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渝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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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渝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渝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7-10


   (略) (略) 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 (略) 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 (略) 坦洲 (略) 36号一座之六,中心位置:(东经 113 度 25 分17.406 秒,北纬 22 度 17 分 54.701 秒),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配件的生产,年产金属配件300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涉及燃烧熔融压铸、脱模、打水口、抛光、机加工、研磨、烘干等,研磨为湿式作业;项目外购模具使用,使用过程涉及维修,使用乳化液为湿式作业。
1、大气污染物
1)项目燃烧熔融压铸工序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脱模工序废气(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抛光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1)。
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金属熔炼(化)-燃气炉工艺,落砂、清理,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VOC、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项目涉及VOC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504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略) 坦 (略) 集中处理。
项目喷淋废水(12t/a)及研磨废水(10.08t/a)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的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音设备和室外声源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金属碎屑、沉渣、废模具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乳化液、含乳化液边角料和金属碎屑、乳化液废包装物、脱模剂废包装物、含铝压铸炉渣、含铝沉渣、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物等,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含铝废物需按照《回收铝》(GB/T?*-2021)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及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渝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7-10


   (略) (略) 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 (略) 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金属配件300吨项 (略) 坦洲 (略) 36号一座之六,中心位置:(东经 113 度 25 分17.406 秒,北纬 22 度 17 分 54.701 秒),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配件的生产,年产金属配件300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涉及燃烧熔融压铸、脱模、打水口、抛光、机加工、研磨、烘干等,研磨为湿式作业;项目外购模具使用,使用过程涉及维修,使用乳化液为湿式作业。
1、大气污染物
1)项目燃烧熔融压铸工序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脱模工序废气(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抛光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1)。
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金属熔炼(化)-燃气炉工艺,落砂、清理,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VOC、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项目涉及VOC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504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略) 坦 (略) 集中处理。
项目喷淋废水(12t/a)及研磨废水(10.08t/a)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的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音设备和室外声源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金属碎屑、沉渣、废模具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乳化液、含乳化液边角料和金属碎屑、乳化液废包装物、脱模剂废包装物、含铝压铸炉渣、含铝沉渣、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物等,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含铝废物需按照《回收铝》(GB/T?*-2021)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及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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