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聚南1-2废液处理项目
第一采油厂聚南1-2废液处理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本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内容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大庆 (略) )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提出查阅本项目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萌萌
通讯地址: (略) (略) 区庆新中心村庆新街道14委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耿工
邮箱:*@*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包括杨和屯、东湖街道办事处、燕都社区、奥林社区、奔二小区、馨民苑小区等。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1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本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内容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大庆 (略) )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提出查阅本项目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萌萌
通讯地址: (略) (略) 区庆新中心村庆新街道14委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耿工
邮箱:*@*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包括杨和屯、东湖街道办事处、燕都社区、奥林社区、奔二小区、馨民苑小区等。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1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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