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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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定 (略) 委托海南 (略) 承担“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海海南省定安县南渡江南岸、龙州河汇入口下游附近,罗温村附近。

3.工程概况:

新建菱形箱式固定取水头部一座,设计取水量为6.*m3/d;同步敷设2根DN800引水钢管接至现状原水泵站,单根长约321m,另对取水头部区域河道进行局部清淤以形成稳定蓄水区,面积约为*m2,疏浚总量约31.*m3。同时对现状取水泵站进行2处开孔、新增2处套管、新增2座圆闸门,改造取水泵站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及配电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定 (略)

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环 (略) 正大富民广场四号楼3楼

邮编:*

联系人:吴福丽

电话:0898-*

电子邮箱:*@*63.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 (略)

地址: (略) 龙华 (略) 延长线迎宾大道保明村25、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 (略) 络连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定 (略)

2024年7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定 (略) 委托海南 (略) 承担“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海海南省定安县南渡江南岸、龙州河汇入口下游附近,罗温村附近。

3.工程概况:

新建菱形箱式固定取水头部一座,设计取水量为6.*m3/d;同步敷设2根DN800引水钢管接至现状原水泵站,单根长约321m,另对取水头部区域河道进行局部清淤以形成稳定蓄水区,面积约为*m2,疏浚总量约31.*m3。同时对现状取水泵站进行2处开孔、新增2处套管、新增2座圆闸门,改造取水泵站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及配电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定 (略)

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环 (略) 正大富民广场四号楼3楼

邮编:*

联系人:吴福丽

电话:0898-*

电子邮箱:*@*63.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 (略)

地址: (略) 龙华 (略) 延长线迎宾大道保明村25、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 (略) 络连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定 (略)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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