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安委办〔2024〕11号?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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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安委办〔2024〕11号?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凤山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凤安委办〔2024〕11号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落实落细落地,县安委会有关单位牵头起草了26个子方案并经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本地区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本系统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已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线上+线下”动态调度、统计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晾晒、常态督导检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各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子方案

1.凤山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6)

2.凤山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2)

3.凤山县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6)

4.凤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6)

5.凤山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31)

6.凤山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37)

7.凤山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41)

8.凤山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47)

9.凤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51)

10.凤山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65)

11.凤山县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71)

12.凤山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77)

13.凤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87)

14.凤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98)

15.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04)

16.凤山县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110)

17.凤山县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行动方案(2024—2026年)·(116)

18.普通国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21)

19. (略) 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28)

20.凤山气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39)

21.凤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44)

22.凤山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49)

23.凤山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59)

24.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165)

25.凤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69)

26.凤山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84)

凤山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略) 教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2024年,认真学安校园建设标准,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根据国家已出台的重大火灾隐患、 (略) 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等判定标准,并按照教育部修订完善的《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推动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巩固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024年底前,寄宿制学校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48-2019)要求,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

(二)强化校园安全科技和信息技术支撑。各学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做好校园安全信息上报,加强安全信措施息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建议。2024年,结合广西校园安全预 (略) 、“广西校园安全” (略) ,加强 (略) 建设,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工具(云钉盾)应用操作培训、推广, (略) 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上报安全工作信息、举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2026年前,做好 (略) 和 (略) 。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提升。加强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各学校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课,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细化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滕守平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正永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岳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玮琪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班华专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陈 伟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笃东 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杨振江 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彭 贵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牙志华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罗昌茂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廖克斌 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罗盛勇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杨文立 县学校安全管理中心主任

黄世新 县教育局学前管理中心主任

罗桂英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忠觉 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黄琼萱 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班华专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学校安全管理中心杨文立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张登才、刘彩芬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确保有关文件材料报送及时高效;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加大安全投入

各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激励问责

各学校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凤山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工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常态化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显著增强;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灾害事故防控和应急救援处置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标准宣贯力度,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和环节,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和“三违法”(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压紧压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 (略) 在民爆行业规模化应用,探索5G通信、 (略)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在民爆生产、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深入应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业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民爆行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闭环管理。强化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民爆行业“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每年组织监管人员参加自治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全覆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民爆销售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加快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一致化和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2025年之前所有销售企业实现二级标准化达标。

(六)培育壮大安全应急产业。贯彻落实《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开展重点装备研发攻关,打造安全 (略) ;加大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应用,推动产业有序发展。引导企业面向自然灾害与生产安全事故场景需要,发展需求急、技术新、市场广的安全应急装备,加强应用推广,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县相关行业发展现状的行动计划,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企业积极落实治本攻坚行动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科研设计、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社会组织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法规政策制定,在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标准技术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增强服务行业发展能力。

(三)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加强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推进建立民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高违法违规失信成本,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加强协商自律, (略) 场秩。


凤山县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 (略) 交通两个重点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综合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爆炸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不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夯实 (略) 交通安全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提升爆炸危险物品、大型 (略) 交通安全水平,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爆炸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1.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许可条件、程序、时限,认真审查相关申请材料,依法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烟 (略) 运输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严禁在国家法规标准外,私自增设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申请证明材料,限制核定购买量,进一步畅通合法供应渠道,消除价格垄断壁垒,切实维护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 (略) 运输通报机制,及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许可信息通报沿途主要经停地公安机关,共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对申请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认真审查燃放级别、燃放资质、燃放方案,严格按照等级实施许可。
2.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登记管理台账,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提高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爆炸事故发生。指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规程、作业方案进行燃放,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加大专项督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有关企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等重点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依法劝阻、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督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从业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并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守、每班三人以上、每小时至少巡查一次。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督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台账,实行“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实时掌握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出库时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四大员要到场交接,并同步录像,严禁出现爆破作业人员不到场、出入库登记本代签、民用爆炸物品代领的情况。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监管,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组织民警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爆破作业现场开展巡查,确保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全部到位、爆破作业操作规范、爆破作业后盲炮清理到位。加大危爆物品销毁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收缴以及单位、个人上缴的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废旧炮(炸)弹等爆炸物品,一律委托专业销毁单位或有销毁经验的爆破作业单位实施销毁。
4.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摸排收集,强化线索分析研判、案件侦查经营,持续加大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对重大涉危涉爆案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上追源头、下追流向,切实做到团伙必除、窝点必端,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对涉爆问题突出的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废旧厂房等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集中清缴行动,彻底收缴非法涉爆物品。
(二)强化大型活动安全隐患整治
5.严格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对需要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从严审核安全工作方案等申请材料,会同消防、住建等部门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踏勘检查,督促承办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足配齐安保力量和设备。举办活动时,要严密落实安全检查、票证查验、秩序维护等相关措施,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强化周边人流疏导和秩序维护,依法查处各类滋事扰序行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6.加强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管理。对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特别是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群众祈福、聚集庆祝等活动,提前进行摸排统计,评估安全风险,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压实组织方或场地管理方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 (略) 交通隐患治理
7.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治理。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民政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前端源头管控、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着力消减重大风险,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基础,稳定安全形势, (略) 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切实筑牢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观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县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排查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对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住建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主体安全等方面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构建信息化管理体系,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同时,针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实现动态监管。

(二)加强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总结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部门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等突出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

(三)做好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各类事故和险情。

(四)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对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政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养。二是强化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本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六)开展疏散逃生避险演练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知识宣传。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紧密结合机构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入住对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主动向属地党委和政府以及县民政局汇报本乡镇(街道)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推进长效监管。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要严格执行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做好材料收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做好有关材料收集工作,及时归档整理,并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每年度工作总结至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人:刘威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凤山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河安委〔2024〕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实施用途管制,发挥规划管控作用;督促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燃气、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督导检查,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对油气仓储企业及油气长输管线等周边实施严格安全防护管理,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能源通道空间布局,优化县域基础设施空间格局, (略) 综合承载能力, (略) 安全韧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源头准入。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安全生产。组织实施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开设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矿山。严格审查采矿权出让计划,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和注销关闭等工作。强化矿山源头管控,有序推进矿山整合重组。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联合监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或总体方案进行施工和采矿。全面完成废弃矿井封堵,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并落实巡查机制。

完善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对区域内矿山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一般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经过整改治理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所有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作业规范和管理严格,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及防治

1.加强对旅游区、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口密集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排查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落实好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做好监测、预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应急防治预案,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与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水电、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督促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工矿场区、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密切关注雨情雪情和气温变化,动态评估低温雪雨冰冻风险形势,特别要密切关注、及时研判气温交替变化幅度较大地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加强对已部署安装的自动化监测设备数据分析和趋势研判,及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醒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加强防范,主动防灾避险。对已查明的隐患点和划定的风险区,要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和管控措施,努力将风险消除在成灾之前。要充分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3.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加强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伤亡情况发生。

4.相关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地质勘查与测绘行业管理。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文件,督促指导地质勘查和测绘企事业单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五)持续深化自然资源系统“打非治违”。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查处结果,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管执法体系,强化源头管控,重心下移。通过无人机航拍、遥感监测等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开采等行为,推动自然资源执法与安全生产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六)配合做好全县城镇燃气、自建房专项整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略) 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优先满足涉 (略) 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违规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执法联动,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七)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及时传达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系统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闭环管理。自然资源系统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程,务必见到实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要求,落实挂账销号,直至整改到位。

(三)加强投入保障。自然资源系统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重点事项隐患治理,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凤山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工作部署,凤山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环境重大风险,着力消减环境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环境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以结合信访工作、双随机检查、专项行动、环境安全排查、审批前核实及执法月中跟踪月末回头的“六个结合”为抓手,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妥善科学处置较大及以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十个手指弹钢琴,统筹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衔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评审批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强化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时积极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二)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监管,有效遏制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为指导,结合权责清单,梳理本辖区的行政检查事项,调整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 (略) 、广西移动执法系统双随机监管模块科学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并按季度、月度细化落实,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完成100%。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检查结束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科技赋能,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和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优先使 (略) 开展非现场执法, (略) 预警精准发现企业异常线索,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执法检查效能提升。稳 (略)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建设与自主验收工作,适时开展自动监控设施业务培训和现场端执法检查。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对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缺失、异常、有效传输率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重点筛查,及时查处重点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四)抓早抓好在建项目,打好预防针,筑牢防火墙。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的协同联动,做好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及时将辖区的建设项目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对项目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的环境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项目带病上马、带疾运行导致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五)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兼顾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等其他单位,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中的“评分要点”逐条核对检查。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将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安全隐患线索依法移交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的环境安全责任,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以及汛期等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核与辐射及尾矿库落实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安全隐患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等,指导企业建立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自纠自查,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妥善科学处置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股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与“六个结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组织实施。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督导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凤山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筑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显著增强,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有效提升,普遍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消除的工作机制,风险隐患排查、督查、整改消除能力得到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推动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加快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我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动态巡查和风险管控,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自建房倒塌伤亡事故发生。 (略) 危旧房改造,指导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 (略) 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有效性的排查,以及对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房、 (略) 等进行巡检,保证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公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以及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防火间距不被占用,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并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制止、整改,并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房安全日常巡查,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责任(单位)股室:房管所,自建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危改办〕

(二)全 (略) 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2024年底 (略) 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将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持 (略) 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2025年底前构建覆盖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的数字化监管机制。依托“桂建云”平台及微信小程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责任股室:施工股、质监站〕

(三)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2024年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细化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和施工、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法监理降低施工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会同交通、教育和卫健等有关部门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制度,重拳打击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依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责任股室:消防设计审查股〕

(四)全面提升建设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建设,积极请示县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内容,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培训力度,积极举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规定。加大对《 (略) 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责任股室:施工股、质监站〕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各企业结合实际编制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相关(单位)股室要统筹推进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主管行业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筑牢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燃气企业和燃气用户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燃气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显著增强,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有效提升,普遍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消除的工作机制,风险隐患排查、督查、整改消除能力得到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和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的建设进度,推进燃气企业规模化经营。开展燃气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燃气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燃气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升燃气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水平,不断提高燃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全面提升建设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围绕燃气安全等内容,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培训力度,积极举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加大对《燃气工程项目规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乡镇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凤山县交通运输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 (略)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河交安监〔2024〕4号)及《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 (略) 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 (略) 及凤山县二十二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探索形成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有力促进交通运输本职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决定成立凤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志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联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家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滕树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 晓 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唐照宇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略) 管理所所长

黄凤娟局办公室主任

罗雪玉 局财务股股长

黄必胜局建管股股长

吴仁武 局养护股股长

黄开实 综合 (略) 政中队中队长

罗遂宏综合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

唐思维综合执法大队质监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廖晓兼任,成员从各股室抽调,具体负责落实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1.严格安全考核。严 (略) (略) 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到2025年底安全考核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对于检查发现的未持证上岗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组织集中培训。按照“谁审批、谁培训,谁监管、谁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开展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培训;2024年至2025年分批次重 (略) 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实自查自改。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至少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4.学安百年品质工程。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动 (略) 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 (略) 工程安全应急相关标准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公路管理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略) 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大力推 (略) 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 (略) 行驶、车证不符、 (略) 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及时封 (略) 尚未实施改造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桥梁,及时关闭尚未实施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隧道。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 (略) 、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略) 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 (略) 交通安全设施。(公路管理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略) 政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

11.推动实现危 (略) 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持续推进在重型货车和牵引车等营运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略) 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深入推进治超“ (略) ”工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12.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 (略) 场。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13. (略) 危旧桥梁(危隧)改造、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项工程实施,持 (略) 网技术状况监测。 (略)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组织各地创建“公路 (略) ”。深入实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 (略) “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 (略) 防灾减灾能力。(公路管理所负责)

14.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探索多样化交通运输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健全预警 (略) 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5.各领域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指导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略)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汽电车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积极参与基层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本功。以《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鼓励组织开展第三方安全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帮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机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1.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 (略) +执法”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 (略) +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组织对事故多发、高危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2.建立健全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进行约谈通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3.强化“一事故一档案”建设,落实交通运输事故倒查机制,对涉事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报约谈等,督促涉事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整改问题,强化安全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4.指导行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和举报奖励规定,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局属各二层机构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情况报送至局安全办汇总,报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25.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 (略) 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整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6.强化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 (略) 客货运输相关安全执法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九)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2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鼓励开展安全生产体验馆和警示教育、实训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配合公安交警、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用好“两站两员”、 (略) 护路员、乡村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协管员等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探索推动建设一批交通运输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局属各股室、局属各二层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新兴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8.进一步完善落实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结合行业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出现的新行业、新业态、新经济模式,持续推动围绕“一件事”完善全链条监管责任,针对新业态、新领域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问题,按照《凤山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相关职能文件,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2024年底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初步形成新兴行业领域清单;2025年,形成责任清单,解决一批监管盲区;2026年底,全面加强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防范和遏制新兴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落实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二)加强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加强清单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至各部门,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形成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五)加强信息材料报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人员分工,做好上传下达和督促指导,局三年行动工作联络员要具体做好本局信息材料报表收集综合工作,按要求报送 (略) 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股室、二层单位及时上报信息材料报表至质监中队汇总,不能迟报漏报乱报。

(六)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凤山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使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建、改(扩)建、中小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推广应用隧洞穿越软岩大变形、高地应力、复杂地层等最新处治措施;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督导项目法人制订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落实考核并实施奖惩。

(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底前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中小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细则及评价标准,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实施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水库与先行区域建设,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组织修订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科学精细开展水库群联合调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组建人才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可视化建设,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全员责任制落实;具体明确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构建“六项机制”的推进计划,并以文件形式印发;积极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强化达标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

(五)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督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研究制定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按照水利部部署,组织开展水利风景区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巡查整治;落实并公布全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

(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三年全覆盖;建立“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七)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按照水利部部署,2026年底前推进实现水利风景区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隐患数据信息上线水 (略) ;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推进水利工程数字孪生试点建设,提高工程运行管理的智慧化模拟、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化决策水平;按照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要求,配合有关单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 (略) +监管”等工作。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水利局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全覆盖;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水利风景区编制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凤山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由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资金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凤山县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凤安委〔2024〕4号)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得到改进,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力争实现“三提、两低、一向好”,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保持低位,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面向全县各乡镇农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举办渔业、农机、畜牧兽医、种植业、农村能源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班1—2期,推动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指导各乡镇加强对渔业、农机等重点行业基层安全管理队*和有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推动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自查自改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每年禁渔期结束前,集中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渔业安全自查,推动渔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推动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耕、“三夏”“双抢”和“三秋”等重要农时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检修。督促各农药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整改安全隐患。指导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畜禽养殖、屠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推动提升重大事故隐患防范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防范 (略) 交通事故发生。

3.及时将农业农村部修订后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列入安全培训教育和进企业宣讲的内容。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探索完善农村沼气安全适用技术模式和报废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对氯化苦、磷化铝采取限用管理措施。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乡镇紧盯关键时点,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查非法捕捞渔业、农机安全技术状态、畜禽养殖有限空间作业、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农村沼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三)开展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行动

1.重点督导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渔业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和用电安全宣传,督促养殖户按照用电安全标准进行规范操作,排除隐患。

2.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配合农业农村部推进全 (略) 建设,着力构建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监管模式。持续组织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提升夜间行驶、作业安全性能,防范追尾事故发生。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水平。推动提高农机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在用农机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加快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

3.加快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处置。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严格屠宰场点资格审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相关应急救援队*的应急处突能力以及机手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2.持续组织开展“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建立健全农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生产经营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体系。

2.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创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3.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农药生产、经营行政审批的主要前置条件之一,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予审批。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在春耕、“三夏”“双抢”“三秋”和开渔前后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标准,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渔业、养殖渔业用电不规范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严查拖拉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报废机械驾驶、持假牌假证驾驶、逾期未检、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全面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完整的限制使用农药进销台账,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涉嫌构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七)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对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危险作业制度不落实、无牌无证拖拉 (略)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和劣质农药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部门联合打击力度,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执法措施。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短视频、明白纸、宣传画册等手段,发挥“报、网、端、微”等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农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略) 开展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村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 (略) 上学。

(三)强化督导督办。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全县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凤山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略) 、自治区安委会、自治 (略) 安委办等有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 (略) 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 (略) 二十二条具体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要求,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商务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通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商务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已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企业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生活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开展全县商务系统和重点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组织商务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指导负责行业管理的有关同志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开展商贸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开展或配合牵头部门重点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旧货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以及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结合实际,对未覆盖到的商务领域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推动企业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督促企业开展常态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三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序、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商务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1.积极配合监管和执法部门强化打非治违。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旧货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九小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依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 (略)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2.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及时移交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2024年底前初步建立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机制,2025年底前实现工作机制常态化,2026年底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在制定出台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时,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规划中。在经开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要求,对考核期内因监管不力导致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减扣相应分值。将安全生产要求融入产业政策。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中明确安全生产要求。

4.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指导商务领域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引领商务行业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发布安全生产自律倡议和风险提醒,组织安全生产公益培训讲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为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多支撑。通过不定期发送安全生产提示信息,扩大督促指导覆盖范围。

(五)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推进商务领域安全综合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一是督促、指导企业主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督促有关场所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 (略) 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督促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督促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经常性组织消防演练。

(六)完善法规标准管理体系。在法规标准中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理念,在出台商务行业法规时提出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制定行业标准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入安全生产内容。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将安全生产纳入拟制订发布的团体标准。在地方有关标准制定中贯彻安全生产要求。在出台各类标准后,分层次加强宣贯,确保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融入行业发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宣贯,指导商务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七)加强行政许可安全规范。严格执行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管理水平。在行政许可执行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八)建立健全监管排查制度。要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列出清单,逐项完成制定任务。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基层基础、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建立一套能够遏制突出隐患和相同类型重大隐患反复形成的硬性机制,研究出台一系列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出台实招实策,强化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整治抓出成效。

(九)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形成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特色。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在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扩大社会化宣传和应急科普覆盖面;在行业主流媒体进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推动行业企业开展消防演练等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技能;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典型事故案例,针对性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行动安排

从2024年至2026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4年)。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 (略) 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分别于2024年6月底、12月底前将阶段整治情况 (略) 商务局。

(二)集中攻坚(2025年)。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和场合,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 (略) 商务局。

(三)巩固提升(2026年)。要认真梳理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将有关整治情况 (略) 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 (略) 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高度重视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三年行动专班专人专责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确保圆满完成全区商贸领域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组织研究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安全责任激励和惩戒。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坚持有效震慑,运用好“通报提醒、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对“屡查屡犯”的,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严肃依法追责并实施相应行业禁入;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导致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通报曝光,引发事故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三)强化指导督促。进一步加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督促指导机制,创新督促指导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要求和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利用座谈交流、会议调研、工作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和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堵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部门协同。要主动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积极配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管执法结果运用,对监管和执法部门处罚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拒绝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不再给予各类商务领域示范、引导性政策支持。

(五)强化科技支撑。要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持续加大成品油流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促进餐饮燃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支持有关行业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六)强化示范引领。坚持突出风险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在专项整治中固化提升为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凤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党中央、 (略) 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 (略) 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体育场馆、文博单位、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及法治思想全面增强,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生活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推动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经营企业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制度成果、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推动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强化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四是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企业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流程监管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紧盯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行政审批、日常经营、执法检查、暗访抽查等重点活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品牌的评定、复核等关键环节,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走深走实。完善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企业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数据清单,实行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治、销号全过程管理。加强检查结果应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管控风险;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符合失信主体认定条件的企业,一律按程序进行失信主体认定,对失信主体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并对列为失信主体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进行重点监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指导帮扶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涵盖消防、特种设备、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法治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在督导检查、检查事项制定、品牌评定复核等工作中发挥专家指导支撑作用。

(四)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企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双随机 一公开”“ (略) +监管”等方式,建立完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五)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指导旅行社做好旅游用车“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 (略) 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二是对A级旅游景区开放前是否经过安全评估进行排查,督促指导未开展安全评估的A级旅游景区按照经营业态分类开展安全评估,对评估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三是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四是加强水上安全整治和水上旅游综合监管,积极协调涉水旅游项目的主管部门,联动抓好旅游景区运营的排筏、潜水、漂流等涉水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联动海事等部门禁止各类自用船、渔船及“三无船舶”非法运载游客(团队),规范船舶载客(团队)观光游活动。五是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经营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略) 场监管部门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2.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控制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使用明火,向公众开放的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动或者居民居住的,加强生活用火管理,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在指定室外区域燃香用火,做到专人看管,人离火灭。严格落实安全用电制度,规范敷 (略) ,改造更换老 (略) ,清理私拉乱 (略) ,严禁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电气设备;不得将灯具直接敷设在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的要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针对文物火灾风险,以博物馆、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为防范重点,因地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不断完善消防设施。

3.加强体育场馆及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一是开展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推动体育场馆建立健全场馆运营安全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运营监管,每年组织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二是配合做好用作体育活动场所的建筑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和燃气安全整治。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体育场馆运营风险的预警和研判,果断采取暂停、延期、闭馆等措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每年组织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三是以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为基点,做好赛前安全风险精细化评估,构建包括安全风险应对机制、安全风险应急方案和风险熔断机制等流程化、科学化的安全风险防控链条。加强对赛事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与管理。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安全监管,严格许可条件及程序,做好宣贯培训。

4.加强广播电视领域安全保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安 (略) 络安全、设施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与安全播出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防护要求,强化 (略) 络系统风险排查和技术检测,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加强应急演练,持续做好广播电视安 (略) 络安全、设施保护工作。加强安全播出事故事件管理、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通报、经验交流及事故处理工作,深入开展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重要保障期期间,部署做好安全播出保障各项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安全播出检查,排查风险隐患,有效落实整改,保障广播电视播出安全。二是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广播体系, (略) 所有行政村应急广播全覆盖, (略) 、县、乡、村统一联动。指导 (略) 优势,组织开展应急信息播发和安全科普宣传,服务当地安全生产活动,服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期间,要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春节、壮族“三月三”、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综合监管合力。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积极发挥广 (略) 络视听首页首屏及短视频“首屏首推工程”作用,深入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安全宣传活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经营单位广泛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典型事故案例,针对性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提高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企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要加强旅游安全提示, (略) 站、新媒体、 (略) 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 (略) 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未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八)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聚焦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企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能力。

三、行动安排

从2024年至2026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 (略) 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和场合,推广先进地方和标杆企业单位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认真梳理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深入剖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汇总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县(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人、财、物投入。

(三)严格执法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和检查调研,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的要求,强化整改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正向激励与严格问责并重,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凤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025年底前,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26年底前,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指南、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推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 *)》。督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举办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 (略) 安防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秩序管理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各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

(二)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和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24年,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及托育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的核心课程,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对 (略) 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

(三)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指导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

(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各内设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略)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科研管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 (略) 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随机抽查、全国婴幼儿照护 (略) 、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各级示范托育机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略) ”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持续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建立与公安、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和各类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制度,卫生行政部门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日常自查检查、定期专项检查,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辖区内各类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六)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强自治区医疗应急队*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应急队*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县、乡各级医疗应急队*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落实落细有关制度措施,指导各地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七)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快建设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职业病诊断救治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督促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尘肺病康复站的规范化管理,开展质量控制评估与抽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监测与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推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加强职业病诊疗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处室(科室、股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大力促进职业健康建设。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引导行业媒体发力,聚焦行业重点,加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生产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治技术服务支撑和诊疗康复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坚决遏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在全面贯 (略) 安委会办公室《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基础上,重点整治:

(一)严格安全许可审批。

1.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按照“谁审批,谁复核”的原则,结合各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行政审批等工作, (略) 应急管理局要求,配合做好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现场复核。要根据复核情况依法分类整治,发现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违法违规问题要立即整改、严肃查处。2024年底前, (略) 应急管理局对涉及化工产业转移的项目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试生产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方案论证情况进行核查。

2.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2026年底前, (略) 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3.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屡查屡有”,实施精准执法。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导目录》,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开展执法检查。紧盯特殊作业、试生产、承包商作业管理、变更管理等事故易发环节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对于“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强化责任追究和教训吸取,做好“行刑衔接”,重点突出对非法违法“小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多途径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安全监督。

4.强化科技赋能,推进监管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要充分运用数字化监管等手段,健全完善线上监测预警与线上线下监管执法相衔接的机制。持续开展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监管执法,2025年底前结合各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行政审批等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实施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5.加强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并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的必查项,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并根据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

6.持续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底前,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不到位问题整改。推动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完成整治、改造、退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7.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督促标准化达标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进行管理,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与标准化管理深度融合,严格定级组织和评审过程把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抽查,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组织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深入推进“ (略) +危化安全生产”建设,统筹有关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应用、整合,推动实现“一次登录,信息互通”。推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场景建设工作。2024年底前,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2025年底前,巩固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

(七)实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9.开展培训,提高技能。配合上级部门,2026年底前,对县、乡镇(街道)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

(八)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0.提升烟花爆竹信息化管控水平。配合上级部门,推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深化应用,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动态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库存情况。

11.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压实县乡两级“打非”工作责任, (略) 格化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管控,追踪溯源,斩断非法生产经营的经济链条;重点整治经营超标违禁产品,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强化“行刑衔接”;结合烟花爆竹经营实际,优化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实现批发企业科学规划布局,杜绝恶性竞争、跨区域销售等行为引发的安全乱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治本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治本攻坚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资金、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 (略) 等媒体,根据三年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治本攻坚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导服务。要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并定期上报工作情况。要充分运用专家和社会服务力量的作用,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凤山县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管理部《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基本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工贸行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程。

1.推进地方标准推广使用。积极推进地方标准推广使用,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2.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根据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进工贸行业淘汰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程。

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 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员工报告隐患奖励制度,完善全员自主排查隐患常态化机制。

5.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要结合我县辖区企业行业分布及安全风险情况,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粉尘涉爆、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每年明确重点整治任务,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6.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加大工贸行业较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对发生工贸行业重大涉险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上升的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发送事故防范提醒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实施约谈。应急管理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对辖区内发生事故的工贸企业进行曝光,发布警示信息或事故通报,向辖区有关企业推送,并按照事故等级的调查处理权限组织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

(三)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质增效工程。

7.持续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工贸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推动企业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机制。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必 (略) 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常态化运行, (略) 运行作为日常操作规程,真正达到自下而上、全员参与,实现安全风险的及时规范处置。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必 (略) 使用,把“平台+安全”监管结合起来, (略) 发现企业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略) 有效运行的企业,要重点加强执法监管, (略) 常态化使用。2024年年底前,在中小型企业中培育不少于1家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标杆企业,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做法。

8.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及运行质量。积极引导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

(四)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9.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在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4年底前实现所有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和木粉尘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接入系统,2026年底前依托应急管理部安全 (略)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功能模块,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类分级、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0.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加快推广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1.发挥驻凤企业“排头兵”表率作用。推动驻凤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创新示范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高危岗位自动化、安全信息数字化、监测预警智能化“四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体系创新、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安全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积极探索出一批优秀实践案例,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作用。

(五)实施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12.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三年内完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对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3.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根据工贸行业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知识题库,继续面向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员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知识全覆盖考试。要推动工贸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 1次疏散逃生演练。

(六)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工程。

14.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分级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抽查。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依法严格采取“一案双罚”措施。依托应急管理部“ (略) +执法”平台,推动现场执法和线上巡查有机结合。

15.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帮扶行动。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大力推进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负责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督促推进力度。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大力选聘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强化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支撑,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二)坚持标本兼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通过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又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短板弱项,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三)推动群防群治。要结合工贸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推动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发挥乡镇(街道)基层 (略) 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点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一批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凤山县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区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建立台账,逐项销号,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促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治理,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和保持全县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凤山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继铿 县联社理事会主任

陈仕骏 县联社党组书记 监事会主任

副组长:罗凤得 县联社党组成员 理事会副主任

龙永壮 县联社党组成员 监事会副主任

成 员:罗钰山、何廷维、罗昌国、韦红杏、牙韩昌、韦凤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钰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文件、工作总结、汇报;及时组织、掌握、梳理和汇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关情况;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保存、各种活动会议筹备及材料报送工作。

三、工作重点

1.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基层供销社、各企业、各机关股室要安排理论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辖区普通国 (略) 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全区普通国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清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障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制度,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2025年,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惠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普通国 (略)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推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开展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培训。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学安工地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动 (略) 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 (略) 工程安全应急相关标准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

7. (略) 养护安全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前勘察摸排、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及时封闭尚未实施改造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桥梁,及时关闭尚未实施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隧道。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 (略) 、 (略) 、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略) 的桥梁以及大跨径钢管拱等缆索承重桥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 (略) 交通安全设施。

(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8.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普通国 (略) “安全风险一张图”、“长大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船舶碰撞桥梁主动预警系统”、“高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动普通国 (略) 基础设施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多样化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健全预警 (略) 络。

9.推进普通国 (略) 危旧桥梁改造、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灾害防治工程等专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普通国 (略) 技术状况监测分析和科学决策。推进提升桥梁安全耐久水平、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强对 (略) 段、弯道内侧 (略) 段、平交道口通视三角区、长大桥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自然灾害综 (略) 承灾体普查出的一二级风险 (略) 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创建“公路 (略) ”。

(五)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0.全面细化完善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按规定严格养护工程参建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11.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驾驶员、机械操作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

1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和举报奖励规定,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每月24日前要将本单位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情况报送至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

(八)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16.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鼓励开展安全生产体验馆和警示教育、实训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与国有资产管理科,*李庆兼任办公室主任,科室成员为专班工作人员。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很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城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惠排查治理等资金,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 (略)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加强清单管理。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至单位各部门(科室),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形成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五)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略) 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略) 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 (略) 场监管领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任务”,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六新河池”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守好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消减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遏制重大事故隐患的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更加优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和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数字化监管取得新进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治共享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和信息化手段应用,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规定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监督检查、检验以及企业报告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质标股)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素质。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事故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完善“两个规定”考试题库,对重点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开展随机抽查考核,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3.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工作。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通过为在用叉车张贴安全提示、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等措施,指导使用单位作业人员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宣传活动,整治驾驶场车不系安全带行为。加强对超期未检、无证驾驶等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流动作业叉车的监管, (略) 用旅游观光车辆牌照发 (略) 线的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二)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2.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充分利用 (略) 实施电梯检测、应急处置、无纸化维保等信息化监管。进一步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查处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不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水平,每年至少组织1次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建立老旧电梯问题清单,分析研判老旧电梯安全状况,引导属地有关部门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推动地方政府将老旧住宅电梯纳入政府民生保障项目。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电梯制造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提升电梯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电梯故障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3.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推动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评估等形式,对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4.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先办理使用登记后使用,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检验机构的检验安全把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悬崖秋千”监管,结合实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学,保障人民群众游乐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

(三)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突出监管重点。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纳入重点产品,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 (略) 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生产领域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问题为重点,流通领域以销售无证产品、产品一致性不符、质量低劣、产品质量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2.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生产、流通领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要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再生产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长期停产或已注销的企业,要建议企业主动提请注销生产许可证;对检查发现存在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许可范围、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方面发生变化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提出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申请。对在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3.实现监管闭环。对在现场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用好“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必要时开展跟踪回访,逐一清零销号、实现检查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力的生产销售单位,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四) (略) 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严格审批制度。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股)

2.聚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燃气安全整治重点领域中制售伪劣“灶、管、阀、气”等燃气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的质量违法行为纳入2024年“铁拳”行动重点打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线索通报、执法协查和信息共享,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持续“打点断链挖源”,强化违法源头追溯、行刑衔接。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释放震慑效应。2024-2026年期间,重点打击电动自行车,电暖设备,电线、电缆、钢筋、水泥等家居建材的各类违法行为,并每年区分不同重点,选择将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1至2个领域纳入年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从严从重予以打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稽查大队)

3.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对重点工业产品实施“标签化”管理。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并与相关部门共享,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开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项行动,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涉企信息归集,由相关部门将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股、质标股、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主动公开本部门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 (略) 场监管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广消股、特设股、质标股、执法稽查大队)

(五)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强化重点产品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加大汽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产品的CCC认证有效性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对消费者安全影响大、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产品提高检查比例,提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厉打击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货证不符、买证卖证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抽查发现不符合CCC认证要求的产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六)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相关标准制修订。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地方标准。 (略) 场监管总局根据监管需要将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略) 场监管局建立与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协调配套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加强老旧、高参数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好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业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各乡(区)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2.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标准备案。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相关领域地方标准监督抽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标准的实施和效果评价。(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七)强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巩固提升

强化对全县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非自有产权气瓶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行为。持续开展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底数摸排,完善监管台账并录入广西工业产品 (略) 。对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对问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开展液化石油气和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不合格后科理,及时向住建、工信和商务、应急、消防等部门通报抽查结果,并将问题产品线索移送生产 (略) 场监管部门。对住建、工信和商务等部门移送的餐饮企业使用“问题灶、管、阀”等线索加强溯源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局燃气专班各工作组)

(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

(三)压紧压实责任。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中央、自治区、 (略) 、凤山县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强化正面典型引导 (略) ,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有效运用“三书一函”、质量督察考核、安全生产考核等手段,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 (略) 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

凤山气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夯实我局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我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更加牢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与升放气球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效能明显提升,2024年底气象安全生产全员责任清单实现全覆盖,2024—2026年我局安全生产总体保持良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防雷安全标准建设。落实中国气象局出台的防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学品仓库建设工程和场所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要求标准和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辖区内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及石化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旅游景点等5个重点领域防雷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全面提升重点领域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水平。

(二)全面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标准化。严格落实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和人工影响天气点作业单位安全检查规范。按照《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点排查规范》,在分析梳理人工影响天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点的基础上,开展自查。不定期与应急管理或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将人工影响天气风险隐患 (略) ,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三)强化安全隐患督导检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重点领域单位自查、市级检查、综合督查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体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市气象局业务科室每年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实地督查,市气象局办公室每年开展综合督查,督促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主要负责人要每年带队开展检查,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气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

(四)强化安全隐患督导检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重点领域单位自查的安全生产检查体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气象台每月组织开展气象业务系统、场地工作检查,办公室每季度开展隐患排查,督促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局主要负责人要每年带队开展检查,分管领导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

(五)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精准执法。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按照执法管理权限,及时更新管辖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在监管执法中充分参考专业意见,提升执法专业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利用防雷与升放气球“数字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略) +监管”等方式,提升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精准度和覆盖面。依法依规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和升放气球活动审批。完善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奖励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查处。

(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技术更新。依托广西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逐步淘汰落后和老旧作业装备,逐步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升级改造和提升弹药安全存储水平,实现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场所、重要装备和作业过程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 (略) 管理全覆盖。

(七)强化气象观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加密地面气象观测,有序开展自动气象站迭代更新,提升强对流天气监测能力。配合落实《广西强对流(大风)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建立健全强对流大风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完善强对流综合监测业务,提高强对流大风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开展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和广电应急大喇叭渠道拓展工作。

(八)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部门联动。深化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推进风险预估业务,使气象服务突出风险、明确影响,为做好防灾调度、降低风险隐患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决策气象服务会商机制,强化灾害风险的协同研判,明确风险影响的区域,及时预警,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根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强化同应急管理、林业、交通、能源等部门联合会商、协调联动,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降低安全风险。

(九)积极参与气象台站安全管理示范创建申报。结合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台站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国气象局制定的创建标准,积极参与气象台站申报全国气象部门台站标杆单位,不断提升台站安全管理实效。

(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队*建设。加强作业队*岗位培训、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参加县级人影作业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

(十一)参加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执法队*专题培训。重点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扎实做好技能提升工作,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聚焦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积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气象宣传矩阵优势,转发宣传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相关节目,回答群众关心的气象灾害、气候安全等问题,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极开展隐患排查。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和职责清单,全面扎实推进工作。办公室要抓好治本攻坚工作总结,及时提炼优秀经验和做法。

(二)细化落实举措。气象局将定期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调度,及时掌握整体工作情况。要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稳步有序扎实推进攻坚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强安全投入。要加强安全生产人员队*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在安全管理机构运行、台站安全基础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安全经费保障,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给予保障。

凤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4〕19号)要求,结合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物资储备库点,着力消减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事故隐患,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融入粮食和物资储备日常工作。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加快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储粮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粮食流通、加工行业企业和所属物资承储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2024年底前,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自治区级的危险源风险管控“一张图”,2025年底前覆盖全县。

(四)2025年底前,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性文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略) ”。

(五)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本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教育培训。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对本系统内涉粮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推广线上教育培训。进一步鼓励粮食储备单位运用好广西粮库智能化管理系统, (略) 分享的课程,持续推广“安全生产培训”APP使用。通过“安全生产培训”APP现场培训和考核功能,实现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确保作业安全。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在线考核。

3.针对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人员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激励制度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责任。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系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制度,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2024年底前,涉粮单位全面梳理形成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两个清单”。2025年底前,全面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涉粮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

5.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据职责规定,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涉粮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存在职责交叉监管责任模糊的,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厘清监管边界,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监管对象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2024年底前,粮食和储备部门梳理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

(三)深入推进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6.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国家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指引、指南,推动系统内涉粮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粮食储备单位每月至少一次。重点开展粉尘涉爆,粮食熏蒸和出入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排查。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处后拒不整改,未有效管控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整改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必要时启动责任倒查,查明问题原因,严肃追责问责。

7.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通过广西 (略) 和粮库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建立粮库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整治“ (略) ”跟踪,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逐条整改销号。

(五)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8.深化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维修改造计划。持续推动安全基础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确保持证上岗。

9.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单位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

10.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鼓励线索清晰的实名和匿名举报等措施,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规事故瞒报、漏报行为。

11.深入开展精准督导检查。积极协调推进联合安全督导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 (略) +督导检查”等方式,聚焦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定期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正向激励。系统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正向激励措施,加大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表现先进单位的表扬力度,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强化正面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三)严格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要求,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及时报告典型案例。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督导,督查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凤山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能源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能源局《全区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监管能力、防控能力显著提升,能源领域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优化;全县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自 (略) 出台的一批能源电力行业“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和行业标准在全县落地见效;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全县能源电力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1.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全县电力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制,遏制电力重大安全隐患增量。总结能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配合制定全区能源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办法,配合修订《广西能源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安全监管工作规则(试行)》等。加强《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规章制度的宣贯,推动企业规范能源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2.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推动能源企业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针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危险作业等关键部位、人员密集性作业场所和工程外包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抓紧推进已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销号,组织各能源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确认,保障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配合国家能源局、自治区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能源电力企业未开展排查,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情况,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强化重大能源电力安全隐患统计督办。2024年底前,建立县本级重大能源电力安全隐患统计分析机制,推动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对进展缓慢的将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推动重大能源电力安全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落实《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关于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二)巩固 (略) 安全防御体系。

4.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3〕1294号)有关要求,指导督促供电企业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根据全区电力系统调度策略,合理分配电力供应,统筹新能源发展与调节能力建设,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5.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协调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发 (略) 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 (略) 安全评价工作, (略) 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6.加强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聚焦配电变压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与有关单位协同督促能源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7.做好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管理。在自治区重要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厅际机制指导下,会同有关 (略) 企业做好常态化风险防控, (略) 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管理状况。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加大重要输电通道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联动。 (略) 企业加强与驻地林业、公安等部门保持沟通协调,落实常态化联巡联护。

8.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 (略) 企业强化物理安全防护,采 (略) 络安全隔离措施,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的评估,建立完善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与预警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三)加强大坝、电力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9.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持续排查整治大坝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并动态管理,2024年底前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并评估行动成效。指导相关电力企业建设大坝在线监控系统,提升大坝安全监测信息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自动化报送。督促相关企业抓好大坝定检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

10.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建设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配合有关单位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配合国家能源局、自治区能源局加强对电力质监机构和质监工作的考核。

11.着力加强风电光伏工程安全管理。针对轮毂高度100米以上风电机组,推动相关单位在设计环节加强风机动力性能与风场环境耦合分析,建立健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理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针对100米以上的钢管塔筒设备、2019年以后至中央财政补贴取消前投产设备,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风电项目业主 (略) 等信息技术应用,利用风速仪、视频监控、起吊设备监测监控、塔筒动力性能监测等设备,实现对风电施工和运行状态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发改云系统,加强风电光伏项目信息化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发电流程监管。

(四)强化油气管道保护。

12.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配合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实施全域油气领域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将安全管理作为油气规划重要内容,推动油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加强管道规划建设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生态红线等统筹协调。严格投资项目管理,在油气长输管道迁改项目核准过程中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聚焦辖区内现有天然气管道,压实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紧盯天然气管道 (略) 交叉交流等重点部位,强化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巡护监管。从规划衔接、占压清理、相遇相交关系处理三个方面,重点加强管道保护重大问题协调。

(五)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14.推动能源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电力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组织建设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示范项目,积极向上级申报煤矿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指导能源企业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5.着力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支撑。鼓励我县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智慧工地”建设。配合上级能源主管部门推动电力建设产业工人智 (略) 建设。组织推荐创新研发的新型电力建设技术及装备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6.加强能源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参加自治区、 (略) 能源系统培训班,筹划举办县能源工作培训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培训内容。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电力行业于2025年底前完成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集中培训。推动能源电力企业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培训内容和组织开展形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强化能源电力安全宣传,做好电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加强能源电力安全文化建设。

17.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督促能源电力企业严格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能源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推动能源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督促能源企业明确有关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18.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配合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电力负荷管理应急演练、天然气应急保供演练,满足安全风险防范、重特大灾害事件、电力事故抢险救援等需要。推动能源电力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和能力建设,督促抓实综合处置预案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指导能源企业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七)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9.加强规划等环节风险源头治理。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能源电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在能源电力行业规划布局、项目选址等前期环节,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针对煤制燃料和燃料*醇等产业,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有关项目核准中严把安全关,对安全生产提出相关要求。

20.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实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等行业标准,推动各电力建设参建单位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自评等,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配合有关部门2024年底前打造一批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单位,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形成并推广一批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涉及能源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标准。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公开本部门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推动能源企业建立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每月15日前要将本部门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辖能源企业内部举报奖励 (略) 发展改革委。

22.强化能源电力安全监管。积极组织并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自治区能源局及上级能源主管部门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 (略) +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2024年底前,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自治区能源局及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健全电力安全监管执法统计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聚焦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自治区能源局强化电力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持续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全国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林草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林业主管部门及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聚焦林草安全生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突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林产品加工园区重点区域和单位,切实增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解决影响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确保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林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制定林业主管部门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排查整治隐患等责任制度,推动实施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落实林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实行 (略) 格化管理,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综合考虑基础气象数据和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类型,利用风险普查数据建立模型,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区划。建立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重点时段气象会商,对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进行提前预警、分区预报。2026年底前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实现火情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加 (略) 、消防水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加快推进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实施,推动项目有效落地,发挥作用。积 (略) 所开展广西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调查和损失评估关键技术研究,配合出台森林火灾林木受害判定规范地方标准。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支持林业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建设,鼓励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研发、推广、应用有利于保障生产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生产经营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与第三方安全生产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安全领域专家在隐患排查、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

(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推动营造林、木竹材采伐、疫木处理、野外调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作业人员,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相关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林草行业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强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督查和帮扶。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家组开展考核工作,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督导帮扶,编制问题清单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不断完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大力推广“广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微信小程序。

(八)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森林防火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集中宣传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回答群众关心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提升全体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重点节假日和高火险期,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开展“敲门行动”,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推动建设林草行业森林火灾和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体验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督促行业骨干企业发挥带头作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推进治本攻坚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大安全投入。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有机结合起来,与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紧盯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领域和单位,组织专家开展督导,推动全县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凤山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广西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河池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 (略)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邮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目标任务,促进行业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严格排查整治邮政辖区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及寄递渠道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发展势头有效遏制,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风险,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凤山邮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强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每年培训内容。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开展企业宣讲、组织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解读。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六)推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二十条细则》落实,持续开展“四不”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提升企业作业场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七)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部门、支局所、班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八)开展全县邮政寄递渠道安全隐患整治专项活动,针对“四个全覆盖、五个必须、六个严禁”要求进行全面“回头看”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九)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要求。推动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把外包人员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十)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邮政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略) 文件精神,本分公司决定2024年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十一)继续推进邮政寄递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十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和管理智能化。

(十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2024年,由县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二)2025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略) 和行业标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智能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三)2026年,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分公司研究制定本行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措施,并召开动员部署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行动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二)强化经费落实。 (略) 安全生产投入得到充分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凤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略) 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4〕19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县非煤矿山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

(三)非煤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分类处置取得显著进展,大中型矿山占比超过60%;

(四)非煤矿山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强烈意愿;

(五)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以前五年平均数为基准,遇难人数下降不低于10%,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以精准培训提升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强化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每年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五职”矿长在2026年底前达到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通过采取视频直播授课、现场专题研讨交流、网络自学等多种方式,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全覆盖。

2.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首次取证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严格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2026年底前“五科”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调度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推行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大数据监管监察,充分运用全国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查询和异常比对功能,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3.贯彻执行《矿山安全培训规定》要求。一是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全面开展实施精准培训,严把培训质量,用好反面“典型教材”,彻底根除冒险蛮干、重复建设。新建、改扩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最多只能布置3个生产水平(中段)同时采矿。2024年底前,推进开采深度超过 800米或者生产规模超过*吨/年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用机械化撬毛台车、凿岩台车作业;2025年底前,中小型矿山要完成凿岩、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等机械化改造。2026年底前,大型矿山实现机械化连续作业,人员下降15%左右;中小型矿山实现凿岩、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等机械化作业,人员下降10%以上。

(四)强化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科技支撑。

12.强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重点落实3项工作:

(1)严格落实普查标准。县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2024年底前,推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查清3—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突出查清含水体、地质构造、采空区、岩石应力集中区域等分布情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每座矿山灾害防治等级。推动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台账,动态掌握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情况。对普查不清的立即采取措施查明,重新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弄虚作假的推倒重来,严肃追究非煤矿山企业和普查单位责任。

(2)强化工程措施印证。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普查报告,凡未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工程措施相互印证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3)防控区域性风险。2024年底前,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台账基础上,组织专业力量编制《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方案》,严密防范化解连片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已关闭矿井等风险,及时予以治理,每年据实更新完善。

13.全面推进非煤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工程治理、系统治理、区域治理。该鉴定不鉴定、该戴帽不戴帽、不按等级设防或鉴定弄虚作假的,立即整改直至停产整顿。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机构和队*,保障治理资金投入,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冒险组织生产建设的,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责任。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实施闭库治理工程。

14.数字赋能安全监管监察。加快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应用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推动全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紧急避险系统。持续加大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全县非煤地下矿山、露天高陡边坡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于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2025年底前实现全县非煤矿山主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实现全县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略) 信息互通。

15.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强化地面“三堂一舍”(澡堂、食堂、会堂和宿舍)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安全管理,开展自救器“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撑, (略) 非煤矿山领域安全评价、设计、检测、检验、认证、咨询、培训、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加大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力度。2024年底前,凡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一、二)》规定的设备及工艺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矿山严禁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的,要强制淘汰、彻底清理。

16.全面提升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快灾害严重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企业。灾害严重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井,必须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提速扩面。

(五)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7.健全完善全链条生产技术管理。2024年9月底前,企业要结合生产规模、采掘工艺等特点,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技术能力和数量的“五职矿长”、“五科”专职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团队,逾期的一律停产整顿。抓实以下5项重点:

(1)科学制定采掘计划。保障采掘接续和三级矿量平衡,完善重点工程、 (略) 施工的技术和安全措施。

(2)严格单体工程设计。认真落实“一工程一设计和安全确认”制度,对未设计或不按设计生产、安全确认制度落实不彻底的,要立即停止采掘作业活动,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无设计不施工、未确认不生产。

(3)规范安全技术交底。按照“谁设计、谁负责,谁组织、谁培训”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交底及培训,特别是车间和班组两级要在施工前,务必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充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做好劳动组织和人员配置等工作,严格按设计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4)动态更新图纸资料。生产矿山应每3个月更新一次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纸质现状图,基建矿山应每月更新一次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纸质现状图,且均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查。

(5)加强安全班组建设。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加强“反三违”教育,严格落实奖惩,激发班组人员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主动性,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18.严格规范外包队*管理。推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统一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严禁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凡是非煤矿山企业挂靠、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违规挂靠施工资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的,依法责令改正直至停产整顿。

19.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动态监管。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标杆)非煤矿山企业。推动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政策,全面提升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所有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在2026年底前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

(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20.深入推进精准安全检查执法。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远程监察等工作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七假”,即假图纸、假密闭、假整改、假数据、假报告、假履职、假团队;“五超”,即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件超期;“三瞒”,即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三不”,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恢复整改、恢复施工、恢复生产,拒不执行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仍然组织生产建设;“两包”,即非法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用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用电量监测等信息化手段,精准开展现场检查。

21.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凡发生亡人事故的矿山要采取“停、查、改、验”四步工作法,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或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加强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一般事故跟踪督导,督促加快事故调查进度,精准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视情况对典型较大、瞒报谎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强化警示教育,发生较大事故或涉险事故的,一 (略) ,制作警示教育片,责令停止生产、开展全员集中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的非煤矿山,必须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组织验收。

22.强化督导帮扶服务。建立完善抽查、交办、核查、约谈、报告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坚持多约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曝光,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要统筹用好国家、自治区、市三级专家库非煤矿山专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想干好、愿投入但技术弱、基础差的非煤矿山,要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定向帮扶。强化对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南丹县以及重点非煤矿山企业督导检查和评估。

(七)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3.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每次检查执法作为一次安全宣传的机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增强全社会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4.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向社会公布接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八)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25.强化基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队*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轮集中培训。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战锻炼和专业训练,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加大实操培训力度,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到非煤矿山企业锻炼交流力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选树执法先进典型,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6.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推动全县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队*规范化建设。增加装备配备种类并及时更新执法终端设备,实现执法装备之间基础数据兼容、共享,不断增强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配备使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记录仪。

27.强化执法监督。全面使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全过程执法监督,实施执法文书修改留痕管理、智能提醒。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查出的、长期只检查不处罚、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规避处理处罚的,启动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以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公安、自然资源、发改、工信、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年度制定攻坚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目标,统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通报督导。根据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县政府将适时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利剑作用,狠抓监督检查和发现问题整改,对国家矿山安监局广西局的整改函、建议函不落实不反馈的有关部门,将严肃约谈相关单位府主要负责人并通报至县人民政府。

(三)狠抓工作落实。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贯穿三年行动始终,要切实转变作风,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保障每项任务措施有部署、落实、检查、反馈、复盘、整改、总结、提升,形成完整闭合 (略) ,坚决防止和克服部署轰轰烈烈,中间平平淡淡,最后杳无音讯的现象。

(四)广泛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长效机制。

凤山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靶向攻坚,突出重点提升,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根据《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实现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平稳可控,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起数得到明显下降,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实施消防法办法》,严格落实“三定期”工作机制,完善对消防工作牵头协调、常态研判部署、责任考核追究机制,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约谈督办之中,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村、社区、企业等,针对性开展督查检查,约谈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充分发挥镇消安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制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议,持续落实好风险研判、联合检查、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移交查办等工作机制。加大运用考核巡查、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调查处理等方法手段,对发生亡人火灾、有影响火灾事故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约谈警示和督办。县安委会、消安委将发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改进方式方法,优化考核巡查要点,细则、程序和方法,推动党委政府解决重大问题,并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乡镇、行业,及时约谈督办。

2.规范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综合监管职能,加强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厘清新兴行业、模糊地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教育、民政、文旅、卫生健康、商务、文物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托管托育机构、 (略) 、宾馆饭店、家庭旅馆、民宿、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文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本行业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4年底前,修订明确行业部门的消防监管职责边界文件;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醇基燃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底前,每个行业部门消防示范创建达标率达到60%以上;应急、市场监管、人社、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围绕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6年底前,建成重点行业消防监管长效机制。

3.压实基层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发动综合执法队、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醇基燃料等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压到基层末梢和岗位。2026年底前,要确保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工作站完善实体化运行,实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演练。

4.严格单位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公布的重点类型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督促社会单位持续开展“五实N岗”标准化建设活动,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提升单位自主管理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商业综合体、密集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强化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人员、装备配备,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实现救早、灭小工作目标,2024年底前完成全员消火栓出水训练和疏散逃生演练。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企一册”完善基础台账资料,2024年底前基本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每年更新完善,在节日、重大活动安保等重要时期,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十五条”措施,形成“管理团队优化、岗位责任细化、培训演练实操、风险隐患上账”的单位自主管理机制。三年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配合消防救援大队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积极推广示范单位创建经验。

(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5.落实风险研判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及时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旅游旺季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6.聚焦重点领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 (略) 、学校、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占堵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民办幼儿园、午托晚托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广告牌等危险行为;紧盯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竟酒店、旅游民宿、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无水高层建筑、不放心场所和区域性风险隐患,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厂中厂、园中园”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督促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防火分隔、住人管控、火源管理、电源管理、疏散管理和应急处置。

7.强化分级分类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指导建立隐患整治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对基层发现并无法劝阻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应及时抄报移交相关部门;2024年内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域内社会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县消安委办要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统筹好重点单位检查与双随机检查,固化“分包联系”机制,定期更新双随机单位数据库,每月检查结果同步函告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加强结果公示运用,提升监管覆盖面和检查质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要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技术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要发挥好各类行业协会、民间组织作用,推动加强行业自治。

8.提升监管执法质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

(三)用足用好五大综合整治措施。

9.严格源头管控。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布局等要求,并同步推进实施。县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审批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县住建、消防部门要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形成消防监管合力,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

10.提请挂牌督办。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依托安委会、 (略) ,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县级以上重点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实施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对整改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实时跟踪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要纳入镇区更新改造、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1.深化信用监管。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发布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信息,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要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县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发动舆论监督。

12.用好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好主流媒体、 (略) (略) 络、新媒体等媒介,及时组织曝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对逾期未整改销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要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2025年底前,要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3.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要持续深化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依法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成为消防检查的社会化联动力量。县住建、人社、消防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协同配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实施城乡火灾防控五大筑基工程。

14.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县公安、住建、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结合 (略) 创建等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执法进小区”行动,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县住建部门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现状调研,积极征求业主意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合理选定位置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选择规范优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从源头缓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状。2024年底前在开展常态化生命通道治理基础上,对治理工作中出现反弹或整改难度大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深入分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度机制,完善防范措施,落实经费保障;2025年底前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栅栏基本清除,2026年底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5.强化自建房消防治理工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管理内容,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将生产经营和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治理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住人、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等风险隐患。对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根据场所业态经营性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底前完善“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宣传提示、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2025年底前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综合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开展“回头看”,各项任务实现精准推进落实,确保火灾事故总量明显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16.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各乡镇(街道)、有关各部门要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人居环境改造、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保护等工作,开展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解决消防水源短缺、消防基础设施老化缺失、消防车进村难等问题。要持续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治理,深化施行经营性自建房“楼长制”、农村消防安全“五有”等工作机制,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细化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略) 格员、村居委会党员干部等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 (略) 格化管理。2026年,全县基本完成乡 (略) 、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村寨全部配备消防协管员。

17. (略) 公共消防基础工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凤山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略) 基础设备更新统筹推进,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成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略) 更新改造统筹推进。鼓励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老弱病残幼”居住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积极推广加装电动自行车梯阻设施,完善梯控系统,通过物防和技防防止电动自行车入梯上楼。2024年底前建立推广老旧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规定,制定相关鼓励政策。2025年底前将重点区域老旧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2026年底前确保辖区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并将老旧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纳入“十五五”规划有序推进。

18.推进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信息化工程。依托“数字平安广西”“ (略) ”和“政务一体化”建设,共享政府部门公共信息资源,建立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构建全域覆盖、畅通高效的消防 (略) 络,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运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巡查等手段,加强火灾高风险单 (略) 监测管理,实时动态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鼓励社会单位 (略) 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积极引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可拔插、松耦合、易迭代”的新型信息化架构,支撑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管理、公众服务、应急通信五大应用领域。

(五)深化专题培训和常态化演练。

17.强化行业培训。通过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协会作用,举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行业领域消防管理人、专干人员业务培训班,培养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通过“明白人”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发挥行业领头作用。三年行动期间,县人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发改、能源、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 (略) 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他重点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2024年底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分年度列出培训计划并报县消安委办备案。

18.规范员工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监管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 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19.普及消防常识。要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大力推动消防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建强、用好消防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要针对“老、幼、病、弱”群体, (略) 格员、消防志愿者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督促落实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和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家庭信息摸排情况,开展重点消防宣传教育。

20.加强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对本乡镇本行业亡人火灾、有影响的火灾要通过媒体专题报道、火灾现场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一般火灾事故,要及时在媒体公布火灾信息和教训。重点行业部门要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案例,在本行业系统集中公布相关典型火灾事故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

21.培树先进典型。县消防部门要引导社会单位 (略)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推送具有消防示范作用的团体和 (略) 以上消防奖项先进评选,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根据国家、自 (略) 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热心消防公益先进集体及个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及项目评选表彰,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并协调各类媒体,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定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加强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

(六)巩固乡镇基层力量,锻造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队*。

22.完善消防救援体系建设。要落实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要求,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单位专职消防队*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志愿消防队*为辅助的综合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全面覆盖、统筹发展、实战高效的城乡灭火救援力量。并通过规划乡镇二级专职消防队站,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统一管理,实现管理、训练、作战、保障一体化,履行“防巡灭宣”一体化工作职责(即: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科普宣传)。

23.加快创建消防工作站。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采取招聘合同制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统筹乡镇应急队员等多种方式,配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消防工作站,负责对乡镇、村屯单位和其他小型场所实施消防综合监管。到2025年底,在乡镇普遍建立起务实管用的基层消防力量体系,2026年底,在全县基本建成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安全和谐的乡镇基层消防管理工作新局面。

24.建密微型消防站。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 2048-2019)要求,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强化培训考核,纳入调度体系,施行多站联防,实现“一点着火,多点调派”功能,2024年底全部完成达标建设。鼓励社区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2024年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2026年底前符合一定条件的村(社区)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

25.融入乡村振兴,打造“五有”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从2024年7月起至2026年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主动将“五有”实施细则的内容融入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其产业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五有”创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步骤,每年至少打造1个“五有”示范点并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示范点的示范卷发至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邮箱:*@*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列出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县消安委办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提请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要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县消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典型做法。

(四)强化执法监督。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五)强化考核督导。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县消安委办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成员单位请于2024年5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蒋立龙,联系方式:0778-*,邮箱:*@*63.com,从5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治本攻坚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7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凤山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凤安委办〔2024〕11号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落实落细落地,县安委会有关单位牵头起草了26个子方案并经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本地区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本系统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已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线上+线下”动态调度、统计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晾晒、常态督导检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各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子方案

1.凤山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6)

2.凤山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2)

3.凤山县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6)

4.凤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6)

5.凤山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31)

6.凤山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37)

7.凤山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41)

8.凤山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47)

9.凤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51)

10.凤山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65)

11.凤山县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71)

12.凤山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77)

13.凤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87)

14.凤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98)

15.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04)

16.凤山县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110)

17.凤山县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行动方案(2024—2026年)·(116)

18.普通国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21)

19. (略) 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28)

20.凤山气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39)

21.凤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44)

22.凤山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49)

23.凤山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59)

24.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165)

25.凤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69)

26.凤山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

··········································(184)

凤山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略) 教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2024年,认真学安校园建设标准,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根据国家已出台的重大火灾隐患、 (略) 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等判定标准,并按照教育部修订完善的《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推动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巩固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024年底前,寄宿制学校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48-2019)要求,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

(二)强化校园安全科技和信息技术支撑。各学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做好校园安全信息上报,加强安全信措施息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建议。2024年,结合广西校园安全预 (略) 、“广西校园安全” (略) ,加强 (略) 建设,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工具(云钉盾)应用操作培训、推广, (略) 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上报安全工作信息、举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2026年前,做好 (略) 和 (略) 。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提升。加强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各学校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课,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细化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滕守平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正永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岳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玮琪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班华专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陈 伟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笃东 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杨振江 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彭 贵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牙志华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罗昌茂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廖克斌 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罗盛勇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杨文立 县学校安全管理中心主任

黄世新 县教育局学前管理中心主任

罗桂英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忠觉 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黄琼萱 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班华专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学校安全管理中心杨文立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张登才、刘彩芬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确保有关文件材料报送及时高效;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加大安全投入

各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激励问责

各学校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凤山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工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常态化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显著增强;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灾害事故防控和应急救援处置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标准宣贯力度,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和环节,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和“三违法”(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压紧压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 (略) 在民爆行业规模化应用,探索5G通信、 (略)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在民爆生产、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深入应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业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民爆行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闭环管理。强化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民爆行业“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每年组织监管人员参加自治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全覆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民爆销售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加快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一致化和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2025年之前所有销售企业实现二级标准化达标。

(六)培育壮大安全应急产业。贯彻落实《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开展重点装备研发攻关,打造安全 (略) ;加大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应用,推动产业有序发展。引导企业面向自然灾害与生产安全事故场景需要,发展需求急、技术新、市场广的安全应急装备,加强应用推广,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县相关行业发展现状的行动计划,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企业积极落实治本攻坚行动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科研设计、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社会组织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法规政策制定,在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标准技术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增强服务行业发展能力。

(三)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加强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推进建立民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高违法违规失信成本,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加强协商自律, (略) 场秩。


凤山县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 (略) 交通两个重点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综合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爆炸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不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夯实 (略) 交通安全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提升爆炸危险物品、大型 (略) 交通安全水平,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爆炸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1.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许可条件、程序、时限,认真审查相关申请材料,依法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烟 (略) 运输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严禁在国家法规标准外,私自增设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申请证明材料,限制核定购买量,进一步畅通合法供应渠道,消除价格垄断壁垒,切实维护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 (略) 运输通报机制,及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许可信息通报沿途主要经停地公安机关,共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对申请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认真审查燃放级别、燃放资质、燃放方案,严格按照等级实施许可。
2.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登记管理台账,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提高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爆炸事故发生。指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规程、作业方案进行燃放,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加大专项督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有关企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等重点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依法劝阻、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督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从业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并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守、每班三人以上、每小时至少巡查一次。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督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台账,实行“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实时掌握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出库时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四大员要到场交接,并同步录像,严禁出现爆破作业人员不到场、出入库登记本代签、民用爆炸物品代领的情况。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监管,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组织民警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爆破作业现场开展巡查,确保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全部到位、爆破作业操作规范、爆破作业后盲炮清理到位。加大危爆物品销毁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收缴以及单位、个人上缴的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废旧炮(炸)弹等爆炸物品,一律委托专业销毁单位或有销毁经验的爆破作业单位实施销毁。
4.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摸排收集,强化线索分析研判、案件侦查经营,持续加大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对重大涉危涉爆案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上追源头、下追流向,切实做到团伙必除、窝点必端,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对涉爆问题突出的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废旧厂房等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集中清缴行动,彻底收缴非法涉爆物品。
(二)强化大型活动安全隐患整治
5.严格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对需要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从严审核安全工作方案等申请材料,会同消防、住建等部门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踏勘检查,督促承办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足配齐安保力量和设备。举办活动时,要严密落实安全检查、票证查验、秩序维护等相关措施,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强化周边人流疏导和秩序维护,依法查处各类滋事扰序行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6.加强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管理。对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特别是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群众祈福、聚集庆祝等活动,提前进行摸排统计,评估安全风险,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压实组织方或场地管理方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 (略) 交通隐患治理
7.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治理。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民政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前端源头管控、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着力消减重大风险,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基础,稳定安全形势, (略) 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切实筑牢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观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县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排查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对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住建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主体安全等方面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构建信息化管理体系,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同时,针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实现动态监管。

(二)加强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总结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部门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等突出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

(三)做好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各类事故和险情。

(四)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对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政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养。二是强化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本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六)开展疏散逃生避险演练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知识宣传。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紧密结合机构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入住对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主动向属地党委和政府以及县民政局汇报本乡镇(街道)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推进长效监管。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要严格执行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做好材料收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做好有关材料收集工作,及时归档整理,并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每年度工作总结至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人:刘威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凤山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河安委〔2024〕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实施用途管制,发挥规划管控作用;督促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燃气、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督导检查,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对油气仓储企业及油气长输管线等周边实施严格安全防护管理,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能源通道空间布局,优化县域基础设施空间格局, (略) 综合承载能力, (略) 安全韧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源头准入。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安全生产。组织实施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开设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矿山。严格审查采矿权出让计划,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和注销关闭等工作。强化矿山源头管控,有序推进矿山整合重组。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联合监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或总体方案进行施工和采矿。全面完成废弃矿井封堵,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并落实巡查机制。

完善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对区域内矿山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一般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经过整改治理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所有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作业规范和管理严格,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及防治

1.加强对旅游区、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口密集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排查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落实好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做好监测、预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应急防治预案,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与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水电、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督促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工矿场区、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密切关注雨情雪情和气温变化,动态评估低温雪雨冰冻风险形势,特别要密切关注、及时研判气温交替变化幅度较大地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加强对已部署安装的自动化监测设备数据分析和趋势研判,及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醒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加强防范,主动防灾避险。对已查明的隐患点和划定的风险区,要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和管控措施,努力将风险消除在成灾之前。要充分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3.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加强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伤亡情况发生。

4.相关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地质勘查与测绘行业管理。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文件,督促指导地质勘查和测绘企事业单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五)持续深化自然资源系统“打非治违”。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查处结果,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管执法体系,强化源头管控,重心下移。通过无人机航拍、遥感监测等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开采等行为,推动自然资源执法与安全生产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六)配合做好全县城镇燃气、自建房专项整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略) 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优先满足涉 (略) 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违规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执法联动,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七)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及时传达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系统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闭环管理。自然资源系统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程,务必见到实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要求,落实挂账销号,直至整改到位。

(三)加强投入保障。自然资源系统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重点事项隐患治理,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凤山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工作部署,凤山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环境重大风险,着力消减环境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环境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以结合信访工作、双随机检查、专项行动、环境安全排查、审批前核实及执法月中跟踪月末回头的“六个结合”为抓手,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妥善科学处置较大及以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十个手指弹钢琴,统筹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衔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评审批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强化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时积极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二)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监管,有效遏制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为指导,结合权责清单,梳理本辖区的行政检查事项,调整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 (略) 、广西移动执法系统双随机监管模块科学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并按季度、月度细化落实,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完成100%。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检查结束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科技赋能,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和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优先使 (略) 开展非现场执法, (略) 预警精准发现企业异常线索,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执法检查效能提升。稳 (略)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建设与自主验收工作,适时开展自动监控设施业务培训和现场端执法检查。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对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缺失、异常、有效传输率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重点筛查,及时查处重点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四)抓早抓好在建项目,打好预防针,筑牢防火墙。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的协同联动,做好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及时将辖区的建设项目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对项目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的环境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项目带病上马、带疾运行导致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五)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兼顾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等其他单位,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中的“评分要点”逐条核对检查。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将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安全隐患线索依法移交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的环境安全责任,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以及汛期等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核与辐射及尾矿库落实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安全隐患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等,指导企业建立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自纠自查,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妥善科学处置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股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与“六个结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组织实施。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督导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凤山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筑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显著增强,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有效提升,普遍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消除的工作机制,风险隐患排查、督查、整改消除能力得到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推动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加快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我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动态巡查和风险管控,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自建房倒塌伤亡事故发生。 (略) 危旧房改造,指导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 (略) 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有效性的排查,以及对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房、 (略) 等进行巡检,保证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公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以及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防火间距不被占用,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并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制止、整改,并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房安全日常巡查,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责任(单位)股室:房管所,自建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危改办〕

(二)全 (略) 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2024年底 (略) 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将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持 (略) 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2025年底前构建覆盖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的数字化监管机制。依托“桂建云”平台及微信小程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责任股室:施工股、质监站〕

(三)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2024年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细化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和施工、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法监理降低施工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会同交通、教育和卫健等有关部门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制度,重拳打击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依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责任股室:消防设计审查股〕

(四)全面提升建设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建设,积极请示县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内容,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培训力度,积极举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规定。加大对《 (略) 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责任股室:施工股、质监站〕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各企业结合实际编制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相关(单位)股室要统筹推进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主管行业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筑牢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燃气企业和燃气用户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燃气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显著增强,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有效提升,普遍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消除的工作机制,风险隐患排查、督查、整改消除能力得到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和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的建设进度,推进燃气企业规模化经营。开展燃气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燃气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燃气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升燃气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水平,不断提高燃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全面提升建设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围绕燃气安全等内容,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培训力度,积极举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加大对《燃气工程项目规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乡镇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凤山县交通运输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 (略)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河交安监〔2024〕4号)及《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 (略) 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 (略) 及凤山县二十二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探索形成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有力促进交通运输本职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决定成立凤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志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联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家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滕树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 晓 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唐照宇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略) 管理所所长

黄凤娟局办公室主任

罗雪玉 局财务股股长

黄必胜局建管股股长

吴仁武 局养护股股长

黄开实 综合 (略) 政中队中队长

罗遂宏综合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

唐思维综合执法大队质监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廖晓兼任,成员从各股室抽调,具体负责落实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1.严格安全考核。严 (略) (略) 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到2025年底安全考核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对于检查发现的未持证上岗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组织集中培训。按照“谁审批、谁培训,谁监管、谁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开展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培训;2024年至2025年分批次重 (略) 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实自查自改。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至少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4.学安百年品质工程。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动 (略) 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 (略) 工程安全应急相关标准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公路管理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略) 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大力推 (略) 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 (略) 行驶、车证不符、 (略) 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及时封 (略) 尚未实施改造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桥梁,及时关闭尚未实施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隧道。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 (略) 、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略) 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 (略) 交通安全设施。(公路管理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略) 政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

11.推动实现危 (略) 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持续推进在重型货车和牵引车等营运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略) 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深入推进治超“ (略) ”工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12.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 (略) 场。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13. (略) 危旧桥梁(危隧)改造、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项工程实施,持 (略) 网技术状况监测。 (略)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组织各地创建“公路 (略) ”。深入实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 (略) “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 (略) 防灾减灾能力。(公路管理所负责)

14.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探索多样化交通运输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健全预警 (略) 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5.各领域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指导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略)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汽电车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积极参与基层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本功。以《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鼓励组织开展第三方安全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帮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机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1.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 (略) +执法”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 (略) +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组织对事故多发、高危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2.建立健全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进行约谈通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3.强化“一事故一档案”建设,落实交通运输事故倒查机制,对涉事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报约谈等,督促涉事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整改问题,强化安全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4.指导行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和举报奖励规定,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局属各二层机构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情况报送至局安全办汇总,报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25.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 (略) 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整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6.强化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 (略) 客货运输相关安全执法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九)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2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鼓励开展安全生产体验馆和警示教育、实训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配合公安交警、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用好“两站两员”、 (略) 护路员、乡村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协管员等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探索推动建设一批交通运输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局属各股室、局属各二层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新兴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8.进一步完善落实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结合行业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出现的新行业、新业态、新经济模式,持续推动围绕“一件事”完善全链条监管责任,针对新业态、新领域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问题,按照《凤山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相关职能文件,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2024年底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初步形成新兴行业领域清单;2025年,形成责任清单,解决一批监管盲区;2026年底,全面加强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防范和遏制新兴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落实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二)加强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加强清单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至各部门,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形成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五)加强信息材料报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人员分工,做好上传下达和督促指导,局三年行动工作联络员要具体做好本局信息材料报表收集综合工作,按要求报送 (略) 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股室、二层单位及时上报信息材料报表至质监中队汇总,不能迟报漏报乱报。

(六)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凤山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使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建、改(扩)建、中小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推广应用隧洞穿越软岩大变形、高地应力、复杂地层等最新处治措施;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督导项目法人制订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落实考核并实施奖惩。

(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底前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中小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细则及评价标准,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实施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水库与先行区域建设,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组织修订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科学精细开展水库群联合调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组建人才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可视化建设,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全员责任制落实;具体明确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构建“六项机制”的推进计划,并以文件形式印发;积极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强化达标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

(五)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督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研究制定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按照水利部部署,组织开展水利风景区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巡查整治;落实并公布全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

(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三年全覆盖;建立“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七)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按照水利部部署,2026年底前推进实现水利风景区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隐患数据信息上线水 (略) ;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推进水利工程数字孪生试点建设,提高工程运行管理的智慧化模拟、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化决策水平;按照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要求,配合有关单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 (略) +监管”等工作。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水利局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全覆盖;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水利风景区编制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凤山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由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资金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凤山县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凤安委〔2024〕4号)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得到改进,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力争实现“三提、两低、一向好”,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保持低位,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面向全县各乡镇农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举办渔业、农机、畜牧兽医、种植业、农村能源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班1—2期,推动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指导各乡镇加强对渔业、农机等重点行业基层安全管理队*和有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推动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自查自改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每年禁渔期结束前,集中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渔业安全自查,推动渔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推动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耕、“三夏”“双抢”和“三秋”等重要农时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检修。督促各农药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整改安全隐患。指导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畜禽养殖、屠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推动提升重大事故隐患防范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防范 (略) 交通事故发生。

3.及时将农业农村部修订后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列入安全培训教育和进企业宣讲的内容。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探索完善农村沼气安全适用技术模式和报废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对氯化苦、磷化铝采取限用管理措施。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乡镇紧盯关键时点,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查非法捕捞渔业、农机安全技术状态、畜禽养殖有限空间作业、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农村沼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三)开展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行动

1.重点督导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渔业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和用电安全宣传,督促养殖户按照用电安全标准进行规范操作,排除隐患。

2.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配合农业农村部推进全 (略) 建设,着力构建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监管模式。持续组织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提升夜间行驶、作业安全性能,防范追尾事故发生。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水平。推动提高农机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在用农机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加快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

3.加快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处置。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严格屠宰场点资格审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相关应急救援队*的应急处突能力以及机手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2.持续组织开展“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建立健全农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生产经营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体系。

2.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创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3.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农药生产、经营行政审批的主要前置条件之一,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予审批。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在春耕、“三夏”“双抢”“三秋”和开渔前后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标准,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渔业、养殖渔业用电不规范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严查拖拉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报废机械驾驶、持假牌假证驾驶、逾期未检、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全面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完整的限制使用农药进销台账,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涉嫌构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七)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对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危险作业制度不落实、无牌无证拖拉 (略)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和劣质农药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部门联合打击力度,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执法措施。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短视频、明白纸、宣传画册等手段,发挥“报、网、端、微”等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农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略) 开展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村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 (略) 上学。

(三)强化督导督办。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全县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凤山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略) 、自治区安委会、自治 (略) 安委办等有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 (略) 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 (略) 二十二条具体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要求,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商务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通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商务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已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企业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生活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开展全县商务系统和重点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组织商务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指导负责行业管理的有关同志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开展商贸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开展或配合牵头部门重点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旧货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以及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结合实际,对未覆盖到的商务领域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推动企业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督促企业开展常态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三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序、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商务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1.积极配合监管和执法部门强化打非治违。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旧货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九小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依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 (略)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2.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及时移交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2024年底前初步建立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机制,2025年底前实现工作机制常态化,2026年底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在制定出台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时,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规划中。在经开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要求,对考核期内因监管不力导致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减扣相应分值。将安全生产要求融入产业政策。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中明确安全生产要求。

4.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指导商务领域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引领商务行业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发布安全生产自律倡议和风险提醒,组织安全生产公益培训讲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为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多支撑。通过不定期发送安全生产提示信息,扩大督促指导覆盖范围。

(五)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推进商务领域安全综合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一是督促、指导企业主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督促有关场所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 (略) 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督促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督促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经常性组织消防演练。

(六)完善法规标准管理体系。在法规标准中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理念,在出台商务行业法规时提出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制定行业标准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入安全生产内容。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将安全生产纳入拟制订发布的团体标准。在地方有关标准制定中贯彻安全生产要求。在出台各类标准后,分层次加强宣贯,确保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融入行业发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宣贯,指导商务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七)加强行政许可安全规范。严格执行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管理水平。在行政许可执行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八)建立健全监管排查制度。要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列出清单,逐项完成制定任务。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基层基础、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建立一套能够遏制突出隐患和相同类型重大隐患反复形成的硬性机制,研究出台一系列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出台实招实策,强化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整治抓出成效。

(九)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形成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特色。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在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扩大社会化宣传和应急科普覆盖面;在行业主流媒体进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推动行业企业开展消防演练等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技能;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典型事故案例,针对性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行动安排

从2024年至2026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4年)。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 (略) 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分别于2024年6月底、12月底前将阶段整治情况 (略) 商务局。

(二)集中攻坚(2025年)。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和场合,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 (略) 商务局。

(三)巩固提升(2026年)。要认真梳理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将有关整治情况 (略) 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 (略) 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高度重视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三年行动专班专人专责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确保圆满完成全区商贸领域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组织研究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安全责任激励和惩戒。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坚持有效震慑,运用好“通报提醒、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对“屡查屡犯”的,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严肃依法追责并实施相应行业禁入;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导致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通报曝光,引发事故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三)强化指导督促。进一步加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督促指导机制,创新督促指导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要求和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利用座谈交流、会议调研、工作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和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堵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部门协同。要主动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积极配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管执法结果运用,对监管和执法部门处罚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拒绝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不再给予各类商务领域示范、引导性政策支持。

(五)强化科技支撑。要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持续加大成品油流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促进餐饮燃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支持有关行业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六)强化示范引领。坚持突出风险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在专项整治中固化提升为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凤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党中央、 (略) 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 (略) 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体育场馆、文博单位、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及法治思想全面增强,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生活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推动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经营企业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制度成果、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推动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强化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四是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企业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流程监管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紧盯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行政审批、日常经营、执法检查、暗访抽查等重点活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品牌的评定、复核等关键环节,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走深走实。完善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本系统各单位及行业企业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数据清单,实行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治、销号全过程管理。加强检查结果应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管控风险;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符合失信主体认定条件的企业,一律按程序进行失信主体认定,对失信主体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并对列为失信主体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进行重点监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指导帮扶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涵盖消防、特种设备、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法治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在督导检查、检查事项制定、品牌评定复核等工作中发挥专家指导支撑作用。

(四)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企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双随机 一公开”“ (略) +监管”等方式,建立完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五)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指导旅行社做好旅游用车“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 (略) 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二是对A级旅游景区开放前是否经过安全评估进行排查,督促指导未开展安全评估的A级旅游景区按照经营业态分类开展安全评估,对评估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三是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四是加强水上安全整治和水上旅游综合监管,积极协调涉水旅游项目的主管部门,联动抓好旅游景区运营的排筏、潜水、漂流等涉水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联动海事等部门禁止各类自用船、渔船及“三无船舶”非法运载游客(团队),规范船舶载客(团队)观光游活动。五是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经营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略) 场监管部门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2.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控制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使用明火,向公众开放的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动或者居民居住的,加强生活用火管理,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在指定室外区域燃香用火,做到专人看管,人离火灭。严格落实安全用电制度,规范敷 (略) ,改造更换老 (略) ,清理私拉乱 (略) ,严禁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电气设备;不得将灯具直接敷设在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的要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针对文物火灾风险,以博物馆、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为防范重点,因地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不断完善消防设施。

3.加强体育场馆及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一是开展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推动体育场馆建立健全场馆运营安全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运营监管,每年组织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二是配合做好用作体育活动场所的建筑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和燃气安全整治。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体育场馆运营风险的预警和研判,果断采取暂停、延期、闭馆等措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每年组织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三是以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为基点,做好赛前安全风险精细化评估,构建包括安全风险应对机制、安全风险应急方案和风险熔断机制等流程化、科学化的安全风险防控链条。加强对赛事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与管理。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安全监管,严格许可条件及程序,做好宣贯培训。

4.加强广播电视领域安全保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安 (略) 络安全、设施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与安全播出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防护要求,强化 (略) 络系统风险排查和技术检测,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加强应急演练,持续做好广播电视安 (略) 络安全、设施保护工作。加强安全播出事故事件管理、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通报、经验交流及事故处理工作,深入开展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重要保障期期间,部署做好安全播出保障各项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安全播出检查,排查风险隐患,有效落实整改,保障广播电视播出安全。二是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广播体系, (略) 所有行政村应急广播全覆盖, (略) 、县、乡、村统一联动。指导 (略) 优势,组织开展应急信息播发和安全科普宣传,服务当地安全生产活动,服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期间,要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春节、壮族“三月三”、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综合监管合力。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积极发挥广 (略) 络视听首页首屏及短视频“首屏首推工程”作用,深入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安全宣传活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经营单位广泛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典型事故案例,针对性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提高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企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要加强旅游安全提示, (略) 站、新媒体、 (略) 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 (略) 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未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八)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聚焦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企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能力。

三、行动安排

从2024年至2026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 (略) 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和场合,推广先进地方和标杆企业单位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认真梳理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深入剖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汇总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县(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人、财、物投入。

(三)严格执法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和检查调研,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的要求,强化整改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正向激励与严格问责并重,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凤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025年底前,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26年底前,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指南、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推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 *)》。督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举办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 (略) 安防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秩序管理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各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

(二)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和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24年,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及托育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的核心课程,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对 (略) 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

(三)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指导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

(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各内设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略)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科研管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 (略) 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随机抽查、全国婴幼儿照护 (略) 、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各级示范托育机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略) ”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持续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建立与公安、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和各类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制度,卫生行政部门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日常自查检查、定期专项检查,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辖区内各类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六)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强自治区医疗应急队*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应急队*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县、乡各级医疗应急队*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落实落细有关制度措施,指导各地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七)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快建设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职业病诊断救治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督促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尘肺病康复站的规范化管理,开展质量控制评估与抽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监测与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推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加强职业病诊疗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处室(科室、股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大力促进职业健康建设。各乡镇(街道) (略) 、县直各医疗机构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引导行业媒体发力,聚焦行业重点,加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生产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治技术服务支撑和诊疗康复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坚决遏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在全面贯 (略) 安委会办公室《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基础上,重点整治:

(一)严格安全许可审批。

1.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按照“谁审批,谁复核”的原则,结合各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行政审批等工作, (略) 应急管理局要求,配合做好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现场复核。要根据复核情况依法分类整治,发现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违法违规问题要立即整改、严肃查处。2024年底前, (略) 应急管理局对涉及化工产业转移的项目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试生产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方案论证情况进行核查。

2.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2026年底前, (略) 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3.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屡查屡有”,实施精准执法。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导目录》,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开展执法检查。紧盯特殊作业、试生产、承包商作业管理、变更管理等事故易发环节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对于“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强化责任追究和教训吸取,做好“行刑衔接”,重点突出对非法违法“小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多途径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安全监督。

4.强化科技赋能,推进监管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要充分运用数字化监管等手段,健全完善线上监测预警与线上线下监管执法相衔接的机制。持续开展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监管执法,2025年底前结合各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行政审批等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实施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5.加强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并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的必查项,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并根据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

6.持续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底前,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不到位问题整改。推动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完成整治、改造、退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7.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督促标准化达标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进行管理,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与标准化管理深度融合,严格定级组织和评审过程把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抽查,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组织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深入推进“ (略) +危化安全生产”建设,统筹有关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应用、整合,推动实现“一次登录,信息互通”。推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场景建设工作。2024年底前,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2025年底前,巩固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

(七)实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9.开展培训,提高技能。配合上级部门,2026年底前,对县、乡镇(街道)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

(八)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0.提升烟花爆竹信息化管控水平。配合上级部门,推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深化应用,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动态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库存情况。

11.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压实县乡两级“打非”工作责任, (略) 格化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管控,追踪溯源,斩断非法生产经营的经济链条;重点整治经营超标违禁产品,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强化“行刑衔接”;结合烟花爆竹经营实际,优化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实现批发企业科学规划布局,杜绝恶性竞争、跨区域销售等行为引发的安全乱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治本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治本攻坚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资金、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 (略) 等媒体,根据三年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治本攻坚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导服务。要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并定期上报工作情况。要充分运用专家和社会服务力量的作用,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凤山县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管理部《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基本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工贸行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程。

1.推进地方标准推广使用。积极推进地方标准推广使用,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2.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根据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进工贸行业淘汰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程。

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 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员工报告隐患奖励制度,完善全员自主排查隐患常态化机制。

5.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要结合我县辖区企业行业分布及安全风险情况,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粉尘涉爆、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每年明确重点整治任务,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6.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加大工贸行业较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对发生工贸行业重大涉险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上升的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发送事故防范提醒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实施约谈。应急管理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对辖区内发生事故的工贸企业进行曝光,发布警示信息或事故通报,向辖区有关企业推送,并按照事故等级的调查处理权限组织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

(三)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质增效工程。

7.持续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工贸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推动企业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机制。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必 (略) 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常态化运行, (略) 运行作为日常操作规程,真正达到自下而上、全员参与,实现安全风险的及时规范处置。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必 (略) 使用,把“平台+安全”监管结合起来, (略) 发现企业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略) 有效运行的企业,要重点加强执法监管, (略) 常态化使用。2024年年底前,在中小型企业中培育不少于1家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标杆企业,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做法。

8.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及运行质量。积极引导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

(四)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9.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在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4年底前实现所有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和木粉尘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接入系统,2026年底前依托应急管理部安全 (略)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功能模块,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类分级、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0.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加快推广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1.发挥驻凤企业“排头兵”表率作用。推动驻凤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创新示范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高危岗位自动化、安全信息数字化、监测预警智能化“四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体系创新、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安全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积极探索出一批优秀实践案例,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作用。

(五)实施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12.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三年内完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对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3.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根据工贸行业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知识题库,继续面向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员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知识全覆盖考试。要推动工贸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 1次疏散逃生演练。

(六)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工程。

14.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分级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抽查。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依法严格采取“一案双罚”措施。依托应急管理部“ (略) +执法”平台,推动现场执法和线上巡查有机结合。

15.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帮扶行动。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大力推进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负责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督促推进力度。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大力选聘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强化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支撑,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二)坚持标本兼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通过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又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短板弱项,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三)推动群防群治。要结合工贸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推动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发挥乡镇(街道)基层 (略) 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点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一批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凤山县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区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建立台账,逐项销号,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促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治理,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和保持全县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凤山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继铿 县联社理事会主任

陈仕骏 县联社党组书记 监事会主任

副组长:罗凤得 县联社党组成员 理事会副主任

龙永壮 县联社党组成员 监事会副主任

成 员:罗钰山、何廷维、罗昌国、韦红杏、牙韩昌、韦凤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钰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文件、工作总结、汇报;及时组织、掌握、梳理和汇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关情况;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保存、各种活动会议筹备及材料报送工作。

三、工作重点

1.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基层供销社、各企业、各机关股室要安排理论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辖区普通国 (略) 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全区普通国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清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障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制度,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2025年,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惠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普通国 (略)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推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开展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培训。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学安工地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动 (略) 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 (略) 工程安全应急相关标准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

7. (略) 养护安全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前勘察摸排、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及时封闭尚未实施改造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桥梁,及时关闭尚未实施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隧道。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 (略) 、 (略) 、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略) 的桥梁以及大跨径钢管拱等缆索承重桥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 (略) 交通安全设施。

(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8.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普通国 (略) “安全风险一张图”、“长大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船舶碰撞桥梁主动预警系统”、“高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动普通国 (略) 基础设施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多样化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健全预警 (略) 络。

9.推进普通国 (略) 危旧桥梁改造、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灾害防治工程等专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普通国 (略) 技术状况监测分析和科学决策。推进提升桥梁安全耐久水平、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强对 (略) 段、弯道内侧 (略) 段、平交道口通视三角区、长大桥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自然灾害综 (略) 承灾体普查出的一二级风险 (略) 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创建“公路 (略) ”。

(五)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0.全面细化完善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按规定严格养护工程参建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11.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驾驶员、机械操作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

1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和举报奖励规定,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每月24日前要将本单位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情况报送至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

(八)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16.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鼓励开展安全生产体验馆和警示教育、实训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与国有资产管理科,*李庆兼任办公室主任,科室成员为专班工作人员。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很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城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惠排查治理等资金,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 (略)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加强清单管理。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至单位各部门(科室),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形成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五)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略) 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略) 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凤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 (略) 场监管领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任务”,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六新河池”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守好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消减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遏制重大事故隐患的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更加优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和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数字化监管取得新进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治共享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和信息化手段应用,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规定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监督检查、检验以及企业报告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质标股)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素质。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事故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完善“两个规定”考试题库,对重点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开展随机抽查考核,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3.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工作。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通过为在用叉车张贴安全提示、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等措施,指导使用单位作业人员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宣传活动,整治驾驶场车不系安全带行为。加强对超期未检、无证驾驶等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流动作业叉车的监管, (略) 用旅游观光车辆牌照发 (略) 线的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二)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2.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充分利用 (略) 实施电梯检测、应急处置、无纸化维保等信息化监管。进一步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查处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不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水平,每年至少组织1次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建立老旧电梯问题清单,分析研判老旧电梯安全状况,引导属地有关部门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推动地方政府将老旧住宅电梯纳入政府民生保障项目。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电梯制造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提升电梯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电梯故障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3.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推动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评估等形式,对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4.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先办理使用登记后使用,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检验机构的检验安全把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悬崖秋千”监管,结合实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学,保障人民群众游乐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特设股)

(三)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突出监管重点。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纳入重点产品,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 (略) 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生产领域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问题为重点,流通领域以销售无证产品、产品一致性不符、质量低劣、产品质量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2.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生产、流通领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要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再生产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长期停产或已注销的企业,要建议企业主动提请注销生产许可证;对检查发现存在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许可范围、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方面发生变化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提出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申请。对在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3.实现监管闭环。对在现场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用好“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必要时开展跟踪回访,逐一清零销号、实现检查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力的生产销售单位,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四) (略) 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严格审批制度。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股)

2.聚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燃气安全整治重点领域中制售伪劣“灶、管、阀、气”等燃气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的质量违法行为纳入2024年“铁拳”行动重点打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线索通报、执法协查和信息共享,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持续“打点断链挖源”,强化违法源头追溯、行刑衔接。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释放震慑效应。2024-2026年期间,重点打击电动自行车,电暖设备,电线、电缆、钢筋、水泥等家居建材的各类违法行为,并每年区分不同重点,选择将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1至2个领域纳入年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从严从重予以打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稽查大队)

3.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对重点工业产品实施“标签化”管理。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并与相关部门共享,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开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项行动,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涉企信息归集,由相关部门将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股、质标股、特设股、执法稽查大队)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主动公开本部门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 (略) 场监管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广消股、特设股、质标股、执法稽查大队)

(五)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强化重点产品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加大汽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产品的CCC认证有效性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对消费者安全影响大、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产品提高检查比例,提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厉打击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货证不符、买证卖证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抽查发现不符合CCC认证要求的产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六)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相关标准制修订。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地方标准。 (略) 场监管总局根据监管需要将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略) 场监管局建立与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协调配套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加强老旧、高参数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好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业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各乡(区)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2.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标准备案。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相关领域地方标准监督抽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标准的实施和效果评价。(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质标股)

(七)强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巩固提升

强化对全县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非自有产权气瓶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行为。持续开展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底数摸排,完善监管台账并录入广西工业产品 (略) 。对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对问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开展液化石油气和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不合格后科理,及时向住建、工信和商务、应急、消防等部门通报抽查结果,并将问题产品线索移送生产 (略) 场监管部门。对住建、工信和商务等部门移送的餐饮企业使用“问题灶、管、阀”等线索加强溯源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局燃气专班各工作组)

(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

(三)压紧压实责任。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中央、自治区、 (略) 、凤山县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强化正面典型引导 (略) ,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有效运用“三书一函”、质量督察考核、安全生产考核等手段,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 (略) 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

凤山气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夯实我局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我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更加牢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与升放气球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效能明显提升,2024年底气象安全生产全员责任清单实现全覆盖,2024—2026年我局安全生产总体保持良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防雷安全标准建设。落实中国气象局出台的防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学品仓库建设工程和场所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要求标准和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辖区内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及石化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旅游景点等5个重点领域防雷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全面提升重点领域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水平。

(二)全面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标准化。严格落实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和人工影响天气点作业单位安全检查规范。按照《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点排查规范》,在分析梳理人工影响天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点的基础上,开展自查。不定期与应急管理或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将人工影响天气风险隐患 (略) ,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三)强化安全隐患督导检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重点领域单位自查、市级检查、综合督查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体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市气象局业务科室每年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实地督查,市气象局办公室每年开展综合督查,督促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主要负责人要每年带队开展检查,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气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

(四)强化安全隐患督导检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重点领域单位自查的安全生产检查体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气象台每月组织开展气象业务系统、场地工作检查,办公室每季度开展隐患排查,督促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局主要负责人要每年带队开展检查,分管领导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

(五)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精准执法。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按照执法管理权限,及时更新管辖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在监管执法中充分参考专业意见,提升执法专业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利用防雷与升放气球“数字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略) +监管”等方式,提升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精准度和覆盖面。依法依规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和升放气球活动审批。完善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奖励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查处。

(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技术更新。依托广西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逐步淘汰落后和老旧作业装备,逐步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升级改造和提升弹药安全存储水平,实现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场所、重要装备和作业过程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 (略) 管理全覆盖。

(七)强化气象观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加密地面气象观测,有序开展自动气象站迭代更新,提升强对流天气监测能力。配合落实《广西强对流(大风)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建立健全强对流大风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完善强对流综合监测业务,提高强对流大风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开展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和广电应急大喇叭渠道拓展工作。

(八)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部门联动。深化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推进风险预估业务,使气象服务突出风险、明确影响,为做好防灾调度、降低风险隐患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决策气象服务会商机制,强化灾害风险的协同研判,明确风险影响的区域,及时预警,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根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强化同应急管理、林业、交通、能源等部门联合会商、协调联动,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降低安全风险。

(九)积极参与气象台站安全管理示范创建申报。结合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台站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国气象局制定的创建标准,积极参与气象台站申报全国气象部门台站标杆单位,不断提升台站安全管理实效。

(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队*建设。加强作业队*岗位培训、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参加县级人影作业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

(十一)参加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执法队*专题培训。重点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扎实做好技能提升工作,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聚焦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积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气象宣传矩阵优势,转发宣传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相关节目,回答群众关心的气象灾害、气候安全等问题,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极开展隐患排查。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和职责清单,全面扎实推进工作。办公室要抓好治本攻坚工作总结,及时提炼优秀经验和做法。

(二)细化落实举措。气象局将定期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调度,及时掌握整体工作情况。要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稳步有序扎实推进攻坚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强安全投入。要加强安全生产人员队*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在安全管理机构运行、台站安全基础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安全经费保障,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给予保障。

凤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4〕19号)要求,结合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物资储备库点,着力消减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事故隐患,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融入粮食和物资储备日常工作。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加快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储粮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粮食流通、加工行业企业和所属物资承储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2024年底前,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自治区级的危险源风险管控“一张图”,2025年底前覆盖全县。

(四)2025年底前,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性文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略) ”。

(五)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本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教育培训。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对本系统内涉粮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推广线上教育培训。进一步鼓励粮食储备单位运用好广西粮库智能化管理系统, (略) 分享的课程,持续推广“安全生产培训”APP使用。通过“安全生产培训”APP现场培训和考核功能,实现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确保作业安全。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在线考核。

3.针对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人员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激励制度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责任。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系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制度,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2024年底前,涉粮单位全面梳理形成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两个清单”。2025年底前,全面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涉粮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

5.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据职责规定,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涉粮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存在职责交叉监管责任模糊的,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厘清监管边界,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监管对象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2024年底前,粮食和储备部门梳理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

(三)深入推进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6.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国家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指引、指南,推动系统内涉粮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粮食储备单位每月至少一次。重点开展粉尘涉爆,粮食熏蒸和出入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排查。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处后拒不整改,未有效管控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整改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必要时启动责任倒查,查明问题原因,严肃追责问责。

7.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通过广西 (略) 和粮库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建立粮库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整治“ (略) ”跟踪,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逐条整改销号。

(五)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8.深化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维修改造计划。持续推动安全基础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确保持证上岗。

9.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单位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

10.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鼓励线索清晰的实名和匿名举报等措施,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规事故瞒报、漏报行为。

11.深入开展精准督导检查。积极协调推进联合安全督导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 (略) +督导检查”等方式,聚焦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定期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正向激励。系统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正向激励措施,加大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表现先进单位的表扬力度,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强化正面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三)严格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要求,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及时报告典型案例。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督导,督查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凤山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能源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能源局《全区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监管能力、防控能力显著提升,能源领域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优化;全县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自 (略) 出台的一批能源电力行业“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和行业标准在全县落地见效;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全县能源电力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1.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全县电力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制,遏制电力重大安全隐患增量。总结能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配合制定全区能源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办法,配合修订《广西能源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安全监管工作规则(试行)》等。加强《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规章制度的宣贯,推动企业规范能源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2.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推动能源企业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针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危险作业等关键部位、人员密集性作业场所和工程外包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抓紧推进已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销号,组织各能源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确认,保障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配合国家能源局、自治区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能源电力企业未开展排查,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情况,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强化重大能源电力安全隐患统计督办。2024年底前,建立县本级重大能源电力安全隐患统计分析机制,推动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对进展缓慢的将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推动重大能源电力安全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落实《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关于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二)巩固 (略) 安全防御体系。

4.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3〕1294号)有关要求,指导督促供电企业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根据全区电力系统调度策略,合理分配电力供应,统筹新能源发展与调节能力建设,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5.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协调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发 (略) 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 (略) 安全评价工作, (略) 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6.加强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聚焦配电变压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与有关单位协同督促能源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7.做好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管理。在自治区重要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厅际机制指导下,会同有关 (略) 企业做好常态化风险防控, (略) 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管理状况。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加大重要输电通道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联动。 (略) 企业加强与驻地林业、公安等部门保持沟通协调,落实常态化联巡联护。

8.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 (略) 企业强化物理安全防护,采 (略) 络安全隔离措施,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的评估,建立完善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与预警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三)加强大坝、电力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9.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持续排查整治大坝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并动态管理,2024年底前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并评估行动成效。指导相关电力企业建设大坝在线监控系统,提升大坝安全监测信息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自动化报送。督促相关企业抓好大坝定检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

10.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建设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配合有关单位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配合国家能源局、自治区能源局加强对电力质监机构和质监工作的考核。

11.着力加强风电光伏工程安全管理。针对轮毂高度100米以上风电机组,推动相关单位在设计环节加强风机动力性能与风场环境耦合分析,建立健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理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针对100米以上的钢管塔筒设备、2019年以后至中央财政补贴取消前投产设备,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风电项目业主 (略) 等信息技术应用,利用风速仪、视频监控、起吊设备监测监控、塔筒动力性能监测等设备,实现对风电施工和运行状态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发改云系统,加强风电光伏项目信息化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发电流程监管。

(四)强化油气管道保护。

12.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配合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实施全域油气领域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将安全管理作为油气规划重要内容,推动油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加强管道规划建设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生态红线等统筹协调。严格投资项目管理,在油气长输管道迁改项目核准过程中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聚焦辖区内现有天然气管道,压实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紧盯天然气管道 (略) 交叉交流等重点部位,强化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巡护监管。从规划衔接、占压清理、相遇相交关系处理三个方面,重点加强管道保护重大问题协调。

(五)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14.推动能源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电力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组织建设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示范项目,积极向上级申报煤矿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指导能源企业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5.着力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支撑。鼓励我县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智慧工地”建设。配合上级能源主管部门推动电力建设产业工人智 (略) 建设。组织推荐创新研发的新型电力建设技术及装备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6.加强能源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参加自治区、 (略) 能源系统培训班,筹划举办县能源工作培训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培训内容。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电力行业于2025年底前完成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集中培训。推动能源电力企业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培训内容和组织开展形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强化能源电力安全宣传,做好电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加强能源电力安全文化建设。

17.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督促能源电力企业严格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能源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推动能源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督促能源企业明确有关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18.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配合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电力负荷管理应急演练、天然气应急保供演练,满足安全风险防范、重特大灾害事件、电力事故抢险救援等需要。推动能源电力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和能力建设,督促抓实综合处置预案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指导能源企业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七)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9.加强规划等环节风险源头治理。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能源电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在能源电力行业规划布局、项目选址等前期环节,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针对煤制燃料和燃料*醇等产业,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有关项目核准中严把安全关,对安全生产提出相关要求。

20.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实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等行业标准,推动各电力建设参建单位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自评等,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配合有关部门2024年底前打造一批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单位,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形成并推广一批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涉及能源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标准。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公开本部门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推动能源企业建立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每月15日前要将本部门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辖能源企业内部举报奖励 (略) 发展改革委。

22.强化能源电力安全监管。积极组织并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自治区能源局及上级能源主管部门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 (略) +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2024年底前,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自治区能源局及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健全电力安全监管执法统计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聚焦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自治区能源局强化电力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持续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全国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林草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林业主管部门及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聚焦林草安全生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突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林产品加工园区重点区域和单位,切实增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解决影响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确保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林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制定林业主管部门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排查整治隐患等责任制度,推动实施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落实林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实行 (略) 格化管理,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综合考虑基础气象数据和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类型,利用风险普查数据建立模型,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区划。建立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重点时段气象会商,对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进行提前预警、分区预报。2026年底前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实现火情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加 (略) 、消防水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加快推进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实施,推动项目有效落地,发挥作用。积 (略) 所开展广西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调查和损失评估关键技术研究,配合出台森林火灾林木受害判定规范地方标准。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支持林业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建设,鼓励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研发、推广、应用有利于保障生产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生产经营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与第三方安全生产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安全领域专家在隐患排查、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

(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推动营造林、木竹材采伐、疫木处理、野外调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作业人员,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相关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林草行业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强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督查和帮扶。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家组开展考核工作,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督导帮扶,编制问题清单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不断完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大力推广“广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微信小程序。

(八)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森林防火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集中宣传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回答群众关心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提升全体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重点节假日和高火险期,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开展“敲门行动”,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推动建设林草行业森林火灾和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体验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督促行业骨干企业发挥带头作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推进治本攻坚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大安全投入。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有机结合起来,与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紧盯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领域和单位,组织专家开展督导,推动全县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凤山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广西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河池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 (略)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邮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目标任务,促进行业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严格排查整治邮政辖区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及寄递渠道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发展势头有效遏制,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风险,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凤山邮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强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每年培训内容。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开展企业宣讲、组织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解读。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六)推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二十条细则》落实,持续开展“四不”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提升企业作业场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七)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部门、支局所、班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八)开展全县邮政寄递渠道安全隐患整治专项活动,针对“四个全覆盖、五个必须、六个严禁”要求进行全面“回头看”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九)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要求。推动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把外包人员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十)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邮政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略) 文件精神,本分公司决定2024年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十一)继续推进邮政寄递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十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和管理智能化。

(十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2024年,由县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二)2025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略) 和行业标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智能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三)2026年,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分公司研究制定本行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措施,并召开动员部署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行动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二)强化经费落实。 (略) 安全生产投入得到充分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凤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略) 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4〕19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县非煤矿山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

(三)非煤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分类处置取得显著进展,大中型矿山占比超过60%;

(四)非煤矿山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强烈意愿;

(五)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以前五年平均数为基准,遇难人数下降不低于10%,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以精准培训提升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强化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每年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五职”矿长在2026年底前达到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通过采取视频直播授课、现场专题研讨交流、网络自学等多种方式,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全覆盖。

2.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首次取证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严格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2026年底前“五科”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调度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推行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大数据监管监察,充分运用全国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查询和异常比对功能,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3.贯彻执行《矿山安全培训规定》要求。一是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全面开展实施精准培训,严把培训质量,用好反面“典型教材”,彻底根除冒险蛮干、重复建设。新建、改扩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最多只能布置3个生产水平(中段)同时采矿。2024年底前,推进开采深度超过 800米或者生产规模超过*吨/年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用机械化撬毛台车、凿岩台车作业;2025年底前,中小型矿山要完成凿岩、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等机械化改造。2026年底前,大型矿山实现机械化连续作业,人员下降15%左右;中小型矿山实现凿岩、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等机械化作业,人员下降10%以上。

(四)强化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科技支撑。

12.强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重点落实3项工作:

(1)严格落实普查标准。县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2024年底前,推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查清3—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突出查清含水体、地质构造、采空区、岩石应力集中区域等分布情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每座矿山灾害防治等级。推动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台账,动态掌握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情况。对普查不清的立即采取措施查明,重新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弄虚作假的推倒重来,严肃追究非煤矿山企业和普查单位责任。

(2)强化工程措施印证。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普查报告,凡未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工程措施相互印证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3)防控区域性风险。2024年底前,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台账基础上,组织专业力量编制《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方案》,严密防范化解连片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已关闭矿井等风险,及时予以治理,每年据实更新完善。

13.全面推进非煤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工程治理、系统治理、区域治理。该鉴定不鉴定、该戴帽不戴帽、不按等级设防或鉴定弄虚作假的,立即整改直至停产整顿。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机构和队*,保障治理资金投入,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冒险组织生产建设的,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责任。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实施闭库治理工程。

14.数字赋能安全监管监察。加快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应用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推动全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紧急避险系统。持续加大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全县非煤地下矿山、露天高陡边坡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于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2025年底前实现全县非煤矿山主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实现全县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略) 信息互通。

15.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强化地面“三堂一舍”(澡堂、食堂、会堂和宿舍)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安全管理,开展自救器“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撑, (略) 非煤矿山领域安全评价、设计、检测、检验、认证、咨询、培训、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加大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力度。2024年底前,凡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一、二)》规定的设备及工艺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矿山严禁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的,要强制淘汰、彻底清理。

16.全面提升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快灾害严重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企业。灾害严重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井,必须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提速扩面。

(五)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7.健全完善全链条生产技术管理。2024年9月底前,企业要结合生产规模、采掘工艺等特点,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技术能力和数量的“五职矿长”、“五科”专职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团队,逾期的一律停产整顿。抓实以下5项重点:

(1)科学制定采掘计划。保障采掘接续和三级矿量平衡,完善重点工程、 (略) 施工的技术和安全措施。

(2)严格单体工程设计。认真落实“一工程一设计和安全确认”制度,对未设计或不按设计生产、安全确认制度落实不彻底的,要立即停止采掘作业活动,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无设计不施工、未确认不生产。

(3)规范安全技术交底。按照“谁设计、谁负责,谁组织、谁培训”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交底及培训,特别是车间和班组两级要在施工前,务必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充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做好劳动组织和人员配置等工作,严格按设计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4)动态更新图纸资料。生产矿山应每3个月更新一次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纸质现状图,基建矿山应每月更新一次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纸质现状图,且均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查。

(5)加强安全班组建设。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加强“反三违”教育,严格落实奖惩,激发班组人员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主动性,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18.严格规范外包队*管理。推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统一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严禁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凡是非煤矿山企业挂靠、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违规挂靠施工资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的,依法责令改正直至停产整顿。

19.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动态监管。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标杆)非煤矿山企业。推动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政策,全面提升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所有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在2026年底前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

(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20.深入推进精准安全检查执法。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远程监察等工作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七假”,即假图纸、假密闭、假整改、假数据、假报告、假履职、假团队;“五超”,即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件超期;“三瞒”,即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三不”,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恢复整改、恢复施工、恢复生产,拒不执行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仍然组织生产建设;“两包”,即非法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用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用电量监测等信息化手段,精准开展现场检查。

21.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凡发生亡人事故的矿山要采取“停、查、改、验”四步工作法,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或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加强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一般事故跟踪督导,督促加快事故调查进度,精准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视情况对典型较大、瞒报谎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强化警示教育,发生较大事故或涉险事故的,一 (略) ,制作警示教育片,责令停止生产、开展全员集中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的非煤矿山,必须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组织验收。

22.强化督导帮扶服务。建立完善抽查、交办、核查、约谈、报告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坚持多约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曝光,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要统筹用好国家、自治区、市三级专家库非煤矿山专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想干好、愿投入但技术弱、基础差的非煤矿山,要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定向帮扶。强化对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南丹县以及重点非煤矿山企业督导检查和评估。

(七)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3.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每次检查执法作为一次安全宣传的机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增强全社会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4.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向社会公布接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八)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25.强化基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队*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轮集中培训。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战锻炼和专业训练,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加大实操培训力度,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到非煤矿山企业锻炼交流力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选树执法先进典型,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6.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推动全县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队*规范化建设。增加装备配备种类并及时更新执法终端设备,实现执法装备之间基础数据兼容、共享,不断增强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配备使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记录仪。

27.强化执法监督。全面使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全过程执法监督,实施执法文书修改留痕管理、智能提醒。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查出的、长期只检查不处罚、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规避处理处罚的,启动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以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公安、自然资源、发改、工信、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年度制定攻坚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目标,统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通报督导。根据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县政府将适时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利剑作用,狠抓监督检查和发现问题整改,对国家矿山安监局广西局的整改函、建议函不落实不反馈的有关部门,将严肃约谈相关单位府主要负责人并通报至县人民政府。

(三)狠抓工作落实。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贯穿三年行动始终,要切实转变作风,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保障每项任务措施有部署、落实、检查、反馈、复盘、整改、总结、提升,形成完整闭合 (略) ,坚决防止和克服部署轰轰烈烈,中间平平淡淡,最后杳无音讯的现象。

(四)广泛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长效机制。

凤山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靶向攻坚,突出重点提升,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根据《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实现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平稳可控,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起数得到明显下降,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实施消防法办法》,严格落实“三定期”工作机制,完善对消防工作牵头协调、常态研判部署、责任考核追究机制,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约谈督办之中,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村、社区、企业等,针对性开展督查检查,约谈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充分发挥镇消安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制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议,持续落实好风险研判、联合检查、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移交查办等工作机制。加大运用考核巡查、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调查处理等方法手段,对发生亡人火灾、有影响火灾事故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约谈警示和督办。县安委会、消安委将发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改进方式方法,优化考核巡查要点,细则、程序和方法,推动党委政府解决重大问题,并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乡镇、行业,及时约谈督办。

2.规范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综合监管职能,加强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厘清新兴行业、模糊地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教育、民政、文旅、卫生健康、商务、文物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托管托育机构、 (略) 、宾馆饭店、家庭旅馆、民宿、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文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本行业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4年底前,修订明确行业部门的消防监管职责边界文件;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醇基燃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底前,每个行业部门消防示范创建达标率达到60%以上;应急、市场监管、人社、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围绕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6年底前,建成重点行业消防监管长效机制。

3.压实基层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发动综合执法队、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醇基燃料等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压到基层末梢和岗位。2026年底前,要确保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工作站完善实体化运行,实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演练。

4.严格单位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公布的重点类型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督促社会单位持续开展“五实N岗”标准化建设活动,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提升单位自主管理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商业综合体、密集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强化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人员、装备配备,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实现救早、灭小工作目标,2024年底前完成全员消火栓出水训练和疏散逃生演练。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企一册”完善基础台账资料,2024年底前基本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每年更新完善,在节日、重大活动安保等重要时期,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十五条”措施,形成“管理团队优化、岗位责任细化、培训演练实操、风险隐患上账”的单位自主管理机制。三年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配合消防救援大队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积极推广示范单位创建经验。

(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5.落实风险研判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及时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旅游旺季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6.聚焦重点领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 (略) 、学校、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占堵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民办幼儿园、午托晚托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广告牌等危险行为;紧盯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竟酒店、旅游民宿、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无水高层建筑、不放心场所和区域性风险隐患,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厂中厂、园中园”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督促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防火分隔、住人管控、火源管理、电源管理、疏散管理和应急处置。

7.强化分级分类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指导建立隐患整治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对基层发现并无法劝阻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应及时抄报移交相关部门;2024年内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域内社会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县消安委办要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统筹好重点单位检查与双随机检查,固化“分包联系”机制,定期更新双随机单位数据库,每月检查结果同步函告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加强结果公示运用,提升监管覆盖面和检查质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要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技术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要发挥好各类行业协会、民间组织作用,推动加强行业自治。

8.提升监管执法质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

(三)用足用好五大综合整治措施。

9.严格源头管控。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布局等要求,并同步推进实施。县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审批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县住建、消防部门要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形成消防监管合力,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

10.提请挂牌督办。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依托安委会、 (略) ,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县级以上重点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实施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对整改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实时跟踪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要纳入镇区更新改造、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1.深化信用监管。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发布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信息,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要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县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发动舆论监督。

12.用好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好主流媒体、 (略) (略) 络、新媒体等媒介,及时组织曝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对逾期未整改销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要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2025年底前,要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3.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要持续深化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依法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成为消防检查的社会化联动力量。县住建、人社、消防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协同配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实施城乡火灾防控五大筑基工程。

14.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县公安、住建、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结合 (略) 创建等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执法进小区”行动,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县住建部门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现状调研,积极征求业主意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合理选定位置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选择规范优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从源头缓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状。2024年底前在开展常态化生命通道治理基础上,对治理工作中出现反弹或整改难度大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深入分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度机制,完善防范措施,落实经费保障;2025年底前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栅栏基本清除,2026年底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5.强化自建房消防治理工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管理内容,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将生产经营和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治理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住人、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等风险隐患。对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根据场所业态经营性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底前完善“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宣传提示、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2025年底前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综合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开展“回头看”,各项任务实现精准推进落实,确保火灾事故总量明显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16.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各乡镇(街道)、有关各部门要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人居环境改造、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保护等工作,开展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解决消防水源短缺、消防基础设施老化缺失、消防车进村难等问题。要持续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治理,深化施行经营性自建房“楼长制”、农村消防安全“五有”等工作机制,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细化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略) 格员、村居委会党员干部等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 (略) 格化管理。2026年,全县基本完成乡 (略) 、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村寨全部配备消防协管员。

17. (略) 公共消防基础工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凤山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略) 基础设备更新统筹推进,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成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略) 更新改造统筹推进。鼓励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老弱病残幼”居住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积极推广加装电动自行车梯阻设施,完善梯控系统,通过物防和技防防止电动自行车入梯上楼。2024年底前建立推广老旧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规定,制定相关鼓励政策。2025年底前将重点区域老旧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2026年底前确保辖区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并将老旧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纳入“十五五”规划有序推进。

18.推进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信息化工程。依托“数字平安广西”“ (略) ”和“政务一体化”建设,共享政府部门公共信息资源,建立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构建全域覆盖、畅通高效的消防 (略) 络,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运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巡查等手段,加强火灾高风险单 (略) 监测管理,实时动态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鼓励社会单位 (略) 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积极引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可拔插、松耦合、易迭代”的新型信息化架构,支撑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管理、公众服务、应急通信五大应用领域。

(五)深化专题培训和常态化演练。

17.强化行业培训。通过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协会作用,举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行业领域消防管理人、专干人员业务培训班,培养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通过“明白人”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发挥行业领头作用。三年行动期间,县人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发改、能源、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 (略) 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他重点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2024年底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分年度列出培训计划并报县消安委办备案。

18.规范员工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监管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 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19.普及消防常识。要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大力推动消防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建强、用好消防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要针对“老、幼、病、弱”群体, (略) 格员、消防志愿者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督促落实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和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家庭信息摸排情况,开展重点消防宣传教育。

20.加强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对本乡镇本行业亡人火灾、有影响的火灾要通过媒体专题报道、火灾现场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一般火灾事故,要及时在媒体公布火灾信息和教训。重点行业部门要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案例,在本行业系统集中公布相关典型火灾事故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

21.培树先进典型。县消防部门要引导社会单位 (略)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推送具有消防示范作用的团体和 (略) 以上消防奖项先进评选,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根据国家、自 (略) 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热心消防公益先进集体及个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及项目评选表彰,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并协调各类媒体,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定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加强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

(六)巩固乡镇基层力量,锻造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队*。

22.完善消防救援体系建设。要落实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要求,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单位专职消防队*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志愿消防队*为辅助的综合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全面覆盖、统筹发展、实战高效的城乡灭火救援力量。并通过规划乡镇二级专职消防队站,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统一管理,实现管理、训练、作战、保障一体化,履行“防巡灭宣”一体化工作职责(即: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科普宣传)。

23.加快创建消防工作站。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采取招聘合同制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统筹乡镇应急队员等多种方式,配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消防工作站,负责对乡镇、村屯单位和其他小型场所实施消防综合监管。到2025年底,在乡镇普遍建立起务实管用的基层消防力量体系,2026年底,在全县基本建成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安全和谐的乡镇基层消防管理工作新局面。

24.建密微型消防站。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 2048-2019)要求,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强化培训考核,纳入调度体系,施行多站联防,实现“一点着火,多点调派”功能,2024年底全部完成达标建设。鼓励社区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2024年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2026年底前符合一定条件的村(社区)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

25.融入乡村振兴,打造“五有”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从2024年7月起至2026年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主动将“五有”实施细则的内容融入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其产业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五有”创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步骤,每年至少打造1个“五有”示范点并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示范点的示范卷发至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邮箱:*@*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列出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县消安委办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提请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要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县消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典型做法。

(四)强化执法监督。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五)强化考核督导。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县消安委办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成员单位请于2024年5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蒋立龙,联系方式:0778-*,邮箱:*@*63.com,从5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治本攻坚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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