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水利局关于《恩施市带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恩施市水利局关于《恩施市带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带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2024年7月3日, (略) 水利局组织专家召开《报告》技术审查会,形成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睿龙 (略) 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对《报告》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略) 带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主要完成已经 (略) 带水河治理工程(二期)相关建设任务,项目 (略) 龙凤镇,涉及带水河及支流。涉及治理河段为龙马段、九盘沟段和衣角坝段三段河道和其他建筑,治理河道总长11km。其中龙马段起于龙马风情小镇闸坝处,止于袁家湾,整治河段长约2.18km;九盘沟段起于金龙桥处,止于金龙 (略) 衔接处,整治河段长约0.62km;衣角坝段起于衣角坝大桥处,止于清水河和浑水河汇合口,整治河段长约0.74km。其余河段仅对局部淤积严重的河段进行河道清淤疏浚。项目构筑物含新建护岸738m,水毁堤防拆除重建938m,巡河步道5628m,支沟沟口整治1454m,穿堤涵管5条,下河梯道17处,河道清淤疏浚7.6km。
二、建设内容
(一)干流新建护岸总长738m,位于龙马段袁家湾右岸,对应桩号:K1+432~K2+160。
(二)新建巡河步道5628m,其中龙马段K0+000-K2+160两岸新建步道长3879m;衣角坝段YK0+000~YK0+726左岸新建步道长719m;九盘沟段JK0+113~JK0+617两岸新建步道长1030m。
(三)水毁堤防拆除重建938m,位于龙马段袁家湾左岸,对应桩号:K0+812~K1+836。
(四)支流入河口整治3处,其中冉家河支流(带水河右岸K2+160)沟口整治河长111m;衣角坝支沟(带水河K13+251左岸)沟口整治河长726m;九盘沟支流(带水河K18+141右岸)沟口整治河长617m。
(五)新建穿堤涵管5条排出内涝。
(六)为便民亲水,护岸检修、防洪抢险,每隔150m~200m设置1个下河梯步,共布置17处。
(七)对卡口和淤积严重河段进行清淤、扩挖,总长7.6km,对应桩号:K2+017~K2+185、K10+830~K18+230。
三、同意《报告》提出的评价范围
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分3段。其中龙马段:冉家河支沟汇入口下游50m至龙马拦河坝,全长2.22km;衣角坝段:浑水河与带水河河口下游677m至衣角坝大桥上游322m,全长1.723km;九盘沟段:金龙河与带水河河口下游50m至金龙桥上游100m,全长0.823km。
四、洪水影响分析评价
(一)基本同意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计算洪水的方法及成果。
(二)基本同意壅水及行洪影响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
五、要求
(一)为确保防洪安全,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度汛方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未获批准,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恩施州汛期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施工。汛期来临前拆除河道内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围堰,工程开工前, (略) 水利局办理相关手续,接受监督管理。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按照《堤防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建设期应加强施工管理与协调,龙马段、衣角坝段建立洪水预报预警系统,制定超汛限水位的安全转移措施和实施防洪保险等措施。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报批。
附件:《 (略) 带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及专家签字表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15日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带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2024年7月3日, (略) 水利局组织专家召开《报告》技术审查会,形成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睿龙 (略) 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对《报告》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略) 带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主要完成已经 (略) 带水河治理工程(二期)相关建设任务,项目 (略) 龙凤镇,涉及带水河及支流。涉及治理河段为龙马段、九盘沟段和衣角坝段三段河道和其他建筑,治理河道总长11km。其中龙马段起于龙马风情小镇闸坝处,止于袁家湾,整治河段长约2.18km;九盘沟段起于金龙桥处,止于金龙 (略) 衔接处,整治河段长约0.62km;衣角坝段起于衣角坝大桥处,止于清水河和浑水河汇合口,整治河段长约0.74km。其余河段仅对局部淤积严重的河段进行河道清淤疏浚。项目构筑物含新建护岸738m,水毁堤防拆除重建938m,巡河步道5628m,支沟沟口整治1454m,穿堤涵管5条,下河梯道17处,河道清淤疏浚7.6km。
二、建设内容
(一)干流新建护岸总长738m,位于龙马段袁家湾右岸,对应桩号:K1+432~K2+160。
(二)新建巡河步道5628m,其中龙马段K0+000-K2+160两岸新建步道长3879m;衣角坝段YK0+000~YK0+726左岸新建步道长719m;九盘沟段JK0+113~JK0+617两岸新建步道长1030m。
(三)水毁堤防拆除重建938m,位于龙马段袁家湾左岸,对应桩号:K0+812~K1+836。
(四)支流入河口整治3处,其中冉家河支流(带水河右岸K2+160)沟口整治河长111m;衣角坝支沟(带水河K13+251左岸)沟口整治河长726m;九盘沟支流(带水河K18+141右岸)沟口整治河长617m。
(五)新建穿堤涵管5条排出内涝。
(六)为便民亲水,护岸检修、防洪抢险,每隔150m~200m设置1个下河梯步,共布置17处。
(七)对卡口和淤积严重河段进行清淤、扩挖,总长7.6km,对应桩号:K2+017~K2+185、K10+830~K18+230。
三、同意《报告》提出的评价范围
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分3段。其中龙马段:冉家河支沟汇入口下游50m至龙马拦河坝,全长2.22km;衣角坝段:浑水河与带水河河口下游677m至衣角坝大桥上游322m,全长1.723km;九盘沟段:金龙河与带水河河口下游50m至金龙桥上游100m,全长0.823km。
四、洪水影响分析评价
(一)基本同意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计算洪水的方法及成果。
(二)基本同意壅水及行洪影响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
五、要求
(一)为确保防洪安全,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度汛方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未获批准,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恩施州汛期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施工。汛期来临前拆除河道内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围堰,工程开工前, (略) 水利局办理相关手续,接受监督管理。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按照《堤防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建设期应加强施工管理与协调,龙马段、衣角坝段建立洪水预报预警系统,制定超汛限水位的安全转移措施和实施防洪保险等措施。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报批。
附件:《 (略) 带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及专家签字表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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