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截至6月底
泰顺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截至6月底
一、完成情况
(一)衔接资金项目
1.2022年度及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全县2022年度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扶贫开发类)共有53个项目未完成(具体见附件1-1);2022年度共下达项目144个,安排补助资金3352.*元。截至6月底,全县已完成项目139个,完成率为96.53%;报账资金2958.*元,报账率为88.25%。其中雪溪乡、东溪乡、南浦溪镇的项目完成率未达100%。(具体见附件1-2)
2.2023年度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度共下达项目67个,安排补助资金2594.*元。截至6月底,已完成项目54个,完成率为80.6%;报账资金1241.*元,报账率为47.87%。其中雪溪乡、大安乡、雅阳镇、包垟乡、筱村镇、西旸镇、南浦溪镇、东溪乡的项目完成率低于70%。(具体见附件1-3)
(二)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工作
截至6月底,全县已报备增收示范户67户,完成率74.44%;已报备扶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产业或实现就业559人,完成率62.11%。其中,竹里畲族乡、凤垟乡、大安乡、罗阳镇、百丈镇扶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产业或实现就业完成率低于30%。(具体见附件2)
(三)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工作
截至6月底,低收入农户系统管理工作普遍较好,其中全县数据录入上报率、“一户一策”帮扶走访率、农户空间录入率、“两不愁三保障”维护完成度均达100%;部分乡镇农户空间录入率、“两不愁三保障”维护完成度偏低。(具体见附件3)
(四)资金互助组织注销工作
全县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共112家。截至6月底,已完成注销工作105家,注销率93.75%;未注销7家,涉及罗阳镇等5个乡镇,其中司前畲族镇、南浦溪镇的注销率偏低。(具体见附件4)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衔接资金项目。各乡镇要认真梳理,严格落实好乡镇预验收制度。本次通报为2024年之前下达的项目,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要在8月15前完成(预)验收,需县级验收的项目要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并在验收通过15天内完成报账工作;对未完工的项目要督促实施单位抓紧实施,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对2024年度未完成的项目要于7月31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2024年10月底),并及时通知和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建设内容抓紧实施,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
(二)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和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引导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并及时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申报工作,抓紧报送备案文件,切实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确保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工作。 (略) 下达的任务和系统日常维护的需要,请各乡镇按以下要求扎实推进。一是注意新增就业信息填报,每月更新时认真核对,发现确实无劳力的应及时跟当地民政部门联系修改大救助系统里劳力情况,对有劳动力的请在系统内更新就业情况。二是关注县级结对走访情况,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醒有关结对单位的干部登录手机端并走访农户。三是严格上报时间,各乡镇务必每月25日前完成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内的所有数据更新并上报。
(四)资金互助组织注销工作。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抓紧做好注销有关工作;对存在借款逾期未还的,各有关乡镇要督促村资金互助组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债权受让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行使追偿工作,必要时可借助司法力量,将借款人和担保人起 (略) ,通过司法程序追偿;对账务未清算的,要督促村资金互助组织至县扶贫资金互助联合会做好账务清算、清理和增值资金转出等工作。之后,收集资金互助组织银行账户注销凭证和《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由法人通过手机端申请注销。
附件:1-1.泰顺县2022年度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完成项目明细表(截至6月底).pdf
1-2.泰顺县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pdf
1-3.泰顺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pdf
2.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pdf
3.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情况表(截至6月底).pdf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15日
一、完成情况
(一)衔接资金项目
1.2022年度及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全县2022年度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扶贫开发类)共有53个项目未完成(具体见附件1-1);2022年度共下达项目144个,安排补助资金3352.*元。截至6月底,全县已完成项目139个,完成率为96.53%;报账资金2958.*元,报账率为88.25%。其中雪溪乡、东溪乡、南浦溪镇的项目完成率未达100%。(具体见附件1-2)
2.2023年度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度共下达项目67个,安排补助资金2594.*元。截至6月底,已完成项目54个,完成率为80.6%;报账资金1241.*元,报账率为47.87%。其中雪溪乡、大安乡、雅阳镇、包垟乡、筱村镇、西旸镇、南浦溪镇、东溪乡的项目完成率低于70%。(具体见附件1-3)
(二)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工作
截至6月底,全县已报备增收示范户67户,完成率74.44%;已报备扶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产业或实现就业559人,完成率62.11%。其中,竹里畲族乡、凤垟乡、大安乡、罗阳镇、百丈镇扶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产业或实现就业完成率低于30%。(具体见附件2)
(三)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工作
截至6月底,低收入农户系统管理工作普遍较好,其中全县数据录入上报率、“一户一策”帮扶走访率、农户空间录入率、“两不愁三保障”维护完成度均达100%;部分乡镇农户空间录入率、“两不愁三保障”维护完成度偏低。(具体见附件3)
(四)资金互助组织注销工作
全县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共112家。截至6月底,已完成注销工作105家,注销率93.75%;未注销7家,涉及罗阳镇等5个乡镇,其中司前畲族镇、南浦溪镇的注销率偏低。(具体见附件4)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衔接资金项目。各乡镇要认真梳理,严格落实好乡镇预验收制度。本次通报为2024年之前下达的项目,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要在8月15前完成(预)验收,需县级验收的项目要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并在验收通过15天内完成报账工作;对未完工的项目要督促实施单位抓紧实施,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对2024年度未完成的项目要于7月31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2024年10月底),并及时通知和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建设内容抓紧实施,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
(二)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和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引导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并及时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申报工作,抓紧报送备案文件,切实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确保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工作。 (略) 下达的任务和系统日常维护的需要,请各乡镇按以下要求扎实推进。一是注意新增就业信息填报,每月更新时认真核对,发现确实无劳力的应及时跟当地民政部门联系修改大救助系统里劳力情况,对有劳动力的请在系统内更新就业情况。二是关注县级结对走访情况,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醒有关结对单位的干部登录手机端并走访农户。三是严格上报时间,各乡镇务必每月25日前完成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内的所有数据更新并上报。
(四)资金互助组织注销工作。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抓紧做好注销有关工作;对存在借款逾期未还的,各有关乡镇要督促村资金互助组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债权受让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行使追偿工作,必要时可借助司法力量,将借款人和担保人起 (略) ,通过司法程序追偿;对账务未清算的,要督促村资金互助组织至县扶贫资金互助联合会做好账务清算、清理和增值资金转出等工作。之后,收集资金互助组织银行账户注销凭证和《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由法人通过手机端申请注销。
附件:1-1.泰顺县2022年度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完成项目明细表(截至6月底).pdf
1-2.泰顺县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pdf
1-3.泰顺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pdf
2.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pdf
3.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情况表(截至6月底).pdf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1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