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湖水源地及重点区域应急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贡湖水源地及重点区域应急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贡湖水源地及重点区域应急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项目代码:2304-*-89-01-*
建设地点:本次清淤工程位于沙渚水源地和锡东水源地,以及梅梁湖心、梅梁湖心1km外南侧区域、望虞河至锡东水厂近岸水域;
建设概况:工程采用200-350立方米/小时的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对工程区域进行底泥疏浚,总清淤量约46.*立方米,其中滨湖区负责实施沙渚水源地、梅梁湖心、梅梁湖心1km外南侧区域等水域相关清淤工程,清淤量约17.*立方米;新吴区负责实施锡东水源地、望虞河至锡东水厂近岸沿线水域相关清淤工程,清淤量约28.*立方米。疏浚底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排泥区内进行板框压滤固化,固化底泥外运堆填,余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道。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人:孙大杰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源 (略)
联系人:浦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uanhenghj.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对沙渚水源地、锡东水源地、梅梁湖心及其南侧1km 范围、望虞河至锡东水厂近岸沿线水域进行生态清淤,清淤面积约1.92平方千米,疏浚规模为46.*立方米。本项目通过清除梅梁湖和贡湖水域的底泥和污染物,降低内源污染负荷,减少底泥内源释放对水质的影响,改善湖区水质和底栖环境,促进水生态系统恢复,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工程具有明显的环境与社会效益。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修复和补偿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控;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各项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为正效益。就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太湖水质,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环评公示稿及公众意见表查询方式
本项目环评公示稿和公众意见表,请公众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贡湖水源地及重点区域应急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稿.pdf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15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贡湖水源地及重点区域应急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项目代码:2304-*-89-01-*
建设地点:本次清淤工程位于沙渚水源地和锡东水源地,以及梅梁湖心、梅梁湖心1km外南侧区域、望虞河至锡东水厂近岸水域;
建设概况:工程采用200-350立方米/小时的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对工程区域进行底泥疏浚,总清淤量约46.*立方米,其中滨湖区负责实施沙渚水源地、梅梁湖心、梅梁湖心1km外南侧区域等水域相关清淤工程,清淤量约17.*立方米;新吴区负责实施锡东水源地、望虞河至锡东水厂近岸沿线水域相关清淤工程,清淤量约28.*立方米。疏浚底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排泥区内进行板框压滤固化,固化底泥外运堆填,余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道。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人:孙大杰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源 (略)
联系人:浦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uanhenghj.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对沙渚水源地、锡东水源地、梅梁湖心及其南侧1km 范围、望虞河至锡东水厂近岸沿线水域进行生态清淤,清淤面积约1.92平方千米,疏浚规模为46.*立方米。本项目通过清除梅梁湖和贡湖水域的底泥和污染物,降低内源污染负荷,减少底泥内源释放对水质的影响,改善湖区水质和底栖环境,促进水生态系统恢复,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工程具有明显的环境与社会效益。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修复和补偿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控;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各项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为正效益。就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太湖水质,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环评公示稿及公众意见表查询方式
本项目环评公示稿和公众意见表,请公众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贡湖水源地及重点区域应急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稿.pdf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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