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第三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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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第三次招标文件

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

(第三次)

招标人: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

编制日期:   2024年07月

第一章   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第三次)

招标公告

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会,现对白洋乡汀洋村西天坑,龙身山后,竹山9(原茂光茶园)2块林地及1块茶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第三次)

、项目的基本情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龙身山后,西天坑2块林地、竹山9(原茂光茶园)。其中:龙身山后5.14亩;西天坑6.10亩;竹山9(原茂光茶园)3.96亩。

、投标底价

1、林地(图示):龙身山后5.14亩;西天坑6.10亩;2块林地底价200元/亩*年,每五年涨幅10%。

2、茶园(图示):竹山9(原茂光茶园)3.96亩,茶园底价500元/亩*年。

、投标人资格:诏安县白洋乡辖区内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没有拖欠招标人任何款项的白洋乡村民。

、承包时限

1:山地:龙身山后5.14亩;西天坑6.10亩;承包时限为30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2、茶园:竹山9(原茂光茶园)3.96亩,承包时限为10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公告及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公告栏、汀洋村小微权力监督群。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29日15:30时;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部。

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一是本次投标设定招标人控制底价,凡是稍后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三是第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将取消其缴纳保证金,该资源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山地的重新招投标。

、报名方式: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汀洋村村部报名,报名联系人:沈女士,电话:*;钟先生,电话:*;(报名需交100元报名费用,开标现场不再接受报名)

、注意事项

本次竞标标的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开标当日参标人须持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招标会。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受托人亲笔签名并经招标人盖章,且受托人非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以上完整材料者视为授权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参标人应缴交标保证金,每标投标保证金5000元(以现金方式于开标现场缴纳,标包现场结束后没有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当场核实,不足5000元的,按废标处理,该林地重新招投标。

十四、付款方式

汀洋村本次招租林地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十五、违约责任:“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

①严禁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

②严禁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

③严禁拖欠承包款,承包人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

④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人须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承包款;

⑤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

⑥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承包地时,不对承包方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村委会缴纳合同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

证金,该保证金不可抵扣承包款,直到合同解除或履约方可退还,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出现违约行为,村委会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若无违约,村委会须在合同到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该资源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

十六、其他补充事项

1、为了推动八仙茶产业发展,鼓励村民种植八仙茶,龙身山后及西天坑两块林地要求每亩种植茶叶不少于500株,且茶叶种植面积密度不得低于总面积80%。发包之日起第二年,第五年由村集体组织验收,第二年或第五年不通过则由村集体无偿收回,第二年和第五年验收都通过后,村集体一次性补贴承包人承租前五年租金50%。

2、有关事项由招投标小组负责解释。招投标活动现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投标小组有权做出取消招投标处理。

3、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勘察现场,了解现场自然条件,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勘查。

(详见)《白洋乡汀洋村龙身山后,西天坑2块林地、竹山9(原茂光茶园)》测绘图。

诏安县白洋乡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

2024年 7月15日

汀洋村林地招租
汀洋村林地招租1
汀洋村林地招租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林地的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现对以下林地及茶园:

1、龙身山后5.14亩;西天坑6.10亩。

2、茶园:竹山9(原茂光茶园)3.96亩。

现就这批流标林地及流标茶园进行公开招标。以高价中标法进行发包,定于2024年   月  日15:30时在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部公开招投标;

二、开标秩序

现场投标,如果投标结果出现投标废标、流标等情形的,该林地留待标包结束后,进行流标公示,公示结束后重新标包;如投标最高价出现二个及二个以上报价相同时,于现场参标人抽取号码球作为对应的投标编号,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一个号码球,对应的参标人为中标人。

三、投标保证金

参标人应缴交投标保证金,每标投标保证金5000元(以现金方式于开标现场缴纳,不接受其他包括微信或银行转账,标包现场结束后没有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当场核实,不足5000元的,按废标处理,该林地重新招投标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

四、投标方式

采用最高价中标,投标时报价以小写为准,尾数为元,否则投标无效(后附填写样表,具体投标林地及金额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行填写)。投标人须对本人报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填写报价函即视为投标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报价函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同时应随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保证金(密封,签字按手印),报价函,以上资料均应签字并按手印(适用自然人)。

五、中标方式

采用高价中标法

地块

亩数

(面积以林地边界测量)

起标价

(元/亩*年)

承包期限

承包款缴纳方式

龙身山后

5.14

200

承包期限30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每五年涨幅10%。)

西天坑

6.10

200

承包期限30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竹山9(原茂光茶园)

3.96

500

承包期限10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六、投标人资格

诏安县白洋乡辖区内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没有拖欠招标人任何款项的白洋乡村民。

七、废标: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视为废标

1、在招标会场上喧哗、吵闹、破坏会场秩序或是串通一气影响招投标顺利进行的;

2、标书无按规定内容填写、并密封的;

3、投标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八、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汀洋村本次招租林地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村委会缴纳合同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可抵扣承包款,直到合同解除或履约方可退还,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出现违约行为,村委会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若无违约,村委会须在合同到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资源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

九、有关事项由招投标小组负责解释。招投标活动现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投标小组有权做出取消招投标处理。

十、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勘察现场,了解现场自然条件,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

第三章 合同(示范文本)

汀洋村山地承包合同(林地)

合同编号: 诏安县白洋乡汀洋村〔2024年〕第  号

发包方(*方):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E*F

承包方(*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经*方公开招标,*方以最高价格中标,*方现将招标的山地发包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名、地址及范围

地名为:   ,地址在: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山地性质和面积

山地性质为林地;由*方测量确定面积 亩(附测量图)。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30 年。

四、承包款、履约保证金及缴交方式

1、承包款

承包款为 元/亩.年,承包款每五年涨幅10%,30年合计  元整(   元)。

2、缴交方式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方需向*方缴交(5年一付)承包   款   元整 (   元)。

(2)第二次缴交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3)第三次缴交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4)第四次缴后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5)第五次缴交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6)第六次缴交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3、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交。合同签订时,*方需足额缴纳约定的承包款。同时向*方缴纳中标总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 ( 元) ;承包期满时,待*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方无息退还给*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方应承担的费用、承包款,以及违约赔偿金。

五、承包用途

1、*方承包期期限内,只能进行八仙茶种植,不得套种其他作物,若茶园八仙茶有死亡,须及时补充。

2、*方承包期期限内,所经营的山地不得破坏山体,不得挖砂、采石、采矿、取土、从事制假等违规违法活动;对山地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概由*方负责。

3、为了推动八仙茶产业发展,鼓励村民种植八仙茶,深湖山等10块林地要求每亩地种植茶叶不少于500株且茶叶种植面积密度不得低于总面积80%。发包之日起第二年和第五年由*方组织验收。第二年或第五年验收不通过的由*方无偿收回。第二年和第五年验收都通过后,*方一次性补贴*方承租前五年承包金50%。

六、“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

1.严禁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

2.严禁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

3.严禁拖欠承包款,承包人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

4.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人须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承包款;

5.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

6.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资产资源时,不对承包方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七、其他约定

1、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双方无条件执行,租金按照*方实际使用年限和面积清算。土地补偿费归*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方所有。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交付承包款的,*方书面通知*方在合理时间内交付仍未交付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方必须赔偿*方的经济损失,并按照承包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乡“三个监管中心”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审核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审核单位(盖章):(白洋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汀洋村山地承包合同(茶园)

合同编号:诏安县白洋乡汀洋村〔2024年〕第  号

发包方(*方):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E*F

承包方(*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经*方公开招标,*方以最高价格中标,*方现将招标的山地发包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名、地址及范围

地名为:   ,地址在: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山地性质和面积

山地性质为林地;由*方测量确定面积 亩(附测量图)。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10 年。

四、承包款、履约保证金及缴交方式

1、承包款

承包款为 元/亩.年,每年总承包金为 元整 ( 元) , 10 年合计 元整(  元)。

2、缴交方式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方需向*方缴交前5年承包款   元整 (   元)。

(2)后五年承包款   元整 (   元),须在 年 月 日前缴清。

3、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交。合同签订时,*方需足额缴纳约定的承包款。同时向*方缴纳中标总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 ( 元) ;承包期满时,待*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方无息退还给*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方应承担的费用、承包款,以及违约赔偿金。

五、承包用途

1.*方承包期期限内,只能进行八仙茶种植,不得套种其他作物,若茶园八仙茶有死亡,须及时补充。

2、*方承包期期限内,所经营的山地只能从事农业或林业生产,不得破坏山体,不得挖砂、采石、采矿、取土、从事制假等违规违法活动;对山地经营期间所产生违法违规行为概由*方负责。

六、“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

1.严禁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

2.严禁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

3.严禁拖欠承包款,承包人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

4.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人须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承包款;

5.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

6.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资产资源时,不对承包方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七、其他约定

1、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双方无条件执行,租金按照*方实际使用年限和面积清算。土地补偿费归*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方所有。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交付承包款的,*方书面通知*方在合理时间内交付仍未交付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方必须赔偿*方的经济损失,并按照承包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乡“三个监管中心”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审核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审核单位(盖章):(白洋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竞价书格式

报价函

竞价人姓名:        (签字及按手印)

手机号码:    

项目名称

报价

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第三次)

龙身山后¨

西天坑¨

茶园9(原茂光茶园)¨

(小写)¥      元每年每亩

* * * * * * * * * 零

1 2 3 4 5 6 7 8 9 0

备注:

①投标时,竞标几号林地,于对应林地后方框内打钩,一张报价表只允许竞标一个林地,多选则为废标。

②填写报价时以小写为准,尾数为元,否则投标无效招标文件中附有填表样式。

③竞价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  

招标人: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

日期:   年   月  日

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

(第三次)

招标人: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

编制日期:   2024年07月

第一章   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第三次)

招标公告

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会,现对白洋乡汀洋村西天坑,龙身山后,竹山9(原茂光茶园)2块林地及1块茶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第三次)

、项目的基本情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龙身山后,西天坑2块林地、竹山9(原茂光茶园)。其中:龙身山后5.14亩;西天坑6.10亩;竹山9(原茂光茶园)3.96亩。

、投标底价

1、林地(图示):龙身山后5.14亩;西天坑6.10亩;2块林地底价200元/亩*年,每五年涨幅10%。

2、茶园(图示):竹山9(原茂光茶园)3.96亩,茶园底价500元/亩*年。

、投标人资格:诏安县白洋乡辖区内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没有拖欠招标人任何款项的白洋乡村民。

、承包时限

1:山地:龙身山后5.14亩;西天坑6.10亩;承包时限为30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2、茶园:竹山9(原茂光茶园)3.96亩,承包时限为10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公告及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公告栏、汀洋村小微权力监督群。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29日15:30时;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部。

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一是本次投标设定招标人控制底价,凡是稍后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三是第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将取消其缴纳保证金,该资源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山地的重新招投标。

、报名方式: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汀洋村村部报名,报名联系人:沈女士,电话:*;钟先生,电话:*;(报名需交100元报名费用,开标现场不再接受报名)

、注意事项

本次竞标标的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开标当日参标人须持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招标会。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受托人亲笔签名并经招标人盖章,且受托人非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以上完整材料者视为授权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参标人应缴交标保证金,每标投标保证金5000元(以现金方式于开标现场缴纳,标包现场结束后没有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当场核实,不足5000元的,按废标处理,该林地重新招投标。

十四、付款方式

汀洋村本次招租林地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十五、违约责任:“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

①严禁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

②严禁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

③严禁拖欠承包款,承包人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

④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人须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承包款;

⑤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

⑥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承包地时,不对承包方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村委会缴纳合同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

证金,该保证金不可抵扣承包款,直到合同解除或履约方可退还,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出现违约行为,村委会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若无违约,村委会须在合同到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该资源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

十六、其他补充事项

1、为了推动八仙茶产业发展,鼓励村民种植八仙茶,龙身山后及西天坑两块林地要求每亩种植茶叶不少于500株,且茶叶种植面积密度不得低于总面积80%。发包之日起第二年,第五年由村集体组织验收,第二年或第五年不通过则由村集体无偿收回,第二年和第五年验收都通过后,村集体一次性补贴承包人承租前五年租金50%。

2、有关事项由招投标小组负责解释。招投标活动现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投标小组有权做出取消招投标处理。

3、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勘察现场,了解现场自然条件,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勘查。

(详见)《白洋乡汀洋村龙身山后,西天坑2块林地、竹山9(原茂光茶园)》测绘图。

诏安县白洋乡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

2024年 7月15日

汀洋村林地招租
汀洋村林地招租1
汀洋村林地招租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林地的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现对以下林地及茶园:

1、龙身山后5.14亩;西天坑6.10亩。

2、茶园:竹山9(原茂光茶园)3.96亩。

现就这批流标林地及流标茶园进行公开招标。以高价中标法进行发包,定于2024年   月  日15:30时在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部公开招投标;

二、开标秩序

现场投标,如果投标结果出现投标废标、流标等情形的,该林地留待标包结束后,进行流标公示,公示结束后重新标包;如投标最高价出现二个及二个以上报价相同时,于现场参标人抽取号码球作为对应的投标编号,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一个号码球,对应的参标人为中标人。

三、投标保证金

参标人应缴交投标保证金,每标投标保证金5000元(以现金方式于开标现场缴纳,不接受其他包括微信或银行转账,标包现场结束后没有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当场核实,不足5000元的,按废标处理,该林地重新招投标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

四、投标方式

采用最高价中标,投标时报价以小写为准,尾数为元,否则投标无效(后附填写样表,具体投标林地及金额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行填写)。投标人须对本人报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填写报价函即视为投标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报价函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同时应随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保证金(密封,签字按手印),报价函,以上资料均应签字并按手印(适用自然人)。

五、中标方式

采用高价中标法

地块

亩数

(面积以林地边界测量)

起标价

(元/亩*年)

承包期限

承包款缴纳方式

龙身山后

5.14

200

承包期限30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每五年涨幅10%。)

西天坑

6.10

200

承包期限30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竹山9(原茂光茶园)

3.96

500

承包期限10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六、投标人资格

诏安县白洋乡辖区内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没有拖欠招标人任何款项的白洋乡村民。

七、废标: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视为废标

1、在招标会场上喧哗、吵闹、破坏会场秩序或是串通一气影响招投标顺利进行的;

2、标书无按规定内容填写、并密封的;

3、投标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八、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汀洋村本次招租林地承包金以五年一付收取方式;并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村委会缴纳合同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可抵扣承包款,直到合同解除或履约方可退还,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出现违约行为,村委会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若无违约,村委会须在合同到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资源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

九、有关事项由招投标小组负责解释。招投标活动现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投标小组有权做出取消招投标处理。

十、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勘察现场,了解现场自然条件,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

第三章 合同(示范文本)

汀洋村山地承包合同(林地)

合同编号: 诏安县白洋乡汀洋村〔2024年〕第  号

发包方(*方):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E*F

承包方(*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经*方公开招标,*方以最高价格中标,*方现将招标的山地发包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名、地址及范围

地名为:   ,地址在: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山地性质和面积

山地性质为林地;由*方测量确定面积 亩(附测量图)。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30 年。

四、承包款、履约保证金及缴交方式

1、承包款

承包款为 元/亩.年,承包款每五年涨幅10%,30年合计  元整(   元)。

2、缴交方式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方需向*方缴交(5年一付)承包   款   元整 (   元)。

(2)第二次缴交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3)第三次缴交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4)第四次缴后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5)第五次缴交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6)第六次缴交承包款(5年一付)   元整 (   元),须在  年的 月 日前缴清。

3、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交。合同签订时,*方需足额缴纳约定的承包款。同时向*方缴纳中标总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 ( 元) ;承包期满时,待*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方无息退还给*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方应承担的费用、承包款,以及违约赔偿金。

五、承包用途

1、*方承包期期限内,只能进行八仙茶种植,不得套种其他作物,若茶园八仙茶有死亡,须及时补充。

2、*方承包期期限内,所经营的山地不得破坏山体,不得挖砂、采石、采矿、取土、从事制假等违规违法活动;对山地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概由*方负责。

3、为了推动八仙茶产业发展,鼓励村民种植八仙茶,深湖山等10块林地要求每亩地种植茶叶不少于500株且茶叶种植面积密度不得低于总面积80%。发包之日起第二年和第五年由*方组织验收。第二年或第五年验收不通过的由*方无偿收回。第二年和第五年验收都通过后,*方一次性补贴*方承租前五年承包金50%。

六、“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

1.严禁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

2.严禁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

3.严禁拖欠承包款,承包人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

4.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人须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承包款;

5.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

6.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资产资源时,不对承包方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七、其他约定

1、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双方无条件执行,租金按照*方实际使用年限和面积清算。土地补偿费归*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方所有。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交付承包款的,*方书面通知*方在合理时间内交付仍未交付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方必须赔偿*方的经济损失,并按照承包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乡“三个监管中心”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审核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审核单位(盖章):(白洋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汀洋村山地承包合同(茶园)

合同编号:诏安县白洋乡汀洋村〔2024年〕第  号

发包方(*方):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E*F

承包方(*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经*方公开招标,*方以最高价格中标,*方现将招标的山地发包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名、地址及范围

地名为:   ,地址在: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山地性质和面积

山地性质为林地;由*方测量确定面积 亩(附测量图)。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10 年。

四、承包款、履约保证金及缴交方式

1、承包款

承包款为 元/亩.年,每年总承包金为 元整 ( 元) , 10 年合计 元整(  元)。

2、缴交方式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方需向*方缴交前5年承包款   元整 (   元)。

(2)后五年承包款   元整 (   元),须在 年 月 日前缴清。

3、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交。合同签订时,*方需足额缴纳约定的承包款。同时向*方缴纳中标总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 ( 元) ;承包期满时,待*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方无息退还给*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方应承担的费用、承包款,以及违约赔偿金。

五、承包用途

1.*方承包期期限内,只能进行八仙茶种植,不得套种其他作物,若茶园八仙茶有死亡,须及时补充。

2、*方承包期期限内,所经营的山地只能从事农业或林业生产,不得破坏山体,不得挖砂、采石、采矿、取土、从事制假等违规违法活动;对山地经营期间所产生违法违规行为概由*方负责。

六、“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

1.严禁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

2.严禁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

3.严禁拖欠承包款,承包人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

4.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人须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承包款;

5.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

6.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资产资源时,不对承包方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七、其他约定

1、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双方无条件执行,租金按照*方实际使用年限和面积清算。土地补偿费归*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方所有。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交付承包款的,*方书面通知*方在合理时间内交付仍未交付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方必须赔偿*方的经济损失,并按照承包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乡“三个监管中心”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审核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审核单位(盖章):(白洋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竞价书格式

报价函

竞价人姓名:        (签字及按手印)

手机号码:    

项目名称

报价

白洋乡汀洋村林地资产资源处置(第三次)

龙身山后¨

西天坑¨

茶园9(原茂光茶园)¨

(小写)¥      元每年每亩

* * * * * * * * * 零

1 2 3 4 5 6 7 8 9 0

备注:

①投标时,竞标几号林地,于对应林地后方框内打钩,一张报价表只允许竞标一个林地,多选则为废标。

②填写报价时以小写为准,尾数为元,否则投标无效招标文件中附有填表样式。

③竞价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  

招标人:诏安县白洋乡汀洋畲族村村民委员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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