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正金鸡业屠宰厂新建年屠宰家禽100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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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正金鸡业屠宰厂新建年屠宰家禽100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年屠宰家禽*只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沧县大官厅乡陈圩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59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区、车间、冷库、储存库、挂机台污水处理站等配套及辅助设施。购置挂鸡线1条、沥血池1个、家禽浸烫池1个、脱毛机2台、打脖机1台、小毛池1个、螺旋预冷机1台、预冷池1个、燃气蒸汽锅炉1台、洗肺机1台,共计设备11台(条/个)。项目建成后,年屠宰家禽*只。生产原材料为肉鸡等,工艺流程为:肉鸡→检疫人员检验→鸡笼输送→挂鸡→刺杀沥血→烫毛脱毛→净小毛→人工去内脏→检验人员检疫→清洗→预冷→充气→冷藏→包装待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县正金鸡业屠宰厂

通信地址: (略) 沧县大官厅乡陈圩村

联系人:王恒忠 电话:*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下载或向建设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请点击下载,进行查看。

六、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16日,为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年屠宰家禽*只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沧县大官厅乡陈圩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59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区、车间、冷库、储存库、挂机台污水处理站等配套及辅助设施。购置挂鸡线1条、沥血池1个、家禽浸烫池1个、脱毛机2台、打脖机1台、小毛池1个、螺旋预冷机1台、预冷池1个、燃气蒸汽锅炉1台、洗肺机1台,共计设备11台(条/个)。项目建成后,年屠宰家禽*只。生产原材料为肉鸡等,工艺流程为:肉鸡→检疫人员检验→鸡笼输送→挂鸡→刺杀沥血→烫毛脱毛→净小毛→人工去内脏→检验人员检疫→清洗→预冷→充气→冷藏→包装待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县正金鸡业屠宰厂

通信地址: (略) 沧县大官厅乡陈圩村

联系人:王恒忠 电话:*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下载或向建设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请点击下载,进行查看。

六、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16日,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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