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并网收费的批复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并网收费的批复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宾川至鹤 (略) (略) 收费的请示》(大交专〔2024〕5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宾川至鹤 (略) 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4〕27号),同意宾川至鹤 (略) 以及鸡足山南、新城收费站建成验收合格 (略) 收 (略) 测试后,于2024年6月28日起对过往车辆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同时与已建成通车的大理至永胜、宾川至南涧、上关至鹤 (略) 联网收费。
二、同步开通宾川至南 (略) 起点至宾川枢纽互通立交中心点(计费里程桩号K0+000至K0+888)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宾川至鹤 (略) (略) 收费的请示》(大交专〔2024〕5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宾川至鹤 (略) 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4〕27号),同意宾川至鹤 (略) 以及鸡足山南、新城收费站建成验收合格 (略) 收 (略) 测试后,于2024年6月28日起对过往车辆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同时与已建成通车的大理至永胜、宾川至南涧、上关至鹤 (略) 联网收费。
二、同步开通宾川至南 (略) 起点至宾川枢纽互通立交中心点(计费里程桩号K0+000至K0+888)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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