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公示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公示
为尽快解决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产业招商困难和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工艺需要,申请调整用地性质的诉求。现启动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02-2、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5日)。
2、公示地点:高 (略) (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陈工。
关于《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02-2、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说明
一、用地位置
本次论证地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南部,南邻美安四街,东邻 (略) ,北邻美安二街,西邻 (略) 。
二、调整缘由
为尽快解决美安生态科技新城和之力(海南) (略) 等多家企业因产业生产工艺需要,申请调整用地性质的诉求。本着尊重企业意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原则,现启动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02-2、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调整内容
现拟将现行控规B0702-2地块用地性质由科研用地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控制为容积率≥1.1,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拟将现行控规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控制为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0.2个/100㎡建筑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修改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区位示意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4、B0702-2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前)
5、B0702-2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后)
6、B0705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前)
7、B0705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后)
8、B0708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前)
9、B0708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后)
10、B0719、B0721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前)
11、B0719、B0721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后)
2024年7月16日
为尽快解决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产业招商困难和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工艺需要,申请调整用地性质的诉求。现启动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02-2、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5日)。
2、公示地点:高 (略) (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陈工。
关于《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02-2、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说明
一、用地位置
本次论证地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南部,南邻美安四街,东邻 (略) ,北邻美安二街,西邻 (略) 。
二、调整缘由
为尽快解决美安生态科技新城和之力(海南) (略) 等多家企业因产业生产工艺需要,申请调整用地性质的诉求。本着尊重企业意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原则,现启动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02-2、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调整内容
现拟将现行控规B0702-2地块用地性质由科研用地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控制为容积率≥1.1,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拟将现行控规B0705、B0708、B0719、B072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控制为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0.2个/100㎡建筑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修改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区位示意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4、B0702-2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前)
5、B0702-2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后)
6、B0705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前)
7、B0705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后)
8、B0708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前)
9、B0708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后)
10、B0719、B0721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前)
11、B0719、B0721地块控规图则(修改后)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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