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龙游九坤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9万吨沥青混合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龙游九坤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9万吨沥青混合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龙游九 (略) 新增年产*吨沥青混合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 (略) 西6号 | 浙江龙游九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不新增工业用地,新增约700平方米料仓(一层钢构)用于自身生产使用。因现有双轴搅拌主机(搅拌锅)的设备负荷不能满足装置本项目生产能力所需,故本次更换高效能双轴搅拌主机(搅拌锅),来实现新增*吨沥青混合料产能的目的,原项目年产*吨沥青混合料,现扩建后全厂可达到年*吨的生产规模.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做好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龙游九 (略) 新增年产*吨沥青混合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 (略) 西6号 | 浙江龙游九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不新增工业用地,新增约700平方米料仓(一层钢构)用于自身生产使用。因现有双轴搅拌主机(搅拌锅)的设备负荷不能满足装置本项目生产能力所需,故本次更换高效能双轴搅拌主机(搅拌锅),来实现新增*吨沥青混合料产能的目的,原项目年产*吨沥青混合料,现扩建后全厂可达到年*吨的生产规模.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做好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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