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和诺德自动化细胞实验平台项目拟审查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北京诺和诺德自动化细胞实验平台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 (略) (略) 4号楼4.4.28房间和4.4.30房间
公示时间:2024-07-19
受理时间:2024-07-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不设采暖锅炉,无燃煤取暖设施,本项目利用现有AHU新风机和VRV独立空调机组制冷或制热。本项目不设职工食堂,员工就餐自行解决,故不产生油烟废气。本项目每次实验环节完成后使用酒精对实验环境及设备表面消毒,消毒过程会产生*醇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实验室排风系统负压集中收集(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后,通过楼顶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现有21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研发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研发实验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略) ,近期排入生命科学园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远期规划排入昌平区TBD再生水厂。(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自动化离心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降噪措施可以使本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达到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昊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诺和 (略)

建设地点: (略) 昌平 (略) (略) 4号楼4.4.28房间和4.4.30房间
公示时间:2024-07-19
受理时间:2024-07-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不设采暖锅炉,无燃煤取暖设施,本项目利用现有AHU新风机和VRV独立空调机组制冷或制热。本项目不设职工食堂,员工就餐自行解决,故不产生油烟废气。本项目每次实验环节完成后使用酒精对实验环境及设备表面消毒,消毒过程会产生*醇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实验室排风系统负压集中收集(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后,通过楼顶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现有21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研发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研发实验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略) ,近期排入生命科学园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远期规划排入昌平区TBD再生水厂。(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自动化离心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降噪措施可以使本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达到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昊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诺和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