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2024年7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斯莱克 (略) 新增锅炉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斯莱克 (略) 新增锅炉项目 | (略) 吴中区胥 (略) 1036号 | 苏州斯莱克 (略) | 苏州 (略) | 苏州斯莱克 (略) 现拟投资*元,利 (略) 吴中区胥 (略) 1036号自有已建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厂房进行供热服务,项目建成后为冬季车间供热,不涉及生产。 | 1、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水和软水制备反冲洗水由区 (略) (略) 吴中区胥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锅炉、软水器、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离子 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2 | 苏州福克斯 (略) 扩建生产模具70套、吸尘器零部件*件项目 | (略) 吴中区胥 (略) 89号 | 苏州福克斯 (略) | 苏州 (略) | 苏州福克斯 (略) 现拟投资*元, (略) 吴中区锦达冲压件 (略) 吴中区胥 (略) 89号建筑面积2912平方米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模具70套、吸尘器零部件*件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试模、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雾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CNC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废气、切割及放电加工产生的油雾废气因产生量小,直接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员工生 (略) (略) (略) 吴中区胥口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加工中心、中走丝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不合格品、废塑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切削液、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斯莱克 (略) 新增锅炉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斯莱克 (略) 新增锅炉项目 | (略) 吴中区胥 (略) 1036号 | 苏州斯莱克 (略) | 苏州 (略) | 苏州斯莱克 (略) 现拟投资*元,利 (略) 吴中区胥 (略) 1036号自有已建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厂房进行供热服务,项目建成后为冬季车间供热,不涉及生产。 | 1、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水和软水制备反冲洗水由区 (略) (略) 吴中区胥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锅炉、软水器、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离子 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2 | 苏州福克斯 (略) 扩建生产模具70套、吸尘器零部件*件项目 | (略) 吴中区胥 (略) 89号 | 苏州福克斯 (略) | 苏州 (略) | 苏州福克斯 (略) 现拟投资*元, (略) 吴中区锦达冲压件 (略) 吴中区胥 (略) 89号建筑面积2912平方米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模具70套、吸尘器零部件*件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试模、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雾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CNC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废气、切割及放电加工产生的油雾废气因产生量小,直接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员工生 (略) (略) (略) 吴中区胥口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加工中心、中走丝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不合格品、废塑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切削液、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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