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年修编〉的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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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年修编〉的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单位资格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质,提供海南省社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备案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且在我省有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为项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供后续服务。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小组内成员具有相关稳评证书。

(七)报价函(密封,按模板进行报价)。

(八)项目为整体委托,中选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技术服务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赔偿相关损失,并不得再参加我局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对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报价材料接收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价材料接收地址:屯昌县屯城镇 (略)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1室。

(二)报价材料接收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三)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方式,邮件一律作废处理,概不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方式:0898-*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


关于遴选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单位资格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质,提供海南省社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备案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且在我省有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为项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供后续服务。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小组内成员具有相关稳评证书。

(七)报价函(密封,按模板进行报价)。

(八)项目为整体委托,中选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技术服务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赔偿相关损失,并不得再参加我局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对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报价材料接收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价材料接收地址:屯昌县屯城镇 (略)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1室。

(二)报价材料接收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三)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方式,邮件一律作废处理,概不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方式:0898-*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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