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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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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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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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716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

(略)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

浙 (略)

本工程新建*吨级码头1座,包含2个*吨级散货泊位(兼顾多用途功能,水工结构均按*吨级设计)。码头总长406m,码头后方配套*域总的征地面积约40.*m2(约602.3亩),*域配套 (略) 堆场、建构筑物、供电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散货*吨、件杂货*吨,集装箱23.*TEU。预测本工程达产年(2030年)集装箱吞吐量为*TEU(其中,外贸箱*TEU、内贸箱*TEU),散杂货为*吨(其中,散货*吨、件杂货*吨)。

本项目第一次 (略) 络公示的方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第二次 (略) 络公示、张贴公示、登报公示等方式,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0日。张贴地点包括松门镇人民政府、白岩村、塘礁村、石板殿村和松门镇第二小学龙门校区。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采用先进的疏浚施工工艺、提高疏浚质量;

2、疏浚作业应避开海域渔业资源产卵、繁殖的季节;

3、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落实完善抛泥区的申请工作,疏浚泥满足抛泥区要求才可进行抛泥作业;

4、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施工场地内设隔油沉淀池,对各类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并回用于场地施工用水;

6、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槽车运至松门镇污水厂集中处理。

7、泥浆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可以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剩余泥浆应干化后用于堆场填方;

8、镐头机采用湿法作业;

9、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对高噪声运输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

10、船舶上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域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理;

11、施工期隔油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2、疏浚泥拟外抛至温岭中心渔港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13、本工程 (略) (略) 运至城南担屿涂消纳点消纳,多余石方由县级人民政府 (略) 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处置。

二、营运期环保措施

1、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后和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一并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松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的单位委托环保船只进行回收;

3、冲洗废水和径流雨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用于堆场 (略) 冲洗、绿化;

4、在码头装卸时在卸料口处采取湿式喷雾抑尘;

5、在场内运输时,自卸汽车采用封闭式汽车;

6、装载机、料斗出料口处均设置定向雾化喷水装置,以有效控制装载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散货堆场内设置环保洒水喷枪,同时采取加盖苫盖的方式;

7、散货堆场四 (略) ;

8、选用性能优、噪声低的设备;

9、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适当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10、港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污水处理产生一般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1、船舶生活垃圾定期上岸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2、本项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13、落实生态补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5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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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

(略)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

浙 (略)

本工程新建*吨级码头1座,包含2个*吨级散货泊位(兼顾多用途功能,水工结构均按*吨级设计)。码头总长406m,码头后方配套*域总的征地面积约40.*m2(约602.3亩),*域配套 (略) 堆场、建构筑物、供电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散货*吨、件杂货*吨,集装箱23.*TEU。预测本工程达产年(2030年)集装箱吞吐量为*TEU(其中,外贸箱*TEU、内贸箱*TEU),散杂货为*吨(其中,散货*吨、件杂货*吨)。

本项目第一次 (略) 络公示的方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第二次 (略) 络公示、张贴公示、登报公示等方式,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0日。张贴地点包括松门镇人民政府、白岩村、塘礁村、石板殿村和松门镇第二小学龙门校区。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采用先进的疏浚施工工艺、提高疏浚质量;

2、疏浚作业应避开海域渔业资源产卵、繁殖的季节;

3、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落实完善抛泥区的申请工作,疏浚泥满足抛泥区要求才可进行抛泥作业;

4、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施工场地内设隔油沉淀池,对各类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并回用于场地施工用水;

6、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槽车运至松门镇污水厂集中处理。

7、泥浆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可以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剩余泥浆应干化后用于堆场填方;

8、镐头机采用湿法作业;

9、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对高噪声运输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

10、船舶上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域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理;

11、施工期隔油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2、疏浚泥拟外抛至温岭中心渔港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13、本工程 (略) (略) 运至城南担屿涂消纳点消纳,多余石方由县级人民政府 (略) 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处置。

二、营运期环保措施

1、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后和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一并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松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的单位委托环保船只进行回收;

3、冲洗废水和径流雨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用于堆场 (略) 冲洗、绿化;

4、在码头装卸时在卸料口处采取湿式喷雾抑尘;

5、在场内运输时,自卸汽车采用封闭式汽车;

6、装载机、料斗出料口处均设置定向雾化喷水装置,以有效控制装载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散货堆场内设置环保洒水喷枪,同时采取加盖苫盖的方式;

7、散货堆场四 (略) ;

8、选用性能优、噪声低的设备;

9、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适当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10、港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污水处理产生一般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1、船舶生活垃圾定期上岸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2、本项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13、落实生态补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5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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