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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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年》批前公示

《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将《 (略) 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日期为30日(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公众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联系方式:请 (略) 城市管理局收(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咨询电话:0734-*

(略) 址:http://**



《 (略) 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


为更好 (略) 燃气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安排各类燃气设施,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规划范围

(略) 中心城区(包括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年-2030年,远期2031年-2035年。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19]第二十九号);

2)《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11)

4)《 (略) 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湘建城〔2012〕53号)

5)《 (略) 专项规划编制要点》(湘建规〔2017〕58号)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2016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2018 年版)

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 (2020 年版);

9)《 (略) 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2020 年);

10) 其它相关的规范、标准、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规划内容为燃气场站、管线设施:主要为3座天然气门站、10处调压站、1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44.7km次高压管线、552.6km中压管线。

(二)规划目标:

形成石鼓、珠晖、雁峰3处管输气源(门站)、1个环外环线的次 (略) (辅以10处次高压-中压调压站)的天然气格局,天然气气化率达96.6%;

形成石鼓、珠晖、雁峰4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点、辅以Ⅱ类供应点的液化石油气布局,气化率达2.5%。逐步减少主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Ⅱ类供应站为主、Ⅲ类供应站为辅,原则上主城区内四区至少各设置Ⅱ类供应站2座,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总数量不超过24座。

同时,要加强燃气智慧化系统的发展与建设,逐步将燃气智慧化、智能化、信息化,进一 (略) 城区各类用户的用气安全。

相关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表 1-2 主要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

2030年

2035年

1

天然气年供气量

104Nm3/a

*.40

*.28

*.40

2

天然气日均供气量

104Nm3/d

93.27

117.13

153.75

3

天然气气化率

%

89.6

93.3

96.6

4

液化石油气年供气量

t/a

3518.0

5109.1

4377.8

5

液化石油气日均供气量

t/d

9.6

14.0

12.0

6

液化石油气气化率

%

3.5

4

2.5

7

燃气气化率

%

93

97.3

99.1

8

新建天然气门站

2

1

0

9

新建调压站

6

1

3

10

新建次高压燃气管道

km

20.1

10

14.6

11

新建中压燃气管道

km

233.4

219.2

100

12

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1

0

0

13

新建燃气管理系统

(略) 级燃气管理系统框架

企业SCADA与GIS系统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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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将《 (略) 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日期为30日(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公众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联系方式:请 (略) 城市管理局收(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咨询电话:0734-*

(略) 址:http://**



《 (略) 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


为更好 (略) 燃气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安排各类燃气设施,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规划范围

(略) 中心城区(包括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年-2030年,远期2031年-2035年。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19]第二十九号);

2)《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11)

4)《 (略) 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湘建城〔2012〕53号)

5)《 (略) 专项规划编制要点》(湘建规〔2017〕58号)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2016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2018 年版)

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 (2020 年版);

9)《 (略) 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2020 年);

10) 其它相关的规范、标准、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规划内容为燃气场站、管线设施:主要为3座天然气门站、10处调压站、1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44.7km次高压管线、552.6km中压管线。

(二)规划目标:

形成石鼓、珠晖、雁峰3处管输气源(门站)、1个环外环线的次 (略) (辅以10处次高压-中压调压站)的天然气格局,天然气气化率达96.6%;

形成石鼓、珠晖、雁峰4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点、辅以Ⅱ类供应点的液化石油气布局,气化率达2.5%。逐步减少主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Ⅱ类供应站为主、Ⅲ类供应站为辅,原则上主城区内四区至少各设置Ⅱ类供应站2座,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总数量不超过24座。

同时,要加强燃气智慧化系统的发展与建设,逐步将燃气智慧化、智能化、信息化,进一 (略) 城区各类用户的用气安全。

相关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表 1-2 主要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

2030年

2035年

1

天然气年供气量

104Nm3/a

*.40

*.28

*.40

2

天然气日均供气量

104Nm3/d

93.27

117.13

153.75

3

天然气气化率

%

89.6

93.3

96.6

4

液化石油气年供气量

t/a

3518.0

5109.1

4377.8

5

液化石油气日均供气量

t/d

9.6

14.0

12.0

6

液化石油气气化率

%

3.5

4

2.5

7

燃气气化率

%

93

97.3

99.1

8

新建天然气门站

2

1

0

9

新建调压站

6

1

3

10

新建次高压燃气管道

km

20.1

10

14.6

11

新建中压燃气管道

km

233.4

219.2

100

12

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1

0

0

13

新建燃气管理系统

(略) 级燃气管理系统框架

企业SCADA与GIS系统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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