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年产200吨钽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年产200吨钽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 (略)
年产200吨钽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 (略) 年产200吨钽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吨钽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高新区东园区 |
建设单位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 (略) 拟租赁株洲长江 (略) 炎陵高新区东园区生产厂房,建设一条年产200吨钽粉生产线。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0日通过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11-*-04-01-*。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80吨钽粉(其中70t/a冶金级钽粉,10t/a电容级钽粉);二期建设内容为年产120吨钽粉(其中60t/a冶金级钽粉,60t/a电容级钽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气 钽粉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固定式集气罩+固定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配酸、酸洗工序产生HCl、硝酸雾(以NOx计)、氟化物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NaOH溶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HCl、硝酸雾(以NOx计)、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②废水 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工艺废气处理废水和粗钽、降氧钽粉水洗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预调节+氯化钙二级絮凝沉淀)、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一同由企业总排口外排,经市 (略) 排入炎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东园)进行深度处理。 ③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摆放,可使源强明显削减,再通过距离衰减,同时,减少项目夜间运营,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④固废 按要求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钠净化残渣、沾染性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手套、含油手套抹布)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收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废水处理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进行浸出试验,确定污泥性质,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上述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 (略) 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 (略)
年产200吨钽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 (略) 年产200吨钽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吨钽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高新区东园区 |
建设单位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 (略) 拟租赁株洲长江 (略) 炎陵高新区东园区生产厂房,建设一条年产200吨钽粉生产线。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0日通过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11-*-04-01-*。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80吨钽粉(其中70t/a冶金级钽粉,10t/a电容级钽粉);二期建设内容为年产120吨钽粉(其中60t/a冶金级钽粉,60t/a电容级钽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气 钽粉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固定式集气罩+固定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配酸、酸洗工序产生HCl、硝酸雾(以NOx计)、氟化物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NaOH溶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HCl、硝酸雾(以NOx计)、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②废水 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工艺废气处理废水和粗钽、降氧钽粉水洗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预调节+氯化钙二级絮凝沉淀)、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一同由企业总排口外排,经市 (略) 排入炎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东园)进行深度处理。 ③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摆放,可使源强明显削减,再通过距离衰减,同时,减少项目夜间运营,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④固废 按要求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钠净化残渣、沾染性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手套、含油手套抹布)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收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废水处理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进行浸出试验,确定污泥性质,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上述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 (略) 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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