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略) 建设工程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 新化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略) 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化县上梅街道花山村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新化县上梅街道花山村,属改扩建项目,地理坐标:111°17′32.355″,27°45′51.404″。建设规模:本次拟对新化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由现有的*m3/d扩建到*m3/d,并配套建 (略) 、绿化等基础设施等;配套新建 (略) ,共计4773m。同步建设相关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工艺:进水→预处理→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中间提升泵站→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达标排放。污泥处理工艺:污泥井→污泥重力浓缩→污泥调理→板框压滤脱水→滤饼外运。消毒工艺:采用二氧化氯(盐酸+次氯酸钠反应生成)接触消毒法,该工艺灭菌效率高,作用时间短,危险性小。扩建项目总征地面积为*m2(约合60亩),占地面积约*.7m2(合44.07亩)。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80.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进厂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采取对粗格栅、细格栅、厌氧区、污泥浓缩池等单体加盖、对污泥泵站及污泥脱水车间进行密闭负压处理。恶臭气体通过管道输送至高能离子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入外环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无组织恶臭:采取产臭单元顶部加盖或密闭,喷洒除臭剂净化、机械+自然通风相结合加强通风、设置厂区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格栅井栅渣、沉淀池沉砂,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带盖收集箱内,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经浓缩、调理、压滤脱水处理(含水率降至60%)后,再采用专车运至新化海螺 (略) 协调处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机油、监测废液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低噪设备、墙体或水体隔声、基础减震、厂区绿化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略) 建设工程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 新化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略) 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化县上梅街道花山村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新化县上梅街道花山村,属改扩建项目,地理坐标:111°17′32.355″,27°45′51.404″。建设规模:本次拟对新化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由现有的*m3/d扩建到*m3/d,并配套建 (略) 、绿化等基础设施等;配套新建 (略) ,共计4773m。同步建设相关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工艺:进水→预处理→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中间提升泵站→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达标排放。污泥处理工艺:污泥井→污泥重力浓缩→污泥调理→板框压滤脱水→滤饼外运。消毒工艺:采用二氧化氯(盐酸+次氯酸钠反应生成)接触消毒法,该工艺灭菌效率高,作用时间短,危险性小。扩建项目总征地面积为*m2(约合60亩),占地面积约*.7m2(合44.07亩)。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80.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进厂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采取对粗格栅、细格栅、厌氧区、污泥浓缩池等单体加盖、对污泥泵站及污泥脱水车间进行密闭负压处理。恶臭气体通过管道输送至高能离子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入外环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无组织恶臭:采取产臭单元顶部加盖或密闭,喷洒除臭剂净化、机械+自然通风相结合加强通风、设置厂区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格栅井栅渣、沉淀池沉砂,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带盖收集箱内,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经浓缩、调理、压滤脱水处理(含水率降至60%)后,再采用专车运至新化海螺 (略) 协调处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机油、监测废液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低噪设备、墙体或水体隔声、基础减震、厂区绿化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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