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7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7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 (略) 年产*吨铝酸钙及副产品无机化工升级改造项目 | 内蒙古包头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区 | 内蒙古 (略) | 中冶 (略) | 内蒙古 (略) 年产*吨铝酸钙及副产品无机化工升级改造项目位于 (略) 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区。本项目年产*吨铝酸钙,副产品陶瓷颗粒*.69吨,铝颗粒及铝块8750.5吨,项目租用厂房*.62平方米,技改内容为:①原材料增加铝灰用量,新增副产品陶瓷颗粒替代部分原料氧化铝的消耗量,其他原料消耗根据配比相应进行调整;②原料仓库新增3台煅烧炉(包括原实验电炉改为备用煅烧炉),2台冷灰桶,1套循环冷却水塔,项目总投资约1149.*元,其中环保投资18.*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2%。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氧化铝储罐、氧化钙储罐、碳酸钙储罐产生的颗粒物;铝灰储罐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球磨机、筛分机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混料机出口、压球机、电炉进口、电炉炉内、电炉出料口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原料仓库煅烧炉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成品破碎、筛分、包装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1)球磨机、筛分机产生颗粒物、氟化物 本项目球磨机、筛分机均密闭,产生的颗粒物和氟化物经顶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根集气管道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氧化铝储罐、氧化钙储罐、碳酸钙储罐产生的颗粒物,铝灰储罐罐顶除尘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本项目氧化铝储罐产生的颗粒物经储罐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至球磨车间内;氧化钙储罐、碳酸钙储罐产生的颗粒物经储罐自带的除尘器(除尘器顶部及四周用铁皮制作密闭间),处理后排放至密闭间内;铝灰储罐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经储罐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至球磨车间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的要求。 (3)混料机出口、压球机、电炉进口、电炉炉内、电炉出料口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混料机产生的粉尘经顶部集气罩收集,压球机全密闭,颗粒物通过管道排入电炉废气管道。电炉进口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电炉熔炼过程产生的烟气(主要为颗粒物和氟化物)经炉内排烟管道收集,电炉出料倾倒时设置集气设施将烟气收集,熔炼后物料自然冷却烟气经密闭负压抽吸,以上废气全部集中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成品破碎、筛分、包装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本项目成品破碎、筛分、包装系统设备全密闭,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原料仓库煅烧炉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本项目煅烧炉进口及出料倾倒时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施将烟气收集,煅烧炉炉料进入冷灰桶冷却时会产生烟气(主要为颗粒物及氟化物),煅烧炉工作区全部采用密闭操作室。设备下料口及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烟气通过炉顶集中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原料仓库原料装卸及煅烧炉进、出料口系统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氟化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球磨车间球磨机、筛分机上料过程产生逸散颗粒物、氟化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制球后的半成品通过压球机出口、皮带运输及电炉进口下料产生颗粒物及电炉出料口颗粒物,以及成品破碎、筛分、包装系统进出料颗粒物、氟化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厂界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电炉、煅烧炉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拉运至内蒙古土 (略) 处理(待山格架污水 (略) 建成后排入山格架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厂区噪声主要为粉磨机、破碎机、风机和各类水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铝灰处理和电炉、煅烧炉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产生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其中废机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极产生后需进行鉴别,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在未开展鉴别的情况下,暂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铝灰处理和电炉、煅烧炉)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污泥池中,定期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 (略) 年产*吨铝酸钙及副产品无机化工升级改造项目 | 内蒙古包头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区 | 内蒙古 (略) | 中冶 (略) | 内蒙古 (略) 年产*吨铝酸钙及副产品无机化工升级改造项目位于 (略) 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区。本项目年产*吨铝酸钙,副产品陶瓷颗粒*.69吨,铝颗粒及铝块8750.5吨,项目租用厂房*.62平方米,技改内容为:①原材料增加铝灰用量,新增副产品陶瓷颗粒替代部分原料氧化铝的消耗量,其他原料消耗根据配比相应进行调整;②原料仓库新增3台煅烧炉(包括原实验电炉改为备用煅烧炉),2台冷灰桶,1套循环冷却水塔,项目总投资约1149.*元,其中环保投资18.*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2%。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氧化铝储罐、氧化钙储罐、碳酸钙储罐产生的颗粒物;铝灰储罐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球磨机、筛分机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混料机出口、压球机、电炉进口、电炉炉内、电炉出料口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原料仓库煅烧炉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成品破碎、筛分、包装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1)球磨机、筛分机产生颗粒物、氟化物 本项目球磨机、筛分机均密闭,产生的颗粒物和氟化物经顶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根集气管道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氧化铝储罐、氧化钙储罐、碳酸钙储罐产生的颗粒物,铝灰储罐罐顶除尘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本项目氧化铝储罐产生的颗粒物经储罐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至球磨车间内;氧化钙储罐、碳酸钙储罐产生的颗粒物经储罐自带的除尘器(除尘器顶部及四周用铁皮制作密闭间),处理后排放至密闭间内;铝灰储罐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经储罐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至球磨车间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的要求。 (3)混料机出口、压球机、电炉进口、电炉炉内、电炉出料口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混料机产生的粉尘经顶部集气罩收集,压球机全密闭,颗粒物通过管道排入电炉废气管道。电炉进口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电炉熔炼过程产生的烟气(主要为颗粒物和氟化物)经炉内排烟管道收集,电炉出料倾倒时设置集气设施将烟气收集,熔炼后物料自然冷却烟气经密闭负压抽吸,以上废气全部集中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成品破碎、筛分、包装系统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本项目成品破碎、筛分、包装系统设备全密闭,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原料仓库煅烧炉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 本项目煅烧炉进口及出料倾倒时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施将烟气收集,煅烧炉炉料进入冷灰桶冷却时会产生烟气(主要为颗粒物及氟化物),煅烧炉工作区全部采用密闭操作室。设备下料口及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烟气通过炉顶集中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原料仓库原料装卸及煅烧炉进、出料口系统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氟化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球磨车间球磨机、筛分机上料过程产生逸散颗粒物、氟化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制球后的半成品通过压球机出口、皮带运输及电炉进口下料产生颗粒物及电炉出料口颗粒物,以及成品破碎、筛分、包装系统进出料颗粒物、氟化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厂界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电炉、煅烧炉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拉运至内蒙古土 (略) 处理(待山格架污水 (略) 建成后排入山格架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厂区噪声主要为粉磨机、破碎机、风机和各类水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铝灰处理和电炉、煅烧炉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产生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其中废机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极产生后需进行鉴别,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在未开展鉴别的情况下,暂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铝灰处理和电炉、煅烧炉)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污泥池中,定期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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