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关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 关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建设单位 | (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建设地点 | (略) 越秀区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 | 建设期限 | 2024-2029年 |
总投资 | 约2.8亿元 | 资金来源 | 区统筹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由2个子项目建设组成,其中包括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品质提升工程、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改造工程。 1.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范围包含 (略) 、 (略) 、庙前直街、启明新南社区及新河浦涌两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1)对56栋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9516平方米。(2)对55栋建筑第五立面进行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7975平方米。(3)改造区域内慢行系统5520平方米。(4)改造区域内围墙600米;(5)改造提升区域公共广场4175平方米;(6)同步升级改造区域水环境、绿化环境、灯光照明、消防设施及三线下地(台架下地)等。 2.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改造工程 项目范围包含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及周边街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1)对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进行建筑综合改造,总改造面积7333平方米;(2)对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老旧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7375平方米;(3)改造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慢行系统5011平方米;(4)改造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围墙2000米;(5)改造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公共广场3750平方米;(6)同步升级改造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绿化环境、灯光照明、三线下地(台架下地)及标记标识等。 | ||
审批科室 | (略)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20-* |
电子邮箱 | *@*ttp://** | 邮政编码 | * |
邮政地址 | (略) (略) 486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 (略)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事项名称 | 关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建设单位 | (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建设地点 | (略) 越秀区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 | 建设期限 | 2024-2029年 |
总投资 | 约2.8亿元 | 资金来源 | 区统筹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由2个子项目建设组成,其中包括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品质提升工程、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改造工程。 1.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范围包含 (略) 、 (略) 、庙前直街、启明新南社区及新河浦涌两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1)对56栋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9516平方米。(2)对55栋建筑第五立面进行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7975平方米。(3)改造区域内慢行系统5520平方米。(4)改造区域内围墙600米;(5)改造提升区域公共广场4175平方米;(6)同步升级改造区域水环境、绿化环境、灯光照明、消防设施及三线下地(台架下地)等。 2.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改造工程 项目范围包含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及周边街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1)对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进行建筑综合改造,总改造面积7333平方米;(2)对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老旧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7375平方米;(3)改造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慢行系统5011平方米;(4)改造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围墙2000米;(5)改造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公共广场3750平方米;(6)同步升级改造教师进修学校与建东大厦周边街区绿化环境、灯光照明、三线下地(台架下地)及标记标识等。 | ||
审批科室 | (略)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20-* |
电子邮箱 | *@*ttp://** | 邮政编码 | * |
邮政地址 | (略) (略) 486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 (略)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