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安委办〔2024〕12号?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山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安委办〔2024〕12号?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山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山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凤安委办〔2024〕12号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山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凤山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山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
实施方案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持常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略)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4〕26 号)要求和全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特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完好有效并处于常闭状态,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任务措施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持常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要全面发动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要按照“县政府统筹、乡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原则,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牵头作用,广泛动员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综治中心等基层力量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重点对家庭作坊、门窗安装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基本情况,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县教育、民宗、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工信商务、文广体旅、卫健等部门要发挥条线监管作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排查,重点加强对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多业态经经营等特殊敏感场所的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隐患问题,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二)严格执法整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承担部分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推动整合基层执法资源,深入开展联合整治,有力有序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 (略) 、广告牌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的门未按照规定保持常闭或者不能保证在火灾时自动关闭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 (略) 、广告牌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 (略) ,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在住宅区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醒目位置张贴《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以及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积极协调主流媒体、 (略) 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提请政府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下店上宅”的“九小场所”,要采取经营、住宿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和拆除影响逃生疏散的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措施。对同一建筑空间内有多个“九小场所”的,要组织实地检查“生命通道”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生命通道”存在突出问题的, (略) 更新范畴,推动源头治理,并通过拆除影响逃生疏散障碍物等手段,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对有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对居民楼内疏散楼梯间堆放物品、防火门损坏或处于常开、安全出口锁闭、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占用、堵塞、锁闭消防车通道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
三、任务分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组织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查清底数,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督改。
(一) (略) 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
(二)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整合村(社区)网格员力量, (略) 络化管理,聚焦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组织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整治。
(三)各行业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牵头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整治工作。宣传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公安部门负责旅馆业等,通过人防技防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范围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及教育机构等;民政部门负责养老、福利机构、以养办医的医养结合型场所等;文广体旅 (略) 吧、营业性演出酒吧、KTV、体育馆以及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等级旅游民宿等场所;卫健 (略) 、医疗美容机构、小诊所、托育机构以医办养的医养结合型场所、月子会所等;工业信息与商务部门负责商场、超市、餐饮场所以及民爆、民用船舶制造行业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民宗部门负责宗教、寺庙等场所;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管以及影响“生命通道”的隐患认定,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为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开展整治提供技术和业务指导,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问题隐患大且欠拖不改的重大火 (略) 消委会报告,提级督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等,加强防盗窗(网)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和私营业主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不合格防盗窗(网)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及时发现、劝阻、报告设置防盗窗(网)、广告牌隐患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学校的整治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法建设以及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和违章建筑;强化源头管控,从严审批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将“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其他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动员、组织、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对于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略) 场以及监管职责模糊的行业领域和场所单位,由“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的部门牵头开展排查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高规格调度推进工作落实,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要结合本地实际,印发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坚持“属地主责、 (略) 格、分片包干”相结合,逐级递进推动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组织发动辖区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 (略) 格中心等基层力量, (略) 格、逐个场所发动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要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 (略) 格中心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各部门要按条线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排查,发动管辖领域的单位场所开展“ (略) ”行动,查清本行业领域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突出风险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坚持政府主导,定期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建立信息函告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全面排查整改隐患,更要做实做细指导服务工作,做到“力度与温度”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任务,已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或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函告通报、约谈警示、重点督办。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动态监管,对已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要建立健全消防“生命通道”全链条、全过程管控长效机制,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
(五)强化信息报送。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打通“生命通道”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从6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附件2、附件3;打通“生命通道”工作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立龙,电话:*,邮箱:*@*63.com。
附件:1.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
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样版)
2.凤山县“ (略) ”行动工作统计表
3.凤山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
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
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样版)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略) 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三、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 (略) 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 (略) 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略) , (略) ,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公室
2024年X月X日
附件2
凤山县“ (略) ”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或各乡(镇) | 排查底数(处) | 违规设置铁栅栏、 (略) 、广告牌 | 符合安全条件 (处) | |||||
铁栅栏、 (略) | 广告牌 | |||||||
发现 (处) | 拆除(处) | 合计 (平方米) | 发现 (处) | 拆除 (处) | 合计 (平方米) | |||
备注:1.各部门按行业领域统计本部门本级工作情况;各乡(镇)统计本乡(镇)工作情况。 2.“排查底数”为违规设置铁栅栏、 (略) 、广告牌“发现”数量及符合安全条件数量之和。 3.“拆除”数量为本部门、本乡(镇)督促单位场所拆除数量和单位场所自行拆除数量之和。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凤山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或各乡镇(街道)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 清理违规停放车辆(辆) | 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处) | 打通封闭消防车道(处) |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 | ||
发现(处) | 整改(处) | 发现(处) | 整改(处) | ||||
备注:1.各部门按行业领域统计本部门本级工作情况;各乡(镇)统计本乡(镇)工作情况。 2.“整改”“清理”“打通”数量为督促单位场所整改的数量和场所自行排查整改的数量之和。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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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凤山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凤安委办〔2024〕12号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山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凤山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山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
实施方案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持常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略)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4〕26 号)要求和全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特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完好有效并处于常闭状态,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任务措施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持常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要全面发动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要按照“县政府统筹、乡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原则,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牵头作用,广泛动员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综治中心等基层力量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重点对家庭作坊、门窗安装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基本情况,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县教育、民宗、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工信商务、文广体旅、卫健等部门要发挥条线监管作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排查,重点加强对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多业态经经营等特殊敏感场所的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隐患问题,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二)严格执法整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承担部分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推动整合基层执法资源,深入开展联合整治,有力有序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 (略) 、广告牌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的门未按照规定保持常闭或者不能保证在火灾时自动关闭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 (略) 、广告牌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 (略) ,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在住宅区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醒目位置张贴《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以及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积极协调主流媒体、 (略) 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提请政府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下店上宅”的“九小场所”,要采取经营、住宿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和拆除影响逃生疏散的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措施。对同一建筑空间内有多个“九小场所”的,要组织实地检查“生命通道”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生命通道”存在突出问题的, (略) 更新范畴,推动源头治理,并通过拆除影响逃生疏散障碍物等手段,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对有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对居民楼内疏散楼梯间堆放物品、防火门损坏或处于常开、安全出口锁闭、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占用、堵塞、锁闭消防车通道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
三、任务分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组织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查清底数,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督改。
(一) (略) 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
(二)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整合村(社区)网格员力量, (略) 络化管理,聚焦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组织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整治。
(三)各行业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牵头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整治工作。宣传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公安部门负责旅馆业等,通过人防技防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范围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及教育机构等;民政部门负责养老、福利机构、以养办医的医养结合型场所等;文广体旅 (略) 吧、营业性演出酒吧、KTV、体育馆以及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等级旅游民宿等场所;卫健 (略) 、医疗美容机构、小诊所、托育机构以医办养的医养结合型场所、月子会所等;工业信息与商务部门负责商场、超市、餐饮场所以及民爆、民用船舶制造行业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民宗部门负责宗教、寺庙等场所;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管以及影响“生命通道”的隐患认定,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为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开展整治提供技术和业务指导,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问题隐患大且欠拖不改的重大火 (略) 消委会报告,提级督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等,加强防盗窗(网)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和私营业主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不合格防盗窗(网)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及时发现、劝阻、报告设置防盗窗(网)、广告牌隐患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学校的整治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法建设以及铁栅栏、 (略) 、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和违章建筑;强化源头管控,从严审批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将“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其他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动员、组织、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对于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略) 场以及监管职责模糊的行业领域和场所单位,由“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的部门牵头开展排查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高规格调度推进工作落实,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要结合本地实际,印发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坚持“属地主责、 (略) 格、分片包干”相结合,逐级递进推动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组织发动辖区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 (略) 格中心等基层力量, (略) 格、逐个场所发动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要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 (略) 格中心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各部门要按条线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排查,发动管辖领域的单位场所开展“ (略) ”行动,查清本行业领域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突出风险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坚持政府主导,定期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建立信息函告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全面排查整改隐患,更要做实做细指导服务工作,做到“力度与温度”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任务,已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或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函告通报、约谈警示、重点督办。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动态监管,对已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要建立健全消防“生命通道”全链条、全过程管控长效机制,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
(五)强化信息报送。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打通“生命通道”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从6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附件2、附件3;打通“生命通道”工作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立龙,电话:*,邮箱:*@*63.com。
附件:1.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
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样版)
2.凤山县“ (略) ”行动工作统计表
3.凤山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
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
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样版)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略) 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三、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 (略) 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 (略) 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略) , (略) ,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公室
2024年X月X日
附件2
凤山县“ (略) ”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或各乡(镇) | 排查底数(处) | 违规设置铁栅栏、 (略) 、广告牌 | 符合安全条件 (处) | |||||
铁栅栏、 (略) | 广告牌 | |||||||
发现 (处) | 拆除(处) | 合计 (平方米) | 发现 (处) | 拆除 (处) | 合计 (平方米) | |||
备注:1.各部门按行业领域统计本部门本级工作情况;各乡(镇)统计本乡(镇)工作情况。 2.“排查底数”为违规设置铁栅栏、 (略) 、广告牌“发现”数量及符合安全条件数量之和。 3.“拆除”数量为本部门、本乡(镇)督促单位场所拆除数量和单位场所自行拆除数量之和。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凤山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或各乡镇(街道)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 清理违规停放车辆(辆) | 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处) | 打通封闭消防车道(处) |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 | ||
发现(处) | 整改(处) | 发现(处) | 整改(处) | ||||
备注:1.各部门按行业领域统计本部门本级工作情况;各乡(镇)统计本乡(镇)工作情况。 2.“整改”“清理”“打通”数量为督促单位场所整改的数量和场所自行排查整改的数量之和。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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