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开封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AK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开封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AK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 (略) 年产*吨AK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 (略) 年产*吨AK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 (略) 年产*吨AKD建设项目 | (略) 禹王 (略) 1号 | 开封 (略) | 河南省化 (略) | 项目位于开封精细化工开 (略) 1号,新建年产*吨AKD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①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项目生产过程的中和釜、三*胺蒸馏塔产生的三*胺废气、庚烷粗蒸塔、庚烷精馏塔、造粒机产生的庚烷废气和反应釜产生的反应不凝气(庚烷、三*胺)收集后通过一套常温水冷凝+5℃冷冻水降温冷凝后进入酸洗+碱洗+RCO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釜盐酸在配置过程中产生的HCl收集经水洗+碱洗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公用工程有组织废气。罐区、灌装有机液体大小呼吸气体收集后经酸洗+碱洗+RC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碱洗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庚烷、三*胺暂存罐废气收集后经冷凝+酸洗+碱洗+RCO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危废间废气、三效蒸发不凝气直接引至RCO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三*胺在催化燃烧过程中有NOx产生,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限值标准;NOx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标准;HCl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标准;三*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NH3、H2S及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采用碱液喷淋+生物滤池法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NH3和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2.废水。工艺废水与废气治理系统废水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产生的污冷凝水与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真空系统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新建规模为1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合并,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标准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集聚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进入马家河。 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庚烷蒸馏高沸物、三*胺蒸馏高沸物、与危化品接触的废包装、废机油、化验室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 (略) 年产*吨AK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 (略) 年产*吨AK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 (略) 年产*吨AKD建设项目 | (略) 禹王 (略) 1号 | 开封 (略) | 河南省化 (略) | 项目位于开封精细化工开 (略) 1号,新建年产*吨AKD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①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项目生产过程的中和釜、三*胺蒸馏塔产生的三*胺废气、庚烷粗蒸塔、庚烷精馏塔、造粒机产生的庚烷废气和反应釜产生的反应不凝气(庚烷、三*胺)收集后通过一套常温水冷凝+5℃冷冻水降温冷凝后进入酸洗+碱洗+RCO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釜盐酸在配置过程中产生的HCl收集经水洗+碱洗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公用工程有组织废气。罐区、灌装有机液体大小呼吸气体收集后经酸洗+碱洗+RC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碱洗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庚烷、三*胺暂存罐废气收集后经冷凝+酸洗+碱洗+RCO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危废间废气、三效蒸发不凝气直接引至RCO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三*胺在催化燃烧过程中有NOx产生,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限值标准;NOx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标准;HCl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标准;三*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NH3、H2S及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采用碱液喷淋+生物滤池法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NH3和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2.废水。工艺废水与废气治理系统废水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产生的污冷凝水与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真空系统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新建规模为1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合并,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标准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集聚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进入马家河。 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庚烷蒸馏高沸物、三*胺蒸馏高沸物、与危化品接触的废包装、废机油、化验室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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