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研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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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井研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井研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

按照《井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井农安办〔2023〕4号)和《井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农兽药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井农安办〔2024〕3号)要求,由县公安局、 (略)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15个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于2024年7月10日对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开展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

现将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对评价结果若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2日18:00之前),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报送至井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33-*)。

特此公示。

附件:1.井研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公示表.xlsx

2.井研县农兽药经营主体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公示表.xlsx

井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7月16日

井研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

按照《井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井农安办〔2023〕4号)和《井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农兽药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井农安办〔2024〕3号)要求,由县公安局、 (略)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15个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于2024年7月10日对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开展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

现将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经营主体对评价结果若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2日18:00之前),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报送至井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33-*)。

特此公示。

附件:1.井研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公示表.xlsx

2.井研县农兽药经营主体2023年度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公示表.xlsx

井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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