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创智引擎一期研发地块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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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创智引擎一期研发地块新建工程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青建(2024)F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7-12
建设单位(个人)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 (略)
建设项目名称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创智引擎一期研发地块新建工程
建 设 位 置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规划绿地,南至 (略) ,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建 设 规 模 总建筑面积*.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平方米),计容面积*.4平方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创智引擎一期研发地块新建工程的决定》(编号:沪青规划资源许建〔2024〕167号)一份。 2.《建筑工程项目表》一份。 3.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4.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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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青建(2024)F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7-12
建设单位(个人)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 (略)
建设项目名称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创智引擎一期研发地块新建工程
建 设 位 置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规划绿地,南至 (略) ,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建 设 规 模 总建筑面积*.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平方米),计容面积*.4平方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创智引擎一期研发地块新建工程的决定》(编号:沪青规划资源许建〔2024〕167号)一份。 2.《建筑工程项目表》一份。 3.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4.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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