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
建设地点:宁海县跃龙街 (略) 1号(宁海县雪坡工业安置区)
项目性质:搬迁
总投资:1862.*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拟投资1862.*元,征地7641平方米,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68平方米,购置先进的自动化阳极氧化和手工前处理(包括手工碱抛、手工染色)生产设备从事铝制品氧化加工,拟新建1条自动化阳极氧化生产线和1条手工前处理线(包括手工碱抛和手工染色),实施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企业原生产废水排放量*t/a,搬迁后产能不变,生产废水排放量不变。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 (略) 1号(宁海县雪坡工业安置区),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坐标(经纬度)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米) | ||
行政村 | 自然村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雪坡 | 雪坡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26户 | 二类功能区 | 东北 | 338 |
谢家 | 121.* | 29.* | 居民 | 约42户 | 东 | 513 | |||
应家庄 | 121.* | 29.* | 居民 | 约86户 | 东 | 817 | |||
大岭头 | 121.* | 29.* | 居民 | 约3户 | 北 | 1533 | |||
上园山 | 121.* | 29.* | 居民 | 约7户 | 东北 | 1540 | |||
白峤 | 白峤埠 | 121.* | 29.* | 居民 | 约6户 | 西 | 805 | ||
下白峤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58户 | 西 | 2072 | |||
白峤幼儿园 | 121.* | 29.* | 学校 | 师生约300人 | 西 | 2231 | |||
上白峤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86户 | 西 | 2317 | |||
白峤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25户 | 西北 | 2366 | |||
山头应 | 灰场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40户 | 东南 | 977 | ||
兴越家园 | 121.* | 29.* | 居民 | 约28户 | 东南 | 2427 | |||
山上应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77户 | 东南 | 2600 | |||
越溪 | 石马塘 | 121.* | 29.* | 居民 | 约4户 | 东南 | 1483 | ||
越溪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34户 | 东南 | 1971 | |||
越溪乡中心小学-金钥匙希望小学 | 121.* | 29.* | 学校 | 师生约700人 | 东南 | 2224 | |||
(略) | 121.* | 29.* | 医院 | 医患约200人 | 东南 | 2328 | |||
宁海县越溪中学 | 121.* | 29.* | 学校 | 师生约500人 | 东南 | 2344 | |||
越溪乡 | 121.* | 29.* | 居民 | 约60户 | 东 | 2377 | |||
盘屿 | 亭枫 | 121.* | 29.* | 居民 | 约14户 | 东 | 1726 | ||
岙里 | 岙里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51户 | 西北 | 1925 | ||
水车 | 蒲岙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06户 | 西南 | 1931 | ||
猫坞头 | 121.* | 29.* | 居民 | 约2户 | 西南 | 1506 | |||
港头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85户 | 西 | 2326 | |||
山陈 | 山陈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3户 | 北 | 2072 | ||
地表水 | 白溪 | Ⅲ类 | 南侧 | 330 | |||||
地下水 |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Ⅲ类 | |||||||
声环境 | 项目区域范围及厂界周边200m | (*)3类标准 | |||||||
土壤环境 | 占地范围内全部土壤以及厂界周围200m范围 | *第二类建设用地标准 和(*)农用地 | |||||||
生态 |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厂界周边主要为企业、道路和空地,无大面积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其中一类污染物需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达标)纳管进入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纳管标准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其他地区)”要求,对于间接排放中未作要求的因子,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总铝纳管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3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总铁纳管执行《酸洗行业总铁排放标准》(DB33/844-2011)表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要求,总氮纳管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略) (略) 。其他污染物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管。
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限值)后排入力洋港与毛屿港汇聚口沿岸低潮线
本项目废水可全部达标纳管,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扩散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随着时间扩大,但浓度减小。虽然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仅局限在附近局部区域,但污染影响毕竟是存在的,且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清洁条件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企业首先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其次,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3、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气、喷砂粉尘、污水站臭气。
氧化生产线中化抛酸雾废气收集后经1套负压式二级喷淋(3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氧化生产车中脱脂槽、碱抛槽、氧化槽、封闭槽产生废气经2套负压式二级喷淋(1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砂粉尘经收集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站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中的AERSCREEN模型预测分析,项目产生的各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其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能达标。经进一步预测,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点浓度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因此,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过预测,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所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分类 | 措施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期效果 |
废气 | 喷砂粉尘 | 喷砂产生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阳极氧化生产废气 | 化抛酸雾废气收集后经1套负压式二级喷淋(3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
脱脂槽、碱抛槽、氧化槽、封闭槽产生废气经2套负压式二级喷淋(1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
污水站废气 | 经集气收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经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酸洗行业总铁排放标准》(DB33/844-2011) |
生活污水 |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
噪声 |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③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异响,及时检修。 | 厂界四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 |
固废 | 固废处置及去向 | 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资源化、安全化 |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 |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 (略) 1号,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当地“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 (略) 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9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7月29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 (略) 1号(宁海县雪坡工业安置区)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89 6833 555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拱 (略) 183号1806室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7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通讯地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36号窗口(桃源街 (略) 5号)
联系电话:0574-*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
发布公示时间: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
建设地点:宁海县跃龙街 (略) 1号(宁海县雪坡工业安置区)
项目性质:搬迁
总投资:1862.*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拟投资1862.*元,征地7641平方米,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68平方米,购置先进的自动化阳极氧化和手工前处理(包括手工碱抛、手工染色)生产设备从事铝制品氧化加工,拟新建1条自动化阳极氧化生产线和1条手工前处理线(包括手工碱抛和手工染色),实施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企业原生产废水排放量*t/a,搬迁后产能不变,生产废水排放量不变。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 (略) 1号(宁海县雪坡工业安置区),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坐标(经纬度)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米) | ||
行政村 | 自然村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雪坡 | 雪坡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26户 | 二类功能区 | 东北 | 338 |
谢家 | 121.* | 29.* | 居民 | 约42户 | 东 | 513 | |||
应家庄 | 121.* | 29.* | 居民 | 约86户 | 东 | 817 | |||
大岭头 | 121.* | 29.* | 居民 | 约3户 | 北 | 1533 | |||
上园山 | 121.* | 29.* | 居民 | 约7户 | 东北 | 1540 | |||
白峤 | 白峤埠 | 121.* | 29.* | 居民 | 约6户 | 西 | 805 | ||
下白峤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58户 | 西 | 2072 | |||
白峤幼儿园 | 121.* | 29.* | 学校 | 师生约300人 | 西 | 2231 | |||
上白峤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86户 | 西 | 2317 | |||
白峤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25户 | 西北 | 2366 | |||
山头应 | 灰场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40户 | 东南 | 977 | ||
兴越家园 | 121.* | 29.* | 居民 | 约28户 | 东南 | 2427 | |||
山上应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77户 | 东南 | 2600 | |||
越溪 | 石马塘 | 121.* | 29.* | 居民 | 约4户 | 东南 | 1483 | ||
越溪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34户 | 东南 | 1971 | |||
越溪乡中心小学-金钥匙希望小学 | 121.* | 29.* | 学校 | 师生约700人 | 东南 | 2224 | |||
(略) | 121.* | 29.* | 医院 | 医患约200人 | 东南 | 2328 | |||
宁海县越溪中学 | 121.* | 29.* | 学校 | 师生约500人 | 东南 | 2344 | |||
越溪乡 | 121.* | 29.* | 居民 | 约60户 | 东 | 2377 | |||
盘屿 | 亭枫 | 121.* | 29.* | 居民 | 约14户 | 东 | 1726 | ||
岙里 | 岙里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51户 | 西北 | 1925 | ||
水车 | 蒲岙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106户 | 西南 | 1931 | ||
猫坞头 | 121.* | 29.* | 居民 | 约2户 | 西南 | 1506 | |||
港头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85户 | 西 | 2326 | |||
山陈 | 山陈村 | 121.* | 29.* | 居民 | 约3户 | 北 | 2072 | ||
地表水 | 白溪 | Ⅲ类 | 南侧 | 330 | |||||
地下水 |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Ⅲ类 | |||||||
声环境 | 项目区域范围及厂界周边200m | (*)3类标准 | |||||||
土壤环境 | 占地范围内全部土壤以及厂界周围200m范围 | *第二类建设用地标准 和(*)农用地 | |||||||
生态 |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厂界周边主要为企业、道路和空地,无大面积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其中一类污染物需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达标)纳管进入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纳管标准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其他地区)”要求,对于间接排放中未作要求的因子,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总铝纳管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3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总铁纳管执行《酸洗行业总铁排放标准》(DB33/844-2011)表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要求,总氮纳管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略) (略) 。其他污染物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管。
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限值)后排入力洋港与毛屿港汇聚口沿岸低潮线
本项目废水可全部达标纳管,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扩散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随着时间扩大,但浓度减小。虽然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仅局限在附近局部区域,但污染影响毕竟是存在的,且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清洁条件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企业首先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其次,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3、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气、喷砂粉尘、污水站臭气。
氧化生产线中化抛酸雾废气收集后经1套负压式二级喷淋(3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氧化生产车中脱脂槽、碱抛槽、氧化槽、封闭槽产生废气经2套负压式二级喷淋(1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砂粉尘经收集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站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中的AERSCREEN模型预测分析,项目产生的各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其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能达标。经进一步预测,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点浓度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因此,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过预测,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所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分类 | 措施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期效果 |
废气 | 喷砂粉尘 | 喷砂产生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阳极氧化生产废气 | 化抛酸雾废气收集后经1套负压式二级喷淋(3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
脱脂槽、碱抛槽、氧化槽、封闭槽产生废气经2套负压式二级喷淋(1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
污水站废气 | 经集气收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经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酸洗行业总铁排放标准》(DB33/844-2011) |
生活污水 |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
噪声 |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③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异响,及时检修。 | 厂界四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 |
固废 | 固废处置及去向 | 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资源化、安全化 |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 |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年产5亿件铝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 (略) 1号,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当地“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 (略) 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9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7月29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 (略) 1号(宁海县雪坡工业安置区)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89 6833 555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拱 (略) 183号1806室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7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通讯地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36号窗口(桃源街 (略) 5号)
联系电话:0574-*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宁海县同兴氧化厂(普通合伙人)
发布公示时间: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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