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宏安鞋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三台镇新庄克村
安新县宏安鞋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三台镇新庄克村
填表日期:2024-07-16
安 (略) 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三台镇新庄克村 | 1400 | ||
安 (略) | 安康 | ||
5 | 5 | ||
2024-07-30 | |||
改建 | |||
生产车间VOCs废气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1)企业新增1条制鞋生产线,其产污节点废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经集气管道排至末端治理设施;(2)原有制鞋生产线治理设施由“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提升改造后,企业2条制鞋生产线废气经收集后共同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标准:非*烷总烃、苯、*苯与二*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苯、*苯、二*苯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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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7-16
安 (略) 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三台镇新庄克村 | (平方米) | 1400 | |
安 (略) | 安康 | ||
5 | 5 | ||
2024-07-30 | |||
改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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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VOCs废气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1)企业新增1条制鞋生产线,其产污节点废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经集气管道排至末端治理设施;(2)原有制鞋生产线治理设施由“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提升改造后,企业2条制鞋生产线废气经收集后共同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标准:非*烷总烃、苯、*苯与二*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苯、*苯、二*苯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有环保措施: 生产车间新增制鞋生产线VOCs废气采取集气管道 集气封闭区收集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与现有制鞋线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 |||
环保措施: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风机进出口软连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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