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铃铭阀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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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铃铭阀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年产*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7-12 09: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略) 年产*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智能制造项目

(略) 店口镇店口社区

(略)

项目总投资*元,形成年加工*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水:G1切割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G2石墨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G3红冲脱模废气:先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未收集部分再通过车间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屋顶排放;G4喷砂粉尘:设备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屋顶排放;G5温镦废气:先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未收集部分再通过车间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式油烟净化器+干式过滤+催化氧化塔+植物液除臭塔+活性炭末端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屋顶排放;G6激光打标废气: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 (略) 年产*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智能制造项目.pdf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年产*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7-12 09: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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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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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年产*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智能制造项目

(略) 店口镇店口社区

(略)

项目总投资*元,形成年加工*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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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水:G1切割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G2石墨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G3红冲脱模废气:先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未收集部分再通过车间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屋顶排放;G4喷砂粉尘:设备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屋顶排放;G5温镦废气:先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未收集部分再通过车间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式油烟净化器+干式过滤+催化氧化塔+植物液除臭塔+活性炭末端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屋顶排放;G6激光打标废气: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 (略) 年产*只液化石油气专用阀智能制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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