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征收德州街道部分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4〕630号。
三、建设用地批准批次及用途:德昌县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所征地块拟作为建设用地。
四、征收范围、土地现状:
(一)被征收土地权属:德州街道沙坝村2组、10组。
(二)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现状: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约3.6434公顷。
(三)征收范围: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五、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教育产业发展。
六、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按照《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
七、被征地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配合相关机关工作组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不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被征地规划控制区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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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征收德州街道部分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4〕630号。
三、建设用地批准批次及用途:德昌县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所征地块拟作为建设用地。
四、征收范围、土地现状:
(一)被征收土地权属:德州街道沙坝村2组、10组。
(二)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现状: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约3.6434公顷。
(三)征收范围: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五、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教育产业发展。
六、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按照《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
七、被征地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配合相关机关工作组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不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被征地规划控制区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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