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中威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绕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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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中威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绕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年产 1000 吨绕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查,结合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庐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8 号,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在现有 1#厂房新增一条烧结线,新增年产单薄膜绕包烧结铜扁线 400t/a;在 2#厂房,对现有的 8 条绕包线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年产自粘性单玻单亚胺铜扁线 200t/a、自粘性单玻双云母绕包铜扁线 300t/a、纸包铜扁线 100t/a。2.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实验室均依托现有工程。3.储运工程:原料库、成品库均依托现有工程。4.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5.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该项目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为2309-*-04-0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浸漆、烘干设备及连接区域局部密闭,浸胶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 1、表 4 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三)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分质、分类收集、资源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强化厂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危废库、原料库、车间浸漆区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24 年 7 月 15 日
抄送:高新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
你公司《年产 1000 吨绕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查,结合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庐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8 号,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在现有 1#厂房新增一条烧结线,新增年产单薄膜绕包烧结铜扁线 400t/a;在 2#厂房,对现有的 8 条绕包线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年产自粘性单玻单亚胺铜扁线 200t/a、自粘性单玻双云母绕包铜扁线 300t/a、纸包铜扁线 100t/a。2.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实验室均依托现有工程。3.储运工程:原料库、成品库均依托现有工程。4.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5.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该项目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为2309-*-04-0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浸漆、烘干设备及连接区域局部密闭,浸胶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 1、表 4 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三)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分质、分类收集、资源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强化厂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危废库、原料库、车间浸漆区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24 年 7 月 15 日
抄送:高新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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