溆浦县旺财养殖场(南分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资料已收悉。我局对该设置论证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该养殖场已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和厂区用地土地流转合同,用地现状主要为林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等,所属入河排污口为新建,结合养殖场环评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单位设置入河排污口。该入河排污口位于溆浦县观音阁镇青垅村,地理坐标为东经 110°40′28.07″,北纬 27°58′34.06″,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

二、你单位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不得超过3540 立方米 /天,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和纳污水体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应急演练和外排污水监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标志牌,注明该入河排污口经批复及实际排污总量、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排污单位名称、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按规定对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

六、你单位应及时按对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完善设置管理手续。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具有管理权限部门依法作出的入河排污限制决定。

八、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入河排污口位置、处理排放规模、污染物种类、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变化或其他污水接入本排污口,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九、国家、省级层面有新的规定文件出台,应按新规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9日

怀环溆审〔2024〕01号

关于溆浦县旺财 (略) 溆浦县旺财养殖场(南分场)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批复

溆浦县溆浦县旺财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溆浦县旺财养殖场(南分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资料已收悉。我局对该设置论证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该养殖场已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和厂区用地土地流转合同,用地现状主要为林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等,所属入河排污口为新建,结合养殖场环评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单位设置入河排污口。该入河排污口位于溆浦县观音阁镇青垅村,地理坐标为东经 110°40′28.07″,北纬 27°58′34.06″,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

二、你单位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不得超过3540 立方米 /天,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和纳污水体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应急演练和外排污水监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标志牌,注明该入河排污口经批复及实际排污总量、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排污单位名称、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按规定对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

六、你单位应及时按对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完善设置管理手续。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具有管理权限部门依法作出的入河排污限制决定。

八、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入河排污口位置、处理排放规模、污染物种类、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变化或其他污水接入本排污口,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九、国家、省级层面有新的规定文件出台,应按新规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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