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郑州倍恩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套定制式医疗器械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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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郑州倍恩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套定制式医疗器械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郑州倍 (略) 年产*套定制式医疗器械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4年7月15日对郑州倍 (略) 年产*套定制式医疗器械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倍 (略)

年产*套定制式医疗器械提升改造项目

(略) (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A区标准化厂房2、3号楼

郑州 (略)

项目 (略) 的开发区标准化厂房2号楼的第1层扩建3D打印康复支具类医疗器械项目,在3号楼的现有工程车间内,扩建灭菌车间。主要工艺技术:①3D数据采集→建模→打印加工→组装→内包→外包→成品入库;

②现有产品→灭菌→解析→入库。

运营期:

废气:3D打印废气通过新建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所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灭菌残气、解析废气通过与现有工程共用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所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现有)处理, (略) (略) 最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排放标准,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项目各类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边角废料,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利用现有,10m2),定期外售;环保设施产生的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和灭菌设备产生的废灭菌吸收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利用现有,10m2)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郑州倍 (略) 年产*套定制式医疗器械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4年7月15日对郑州倍 (略) 年产*套定制式医疗器械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倍 (略)

年产*套定制式医疗器械提升改造项目

(略) (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A区标准化厂房2、3号楼

郑州 (略)

项目 (略) 的开发区标准化厂房2号楼的第1层扩建3D打印康复支具类医疗器械项目,在3号楼的现有工程车间内,扩建灭菌车间。主要工艺技术:①3D数据采集→建模→打印加工→组装→内包→外包→成品入库;

②现有产品→灭菌→解析→入库。

运营期:

废气:3D打印废气通过新建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所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灭菌残气、解析废气通过与现有工程共用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所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现有)处理, (略) (略) 最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排放标准,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项目各类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边角废料,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利用现有,10m2),定期外售;环保设施产生的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和灭菌设备产生的废灭菌吸收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利用现有,10m2)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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