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尉氏县鹏发水泥场年产1500间水泥房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尉氏县鹏发水泥场年产1500间水泥房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鹏发水泥场年产1500间水泥房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尉氏县鹏发水泥场年产1500间水泥房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尉氏县鹏发水泥场年产1500间水泥房 | 尉氏县水坡镇贾寨三元王村 | 尉氏县鹏发水泥场 | 河南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元。 | 1、废气。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 1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淘肥田,不外排;蒸汽冷凝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金属碎屑及废钢筋、焊渣、固体碎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脱模剂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河南万腾 (略) 年产*立方轻集料(轻骨料)混凝土建设项目 | (略) 镇后大庄村六组 | 河南万腾 (略) | 河南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负压收集,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轻集料混凝土生产线、珍珠岩保温砂浆生产线投料、运输转载、料仓粉尘、包装粉尘、搅拌粉尘经各自配套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 1 水泥制品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 A级指标。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淘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装置+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车间沉降粉尘、车辆冲洗沉淀池定期清理沉渣均回用于生产,废包装及筛分杂质定期外售,废齿轮油(废润滑油)及设备维修过程中的含油抹布手套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鹏发水泥场年产1500间水泥房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尉氏县鹏发水泥场年产1500间水泥房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尉氏县鹏发水泥场年产1500间水泥房 | 尉氏县水坡镇贾寨三元王村 | 尉氏县鹏发水泥场 | 河南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元。 | 1、废气。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 1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淘肥田,不外排;蒸汽冷凝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金属碎屑及废钢筋、焊渣、固体碎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脱模剂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河南万腾 (略) 年产*立方轻集料(轻骨料)混凝土建设项目 | (略) 镇后大庄村六组 | 河南万腾 (略) | 河南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负压收集,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轻集料混凝土生产线、珍珠岩保温砂浆生产线投料、运输转载、料仓粉尘、包装粉尘、搅拌粉尘经各自配套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 1 水泥制品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 A级指标。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淘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装置+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车间沉降粉尘、车辆冲洗沉淀池定期清理沉渣均回用于生产,废包装及筛分杂质定期外售,废齿轮油(废润滑油)及设备维修过程中的含油抹布手套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