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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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黑龙 (略) 林口县二沟河山洪沟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林口县柳树镇二沟河石青屯起至土甸村下游处

建设单位:林口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博环 (略)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沟护坡2段,总长0.702km,采用雷诺护垫护坡;支沟护坡3段,总长1.602km,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护岸;清淤长度6530米,清淤方量13.*方;方涵 (略) Ⅱ级汽车荷载设计,其中3.0*1.5方涵(涵长8m-墙长6m)2座,双孔2*2方涵(涵长12m-墙长11m)1座。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2.*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措施:建筑物料临时堆放时采用蓬布遮挡等措施。易扬尘物料及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必须严加管理,采取用篷布遮盖。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临时堆渣场淤泥晾晒过程喷洒除臭剂。

水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在施工生产生活区配套设置沉淀池,容积为50m3,施工生产生活区产生的废水均导流至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下游设截水沟,避免施工场地废水进入二沟河。临时堆渣场淤泥晾晒排水经集水沉淀池(容积30m3)沉淀后外排至二沟河内,经足够沉淀时间沉淀后晾晒排水不会影响河流水质。混凝土料罐冲洗废水和涵洞养护废水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次设计清淤、护坡及涵洞均安排在枯水期施工,不需要修建围堰工程及导流工程。施工场地内不设置厨房、洗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于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的防渗旱厕,待施工结束后清掏外运堆肥。

声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保养。高噪声工序及设备白天工作。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隔声挡板。运输车辆途径集中 (略) 区行驶减速、慢行、禁鸣。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建筑 (略) 政建筑垃圾指定堆放场地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工程清基弃土淤泥临时堆置临时堆渣场晾晒,晾干弃土淤泥定期清运至弃渣场堆存由第三方施工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单位进行土地复垦复植。废隔油滤布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现场清理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作业区范围,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弃土、弃渣及时清运综合利用或晾干堆置,在场地临时堆放采取苫盖和拦挡措施。本次设计清淤、护坡及涵洞均安排在枯水期完成,合理安排工期,有效防止水流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及河流水量变化。

2024年7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黑龙 (略) 林口县二沟河山洪沟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林口县柳树镇二沟河石青屯起至土甸村下游处

建设单位:林口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博环 (略)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沟护坡2段,总长0.702km,采用雷诺护垫护坡;支沟护坡3段,总长1.602km,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护岸;清淤长度6530米,清淤方量13.*方;方涵 (略) Ⅱ级汽车荷载设计,其中3.0*1.5方涵(涵长8m-墙长6m)2座,双孔2*2方涵(涵长12m-墙长11m)1座。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2.*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措施:建筑物料临时堆放时采用蓬布遮挡等措施。易扬尘物料及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必须严加管理,采取用篷布遮盖。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临时堆渣场淤泥晾晒过程喷洒除臭剂。

水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在施工生产生活区配套设置沉淀池,容积为50m3,施工生产生活区产生的废水均导流至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下游设截水沟,避免施工场地废水进入二沟河。临时堆渣场淤泥晾晒排水经集水沉淀池(容积30m3)沉淀后外排至二沟河内,经足够沉淀时间沉淀后晾晒排水不会影响河流水质。混凝土料罐冲洗废水和涵洞养护废水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次设计清淤、护坡及涵洞均安排在枯水期施工,不需要修建围堰工程及导流工程。施工场地内不设置厨房、洗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于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的防渗旱厕,待施工结束后清掏外运堆肥。

声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保养。高噪声工序及设备白天工作。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隔声挡板。运输车辆途径集中 (略) 区行驶减速、慢行、禁鸣。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建筑 (略) 政建筑垃圾指定堆放场地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工程清基弃土淤泥临时堆置临时堆渣场晾晒,晾干弃土淤泥定期清运至弃渣场堆存由第三方施工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单位进行土地复垦复植。废隔油滤布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现场清理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作业区范围,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弃土、弃渣及时清运综合利用或晾干堆置,在场地临时堆放采取苫盖和拦挡措施。本次设计清淤、护坡及涵洞均安排在枯水期完成,合理安排工期,有效防止水流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及河流水量变化。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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