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五家园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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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五家园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 (略) 元宝山产业园服务中心对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五家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规划情况简述

(1)规划名称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五家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2)主管部门

(略) 元宝山产业园服务中心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2024-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范围

根据批复的自治区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调整后五家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西露天矿排土场,南至 (略) ,西至五家矿生活区,北至东山头南麓,区域评估面积169.80hm2。根据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限定,本次五家园区面积104.78公顷。

(5)产业定位

立足园区发展基础,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配套发展仓储配送、零部件生产、废材翻新。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型开发区,引导和推动传统产业与生态环保产业的有机结合,总体形成以金属治炼加工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为主导,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兼具转运等服务职能的工业聚集区。

2、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元宝山产业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宏昕

联系方式:0476-*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元宝山区平庄哈河街东段原公安局办公楼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八思巴 (略)

4、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http://**

提取码:cc5h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将意见表发送至邮箱,也可拨打电话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园区管理部门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7月16日至29日。

(略) 元宝山产业园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6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 (略) 元宝山产业园服务中心对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五家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规划情况简述

(1)规划名称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五家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2)主管部门

(略) 元宝山产业园服务中心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2024-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范围

根据批复的自治区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调整后五家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西露天矿排土场,南至 (略) ,西至五家矿生活区,北至东山头南麓,区域评估面积169.80hm2。根据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限定,本次五家园区面积104.78公顷。

(5)产业定位

立足园区发展基础,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配套发展仓储配送、零部件生产、废材翻新。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型开发区,引导和推动传统产业与生态环保产业的有机结合,总体形成以金属治炼加工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为主导,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兼具转运等服务职能的工业聚集区。

2、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元宝山产业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宏昕

联系方式:0476-*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元宝山区平庄哈河街东段原公安局办公楼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八思巴 (略)

4、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http://**

提取码:cc5h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将意见表发送至邮箱,也可拨打电话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园区管理部门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7月16日至29日。

(略) 元宝山产业园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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