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保障居民租房权益,提升公租房保障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决定在全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问题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享受、转租、转借、擅自改变住房结构、用途等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
二、整治时间
2024年7月--9月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享受方面
1.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公共租赁住房或一人多房的。
2.公租房配租后,保障对象无特殊原因拖欠房租等。
3.公租房配租后,保障对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乐都的,未履行退房手续,私人或单位擅自将住房分配给他人的。
4.公租房配租后,保障对象已死亡无特殊原因未腾退房屋的。
5.出现不符合配租公租房其他情形的。
(二)转租、转借方面
1.保障对象将已分配的公租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收取租金赚取差价谋利的。
2.保障对象将已分配的公租房转借给亲属或他人居住的。
3.保障对象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
(三)擅自改变结构、用途方面
1.保障对象破坏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房屋损坏,且拒不整改的。
2.保障对象将公租房用于生产、经营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3.保障对象无特殊原因长期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的。
4.人员未入住,只用于放置物品的。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72-*
2.来信举报: (略) 乐 (略) 11号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
3.来访举报: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10室
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时应明确有违规行为的公租房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或违规行为的公租房小区名称和承租人姓名,并能简单介绍该转租出借行为的有关情况。
欢迎全区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乐都区住建局将对信访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保障居民租房权益,提升公租房保障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决定在全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问题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享受、转租、转借、擅自改变住房结构、用途等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
二、整治时间
2024年7月--9月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享受方面
1.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公共租赁住房或一人多房的。
2.公租房配租后,保障对象无特殊原因拖欠房租等。
3.公租房配租后,保障对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乐都的,未履行退房手续,私人或单位擅自将住房分配给他人的。
4.公租房配租后,保障对象已死亡无特殊原因未腾退房屋的。
5.出现不符合配租公租房其他情形的。
(二)转租、转借方面
1.保障对象将已分配的公租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收取租金赚取差价谋利的。
2.保障对象将已分配的公租房转借给亲属或他人居住的。
3.保障对象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
(三)擅自改变结构、用途方面
1.保障对象破坏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房屋损坏,且拒不整改的。
2.保障对象将公租房用于生产、经营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3.保障对象无特殊原因长期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的。
4.人员未入住,只用于放置物品的。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72-*
2.来信举报: (略) 乐 (略) 11号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
3.来访举报: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10室
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时应明确有违规行为的公租房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或违规行为的公租房小区名称和承租人姓名,并能简单介绍该转租出借行为的有关情况。
欢迎全区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乐都区住建局将对信访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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