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华源之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华源之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华源 (略) 安徽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华源 (略) 安徽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4年7月15日
项目名称:安徽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华源 (略)
建设地点:阜合产业园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本项目购置剪板机、喷粉系统、打胶机、注液机等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环保措施,形成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2GWh储能电芯、10GWh储能产品、2GW光伏组件和*台充电桩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系,雨水经厂区 (略) (略) 政雨水管道。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用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石油类、LAS。项目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满足项目生产废水日处理量18.6m3/d的需求,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池+混凝沉淀+A2O+二级沉淀”处理。废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颍州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石油类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非*烷总烃。激光焊接烟尘由激光焊接机自带的收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划片烟尘由激光划片机自带的收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保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收尘设备+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自然冷却(风管加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注液废气经负压收集+自然冷却(风管加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层压、装框及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低温等离子净化器+生物塔过滤(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TA007)收集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本项目储能电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浓度限值。项目结构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项目光伏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参照《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浓度限值执行。项目天然气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7月9日)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排放限值。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尘、废滤袋、不合格电芯交由物资单位综合利用;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电解液桶、废污泥、废油泥、 (略) 、废机油、废生物滤液、废电解液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库内,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略) 生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安徽华源 (略) 安徽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华源 (略) 安徽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4年7月15日
项目名称:安徽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华源 (略)
建设地点:阜合产业园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本项目购置剪板机、喷粉系统、打胶机、注液机等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环保措施,形成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2GWh储能电芯、10GWh储能产品、2GW光伏组件和*台充电桩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系,雨水经厂区 (略) (略) 政雨水管道。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用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石油类、LAS。项目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满足项目生产废水日处理量18.6m3/d的需求,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池+混凝沉淀+A2O+二级沉淀”处理。废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颍州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石油类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非*烷总烃。激光焊接烟尘由激光焊接机自带的收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划片烟尘由激光划片机自带的收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保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收尘设备+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自然冷却(风管加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注液废气经负压收集+自然冷却(风管加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层压、装框及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低温等离子净化器+生物塔过滤(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TA007)收集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本项目储能电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浓度限值。项目结构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项目光伏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参照《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浓度限值执行。项目天然气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7月9日)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排放限值。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尘、废滤袋、不合格电芯交由物资单位综合利用;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电解液桶、废污泥、废油泥、 (略) 、废机油、废生物滤液、废电解液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库内,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略) 生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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