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江海分局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及污染防治项目设备公开采购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江海分局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及污染防治项目设备公开采购公告
(略) 江海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略) 生态环境江海分局拟购置辐射剂量测量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一批。现将该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采购项目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江海分局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及污染防治项目;
2、用途:采购辐射剂量测量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一批,保障辖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略) 核与辐射监测监管能力。
3、数量:1批,明细见采购“标的物”需求
4、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人民币*.00元。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采购人采购要求
(一)采购“标的物”需求。
本项目采购产品名称、型号、配置要求和产品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辐射剂量测量仪 | 1、探测的射线类型:X射线、γ射线、连续辐射、短时辐射、脉冲辐射、硬β射线; 2、主探测器:闪烁体探测器+PMT;副探测器:GM管; 3、探测器尺寸:NaI(TI);φ1.2"×1.2"; 4、灵敏度:≥420cps/(μSv/h)(137Cs); 5、能量响应:20keV~3.0MeV; 6、主探测器剂量率范围: 6.1.连续辐射场:1nSv/h~1.2mSv/h; 6.2.脉冲辐射场:10nSv/h~12mSv/h。 7、副探测器剂量率范围:0.1μSv/h~150mSv/h; 8、累积剂量范围:1nSv~999Sv; 9、相对固有误差:≤±15%; 10、重复性:≤±5%; 11、检测频率:自1秒钟开始连续可调; 12、探测响应:50ms脉冲时间(短时辐射); 13、极限探测响应:10ms脉冲时间(当剂量率达到5μSv/h时); 14、工作模式:正常模式、脉冲模式; 15、电池使用时间:12小时; 16、重量:<670g。 | 台 | 1 |
2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1、探测器:闪烁体; 2、彩色显示屏; 3、同时测量剂量当量率和剂量当量; 4、具有超剂量(率)阈值报警、提醒功能,可根据需求设置报警阈值和报警提示方式,自带日历时钟,关机后数据长期保存 5、监测仪采用单片机技术,功能多、体小,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带数据接口; 6、测量显示范围; 7、剂量当量率:0.01uSwh~30mSw/h; 8、能量响应:40keV~3MeV,不超过±30%(50keV-1.5MeV,范围内相对于137Cs 661kev); 9、相对固有误差:剂量当量率不超过±15%; 10、电池:可充电电池。 | 台 | 3 |
3 | 辐射防护服 | 1.不少于0.5mmpb ▲2.含铅服1件、护目镜1个、铅手套1副、靴套1副、铅帽1个、围脖1条 | 套 | 1 |
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整(¥*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价供应商 (略) 站进行查询,在线打印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显示须自动 (略) 站网址)并加盖公司印章;
5、供应商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具体要求
1、响应供应设备是全新产品。设备是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设备配置要求。
2、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 (略) 江海 (略) 6号(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执法大队)。
(2)采购设备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采购人向政府财政申请将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全部采购货物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约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政府财政申请将合同余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注:上述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3)设备到货后,供应商协助采购方到现场验货。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对货物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供应商可派人参加。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
3、培训要求
(1)实地现场培训: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供应商须派出熟悉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对采购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参数的设置、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简单故障排除、终端技术等,以确保采购方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日常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和管理。
(2)供应商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差旅、食宿费用等)支出列入采购“标的物”报价表中,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验收标准
(1)供应商提供设备本型号产品的出厂基本配置、参数、国家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
(2)供应商提供设备符合采购“标的物”需求配置要求,设备配件齐备。
(3)供应商应将设备的用户使用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附工具等交付给采购方。
(4)采购方按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报价及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根据采购人采购要求,供应商将响应相关材料整理成册,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送达采购人。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的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采购项目报价单》、《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 ||||||
报价单位(盖公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核与辐射安全及污染防治项目 | |||||
报价人民币 | 大写: (¥ 元) |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
1 | 辐射剂量测量仪 | 1 | 台 | |||
2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3 | 台 | |||
3 | 辐射防护服 | 1 | 套 | |||
合计 | -- | -- | -- | |||
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报价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4、其他与采购标的相关资料。
注:评标以设备合计总价为标准,最高限价为*元,大于此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响应包括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设备、配件和服务含税的全包价。响应文件须加盖投标方公章。报价文件必须装进信封进行密封处理,如无密封处理则视为无效的报价,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及办法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三家以上,在符合本应标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应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供应商。
2、开标和评审方式:由我局指定部门收取《采购响应文件》,在收件日期结束后组织评审小组,审核供应商应标条件,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评审 (略) 生 (略) 站进行公示。
4、中标供应商如因无法履行采购人的采购要求,采购人可按评选的排名顺序选择下一家。
三、采购设备的付款方式
采购设备的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2、合格销售发票;
3、双方签章的本项目采购合同;
4、安装调试合格确认单。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和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9日(下午17:30)前,把加盖公章的《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或邮寄至采购方:
地址: (略) 江海 (略) 6号(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执法大队)
收件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0)* 邮政号码:*
(二)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流程及“标的物”存在疑问,可联系陈工(0750)*
(略) 江海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略) 生态环境江海分局拟购置辐射剂量测量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一批。现将该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采购项目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江海分局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及污染防治项目;
2、用途:采购辐射剂量测量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一批,保障辖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略) 核与辐射监测监管能力。
3、数量:1批,明细见采购“标的物”需求
4、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人民币*.00元。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采购人采购要求
(一)采购“标的物”需求。
本项目采购产品名称、型号、配置要求和产品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辐射剂量测量仪 | 1、探测的射线类型:X射线、γ射线、连续辐射、短时辐射、脉冲辐射、硬β射线; 2、主探测器:闪烁体探测器+PMT;副探测器:GM管; 3、探测器尺寸:NaI(TI);φ1.2"×1.2"; 4、灵敏度:≥420cps/(μSv/h)(137Cs); 5、能量响应:20keV~3.0MeV; 6、主探测器剂量率范围: 6.1.连续辐射场:1nSv/h~1.2mSv/h; 6.2.脉冲辐射场:10nSv/h~12mSv/h。 7、副探测器剂量率范围:0.1μSv/h~150mSv/h; 8、累积剂量范围:1nSv~999Sv; 9、相对固有误差:≤±15%; 10、重复性:≤±5%; 11、检测频率:自1秒钟开始连续可调; 12、探测响应:50ms脉冲时间(短时辐射); 13、极限探测响应:10ms脉冲时间(当剂量率达到5μSv/h时); 14、工作模式:正常模式、脉冲模式; 15、电池使用时间:12小时; 16、重量:<670g。 | 台 | 1 |
2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1、探测器:闪烁体; 2、彩色显示屏; 3、同时测量剂量当量率和剂量当量; 4、具有超剂量(率)阈值报警、提醒功能,可根据需求设置报警阈值和报警提示方式,自带日历时钟,关机后数据长期保存 5、监测仪采用单片机技术,功能多、体小,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带数据接口; 6、测量显示范围; 7、剂量当量率:0.01uSwh~30mSw/h; 8、能量响应:40keV~3MeV,不超过±30%(50keV-1.5MeV,范围内相对于137Cs 661kev); 9、相对固有误差:剂量当量率不超过±15%; 10、电池:可充电电池。 | 台 | 3 |
3 | 辐射防护服 | 1.不少于0.5mmpb ▲2.含铅服1件、护目镜1个、铅手套1副、靴套1副、铅帽1个、围脖1条 | 套 | 1 |
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整(¥*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价供应商 (略) 站进行查询,在线打印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显示须自动 (略) 站网址)并加盖公司印章;
5、供应商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具体要求
1、响应供应设备是全新产品。设备是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设备配置要求。
2、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 (略) 江海 (略) 6号(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执法大队)。
(2)采购设备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采购人向政府财政申请将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全部采购货物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约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政府财政申请将合同余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注:上述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3)设备到货后,供应商协助采购方到现场验货。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对货物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供应商可派人参加。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
3、培训要求
(1)实地现场培训: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供应商须派出熟悉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对采购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参数的设置、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简单故障排除、终端技术等,以确保采购方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日常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和管理。
(2)供应商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差旅、食宿费用等)支出列入采购“标的物”报价表中,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验收标准
(1)供应商提供设备本型号产品的出厂基本配置、参数、国家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
(2)供应商提供设备符合采购“标的物”需求配置要求,设备配件齐备。
(3)供应商应将设备的用户使用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附工具等交付给采购方。
(4)采购方按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报价及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根据采购人采购要求,供应商将响应相关材料整理成册,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送达采购人。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的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采购项目报价单》、《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 ||||||
报价单位(盖公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核与辐射安全及污染防治项目 | |||||
报价人民币 | 大写: (¥ 元) |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
1 | 辐射剂量测量仪 | 1 | 台 | |||
2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3 | 台 | |||
3 | 辐射防护服 | 1 | 套 | |||
合计 | -- | -- | -- | |||
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报价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4、其他与采购标的相关资料。
注:评标以设备合计总价为标准,最高限价为*元,大于此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响应包括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设备、配件和服务含税的全包价。响应文件须加盖投标方公章。报价文件必须装进信封进行密封处理,如无密封处理则视为无效的报价,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及办法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三家以上,在符合本应标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应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供应商。
2、开标和评审方式:由我局指定部门收取《采购响应文件》,在收件日期结束后组织评审小组,审核供应商应标条件,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评审 (略) 生 (略) 站进行公示。
4、中标供应商如因无法履行采购人的采购要求,采购人可按评选的排名顺序选择下一家。
三、采购设备的付款方式
采购设备的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2、合格销售发票;
3、双方签章的本项目采购合同;
4、安装调试合格确认单。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和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9日(下午17:30)前,把加盖公章的《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或邮寄至采购方:
地址: (略) 江海 (略) 6号(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执法大队)
收件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0)* 邮政号码:*
(二)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流程及“标的物”存在疑问,可联系陈工(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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