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年产10万吨重晶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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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年产10万吨重晶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芷环评〔2024〕2号

(略) 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关于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年产10万吨重晶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

你单位呈报的《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年产*吨重晶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坪镇公坪村三眼桥组,租赁湖南侗 (略) 已建厂房,总占地面积4772.5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成品库房、生产车间、办公房、原料库及环保消防等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产*吨重晶石粉。项目拟总投资*元。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的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用水主要为主要是跳汰机用水,跳汰机用水经压滤机压滤后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沉淀池容积不得小于100m3。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磨粉及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位于封闭厂房内,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磨粉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磨粉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等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的各类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对生产设备进行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运至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成品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地面硬化,危废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加强环保设备的检查维护。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项目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各项标准规定如国家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按最新法律法规执行。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七、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 (略) 芷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

??????????????????????????????????????????????????????????????????????????????????????????????????怀芷环评〔2024〕2号

(略) 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关于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年产10万吨重晶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

你单位呈报的《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年产*吨重晶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坪镇公坪村三眼桥组,租赁湖南侗 (略) 已建厂房,总占地面积4772.5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成品库房、生产车间、办公房、原料库及环保消防等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产*吨重晶石粉。项目拟总投资*元。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的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用水主要为主要是跳汰机用水,跳汰机用水经压滤机压滤后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沉淀池容积不得小于100m3。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磨粉及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位于封闭厂房内,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磨粉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磨粉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等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的各类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对生产设备进行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运至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成品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地面硬化,危废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加强环保设备的检查维护。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项目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各项标准规定如国家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按最新法律法规执行。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七、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 (略) 芷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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