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机器人产业创新中心-高端医疗器械CDMO南平台项目-已受理项目
北京市医疗机器人产业创新中心-高端医疗器械CDMO南平台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 (略) 2号楼一层101、二层201
公示时间:2024-07-16至2024-07-22
受理时间:2024-07-16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购置设备用 (略) 医疗机器人产业创新中心-高端医疗器械CDMO 南平台。项目建成内容包括:建设有源医疗器械量产产线,搭建成功后用于大、中、小型医疗设备量产,达产后预计年产大、中、小型医疗设备共200台;建设高精加工拓展产线及配套检测能力,搭建成功后用于高精密零件生产和检测,预计年产高精密零件*套;建设无菌量产产线,搭建成功后用于无菌产品量产,预计年产无菌产品*个;建设IVD标品全流程量产产线,搭建成功后用于IVD标品全流程量产,预计年产IVD标品*人份;建设PCR实验室,搭建成功后用于PCR产物制备、细胞培养等试验,预计年进行PCR产物制备、细胞培养等试验*份;建设模拟试验及研发共用配套空间,搭建成功后用于模拟试验,预计年模拟试验12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 (略)
联系人:刘燕青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 (略) 2号楼一层101、二层201
公示时间:2024-07-16至2024-07-22
受理时间:2024-07-16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购置设备用 (略) 医疗机器人产业创新中心-高端医疗器械CDMO 南平台。项目建成内容包括:建设有源医疗器械量产产线,搭建成功后用于大、中、小型医疗设备量产,达产后预计年产大、中、小型医疗设备共200台;建设高精加工拓展产线及配套检测能力,搭建成功后用于高精密零件生产和检测,预计年产高精密零件*套;建设无菌量产产线,搭建成功后用于无菌产品量产,预计年产无菌产品*个;建设IVD标品全流程量产产线,搭建成功后用于IVD标品全流程量产,预计年产IVD标品*人份;建设PCR实验室,搭建成功后用于PCR产物制备、细胞培养等试验,预计年进行PCR产物制备、细胞培养等试验*份;建设模拟试验及研发共用配套空间,搭建成功后用于模拟试验,预计年模拟试验12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 (略)
联系人:刘燕青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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