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15日拟对蛇蟠污水处理站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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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15日拟对蛇蟠污水处理站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7月15日拟对蛇蟠污水处理站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4]71号

蛇蟠污水处理站工程

三门县蛇蟠乡小蛇村

(略) 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略) 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拟投资3365.*元,在三门县蛇蟠乡小蛇村实施蛇蟠污水处理站工程,工程总用地面积为8802m2,其中近期建设用地面积5547m2,近期处理规模1500m3/d,远期处理规模3000m3/d。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对调节池(粗格栅、细格栅及沉砂渠)、生物膜MBBR系统、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进行加盖,产生的臭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

废水: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所有污水(生活污水)均由管道收集后接入进水泵房,采用“粗格栅+细格栅+砂水分离器+调节池+生物膜MBBR+磁混凝系统+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系列工艺处理后外排乌礁排水河。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栅渣经压榨机压榨脱水、沉砂经砂水分离器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在厂区浓缩脱水至含水率低于80%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废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 (略) (略) 处置。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 (略) 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关于2024年7月15日拟对蛇蟠污水处理站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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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4]71号

蛇蟠污水处理站工程

三门县蛇蟠乡小蛇村

(略) 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略) 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拟投资3365.*元,在三门县蛇蟠乡小蛇村实施蛇蟠污水处理站工程,工程总用地面积为8802m2,其中近期建设用地面积5547m2,近期处理规模1500m3/d,远期处理规模3000m3/d。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对调节池(粗格栅、细格栅及沉砂渠)、生物膜MBBR系统、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进行加盖,产生的臭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

废水: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所有污水(生活污水)均由管道收集后接入进水泵房,采用“粗格栅+细格栅+砂水分离器+调节池+生物膜MBBR+磁混凝系统+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系列工艺处理后外排乌礁排水河。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栅渣经压榨机压榨脱水、沉砂经砂水分离器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在厂区浓缩脱水至含水率低于80%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废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 (略) (略) 处置。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 (略) 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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