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三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鞋面丝线新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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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三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鞋面丝线新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安徽三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三 (略) 鞋面丝线新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404-*-04-01-*)已收悉。项目位于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是购置霍山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总建筑面积约为7300平方米的13号厂房,作为项目的生产办公场所,新购置静电纺纱机、真空转鼓干燥机、智能电子导纱络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建鞋面丝线新材料生产线7条及其他配套辅助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鞋面丝线新材料3000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管理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厂区内雨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 (略) (略) 纳入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喷丝板等组件清洗水通过清洗槽自然沉淀后上清液进入喷淋塔使用,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排气筒设置数量及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静电纺纱和包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真空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真空泵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标准;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 A.1规定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建筑物隔声,采取安装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暂存于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贮存间,废包装袋、废丝、煅烧胶渣等一般固废应做好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在项目区露天堆放和焚烧任何固体废物。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6、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认真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危险废物贮存间、油库、生产线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对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处理。

7、项目建成投产后,颗粒物的排放总量按县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执行,不得突破。

8、强化公众环境权益保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负责。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6月24日

????抄送: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霍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评单位。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安徽三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三 (略) 鞋面丝线新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404-*-04-01-*)已收悉。项目位于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是购置霍山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总建筑面积约为7300平方米的13号厂房,作为项目的生产办公场所,新购置静电纺纱机、真空转鼓干燥机、智能电子导纱络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建鞋面丝线新材料生产线7条及其他配套辅助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鞋面丝线新材料3000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管理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厂区内雨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 (略) (略) 纳入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喷丝板等组件清洗水通过清洗槽自然沉淀后上清液进入喷淋塔使用,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排气筒设置数量及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静电纺纱和包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真空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真空泵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标准;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 A.1规定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建筑物隔声,采取安装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暂存于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贮存间,废包装袋、废丝、煅烧胶渣等一般固废应做好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在项目区露天堆放和焚烧任何固体废物。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6、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认真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危险废物贮存间、油库、生产线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对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处理。

7、项目建成投产后,颗粒物的排放总量按县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执行,不得突破。

8、强化公众环境权益保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负责。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6月24日

????抄送: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霍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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