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4-*
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物资巷6号凉山州甘洛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与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洛县垃圾收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 | 甘洛县田坝镇勒基村 | 甘洛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略) | 四川环川盛达 (略) |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4.2335公顷(约63.50亩),总建筑面积*.64平方,其中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车间*.10平方,净水设备间276.98平方,综合水泵房287.00平方,综合楼800.00平方,配套处理车间(即餐厨垃圾处置车间)612.00平方,油泵房、烟囱、 (略) 及转运场地等,建 (略)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形成150t/d的生活垃圾处置能力,10t/d的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同时对现有8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备改造升级,配备相应的转运车等设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7.*元,占总投资的3.06%. | 施工期: 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工区范围,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弃渣的处置工作,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方,减少剩余土方量,弃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临时堆放地应采取防尘、防雨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及时做好施工迹地恢复措施。 运营期: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治理措施。垃圾焚烧烟气处置方案:项目2台焚烧炉各配备1套“SNCR炉内脱硝+烟气冷却+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装置,共2套,废气最终通过1根45m高2筒集束式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处置车间除臭方案:垃圾坑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抽风,同时卸料大厅、预处理间内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由风机抽至焚烧炉作为一次风燃烧处理,并且垃圾坑设置有除臭喷雾系统,喷洒除臭剂除臭;餐厨垃圾处置车间除臭方案:卸料坑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抽风,预处理设备(破碎机、螺旋脱水机、三相离心机)密闭抽气,同时卸料大厅、预处理间、除渣间等区域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酸洗喷淋+碱洗喷淋+活性炭吸附”的废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垃圾转运站除臭方案:垃圾处理间封闭,臭气经车间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场站喷洒除臭剂与灭蚊蝇药剂,并加强绿化。此外,本项目活性炭储罐粉尘、消石灰储罐粉尘、水泥储罐粉尘、飞灰固化粉尘等采取在各储罐呼吸阀或排气口处各设置一套布袋收尘设施,粉尘收集后回用、固化粉尘收集后重新固化;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治理措施。垃圾集中处置厂、8座垃圾转运站排水必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绿化、施肥;渗滤液、清洗废水、三相分离废水等由渗滤液收集池、集水坑等收集后,进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田坝河。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分别经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收集后分批次进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保证事故废水不会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来源于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设备运转时的噪声,包括垃圾压缩转运车、焚烧炉系统、预处理设备、风机、空压机、各类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的连续噪声,噪声源类型为固定噪声源。采取对车间内的机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风机、空压机等采取密闭隔声、加装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加之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可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纯水机废滤膜、餐厨垃圾杂质杂物和固相渣料等厂内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处置车间处理;废EDI模组由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废金属、废塑料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粗油脂提取后暂存油脂储罐,定期交由有资质的油脂商深加工。垃圾转运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纳入垃圾转运系统处理,最后进入垃圾处置厂焚烧处理。项目需重点处置的固体废物为焚烧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飞灰以及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布袋、餐厨车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布袋、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炉渣收集后在炉渣库暂存,定期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飞灰(包含废活性碳粉末、废消石灰、脱酸塔底渣、焚烧烟尘)属于危险废物,水泥固化后经浸毒试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则送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若不满足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合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五)项目运行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按报告书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采取上述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备用电源,防止因停电等影响造成污染事故,并保证出现事故后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认真落实运营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员工环保培训,结合项目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每年不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避免和控制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4-*
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物资巷6号凉山州甘洛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与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洛县垃圾收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 | 甘洛县田坝镇勒基村 | 甘洛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略) | 四川环川盛达 (略) |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4.2335公顷(约63.50亩),总建筑面积*.64平方,其中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车间*.10平方,净水设备间276.98平方,综合水泵房287.00平方,综合楼800.00平方,配套处理车间(即餐厨垃圾处置车间)612.00平方,油泵房、烟囱、 (略) 及转运场地等,建 (略)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形成150t/d的生活垃圾处置能力,10t/d的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同时对现有8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备改造升级,配备相应的转运车等设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7.*元,占总投资的3.06%. | 施工期: 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工区范围,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弃渣的处置工作,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方,减少剩余土方量,弃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临时堆放地应采取防尘、防雨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及时做好施工迹地恢复措施。 运营期: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治理措施。垃圾焚烧烟气处置方案:项目2台焚烧炉各配备1套“SNCR炉内脱硝+烟气冷却+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装置,共2套,废气最终通过1根45m高2筒集束式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处置车间除臭方案:垃圾坑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抽风,同时卸料大厅、预处理间内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由风机抽至焚烧炉作为一次风燃烧处理,并且垃圾坑设置有除臭喷雾系统,喷洒除臭剂除臭;餐厨垃圾处置车间除臭方案:卸料坑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抽风,预处理设备(破碎机、螺旋脱水机、三相离心机)密闭抽气,同时卸料大厅、预处理间、除渣间等区域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酸洗喷淋+碱洗喷淋+活性炭吸附”的废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垃圾转运站除臭方案:垃圾处理间封闭,臭气经车间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场站喷洒除臭剂与灭蚊蝇药剂,并加强绿化。此外,本项目活性炭储罐粉尘、消石灰储罐粉尘、水泥储罐粉尘、飞灰固化粉尘等采取在各储罐呼吸阀或排气口处各设置一套布袋收尘设施,粉尘收集后回用、固化粉尘收集后重新固化;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治理措施。垃圾集中处置厂、8座垃圾转运站排水必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绿化、施肥;渗滤液、清洗废水、三相分离废水等由渗滤液收集池、集水坑等收集后,进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田坝河。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分别经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收集后分批次进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保证事故废水不会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来源于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设备运转时的噪声,包括垃圾压缩转运车、焚烧炉系统、预处理设备、风机、空压机、各类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的连续噪声,噪声源类型为固定噪声源。采取对车间内的机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风机、空压机等采取密闭隔声、加装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加之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可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纯水机废滤膜、餐厨垃圾杂质杂物和固相渣料等厂内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处置车间处理;废EDI模组由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废金属、废塑料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粗油脂提取后暂存油脂储罐,定期交由有资质的油脂商深加工。垃圾转运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纳入垃圾转运系统处理,最后进入垃圾处置厂焚烧处理。项目需重点处置的固体废物为焚烧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飞灰以及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布袋、餐厨车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布袋、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炉渣收集后在炉渣库暂存,定期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飞灰(包含废活性碳粉末、废消石灰、脱酸塔底渣、焚烧烟尘)属于危险废物,水泥固化后经浸毒试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则送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若不满足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合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五)项目运行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按报告书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采取上述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备用电源,防止因停电等影响造成污染事故,并保证出现事故后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认真落实运营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员工环保培训,结合项目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每年不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避免和控制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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